「壹週刊」上週報導TVBS的體育主播陳勝鴻與TVBS力捧的主播潘彥妃有超乎尋常的「堅定友情」,報導並以兩人裸肩相擁的手機拍攝大頭貼證明此事,陳勝鴻和潘彥妃二人當下就接受TVBS的「獨家專訪」,強調兩人只是好友,沒有任何不尋常關係;不料這個星期「壹週刊」繼續出招,刊出兩張顯然是在某人家中的自拍照,照片裡兩人溫柔相擁,陳勝鴻還親吻面露嬌羞的潘彥妃,「好友」之說不攻自破。當事人目前都在躲避媒體,只以發表書面聲明的方式對外說明,也都先後向公司辭職獲准。
本案相當「有趣」,可以從好幾個不同的面向探討。
記者也好,主播也好,總歸是人,也有七情六慾愛恨嗔痴,凡是一般人會有的情感糾葛,媒體圈子裡也會有。很多朋友或許會覺得意外,看似五彩繽紛,交遊廣闊的媒體圈,其實生活相當單調,以記者來說,如果路線固定,則每天會在同樣的時刻到同樣的地方,找同樣的人,作同樣的事,和一般上班族其實沒兩樣,但是記者工作時間比打卡上下班的上班族更長,休假時間則因為週末也要上班而變得非常不固定,別人休息他們要上班,他們休息別人反而在上班,所以記者的社交圈其實非常狹窄,弄了半天還是跟同業玩在一起,所以這個圈子裡的「圈對」非常多。從前在跑社會新聞的時候,往往因為一件需要長時間投入人力的重大案件(如劉邦友或白曉燕案),因為強迫的長時間朝夕相處,可以一下子產生很多「革命情侶」或「戰鬥夥伴」(想想看:颱風夜在消防隊苦守,只要一杯熱咖啡就可以「天雷勾動地火」)。
不過,也因為工作時間又長又不固定,這樣的「革命情感」基礎也很脆弱,最起碼要花加倍的時間與心力經營,但是這剛好又是記者缺乏的,所以媒體圈裡的「圈對」雖然不少,但是彼此間的離離合合也很多,如果居然能碰到個長相端正,貌美如花,溫柔可人,或是甜蜜浪漫的人,很可能就此淪陷,不管他(她)已婚未婚,記者如此,主播也是如此。我無意替任何一位當事人開脫,只是要強調這是這個行業的特質之一,雖然這些人可能仍然是少數。
由於我和任何一位當事人都不熟悉,所以我不了解陳勝鴻為何會那麼受女性歡迎(這兩天媒體報導提到跟陳勝鴻有關的女人至少就有五人),不知道在水滸傳「王婆貪賄說風情」裡提到的「潘驢鄧小閒」五字訣,陳勝鴻佔到了哪幾樣。有人說他和幾年前也因為光碟案爆紅的曾仲銘一樣有「桃花眼」,這我不敢肯定,大家不妨比較看看。
如果大家同意這個現象是不太容易避免的,只因為他們是享有社會知名度的人,所以會引發比較多的討論,至於陳勝鴻可能有「自拍」的怪異習慣,被視為是「千人斬」這種情色觀的「升級版」(從前是拔毛),只能嘆潘彥妃所遇非人,在此就不花篇幅探討了。接下來還有另一個也很有趣的問題,就是當事人與當事人所屬媒體的危機處理。
我個人認為,危機處理的第一要務,就是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出面說明,掌握事件的詮釋權,以免傳言累積的破壞能量太大,最後想救也救不了,典型的例子就是薛楷莉事件。當事人當時沒有在第一時間出面,結果案情從「刷卡」擴大到「盜刷信用卡」、「假學歷」、「車禍獅子大開口索賠」,所有不利於當事人的事件一一被捅出來,弄到不可收拾,最後只好黯然離開新聞界。本案由於當事人沒有掌握時效,讓災害持續擴大,被迫必須承擔所有後果(大家反而忘了那天也去和德原吃飯的台內陳姓長官,以及另一位黃姓主播)。
在第一時間出面說明,雖然可以掌握詮釋權,但是這並不表示可以隨便亂說,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選擇只說出部份事實,或是把說出的事實以有利於自己的方式作「演繹」,但是「絕對不能說謊」,否則得用更多謊話圓謊,最後是漏洞百出圓不勝圓,只能以慘敗收場。在「陳潘自拍案」裡,媒體拍到潘彥妃拿著鑰匙單獨進陳勝鴻,兩人的說法是「幫朋友看房子」,就是個沒有說服力的回應;週刊登出的手機自拍照,則說是「在溫泉湯屋玩得太high」,這老實說也是漏洞百出的說法,因為七月還去泡溫泉顯然有悖常理(雖然我不能說絕對不合理,所以這一點我不去質疑),況且不論交情多好,一個已婚女人和一個先前已經傳出過緋聞的單身男人作出那麼親密的動作,不管怎麼解釋都是不恰當的行為,這不僅在道德上有虧(至少有虧潘彥妃的先生),更可能讓人聯想這兩人的「交情」已經逾越法律規範。週刊接著刊出的親吻照,讓「好朋友」之說不攻自破,「租房子」、「泡溫泉」等說法現在看來都顯得非常可笑。
相較之下,同樣被捲入這個事件的方姓主播,她的反應就非常成熟。這位方姓主播無端地被流彈所傷,但即使談到有關她的部分(如「老女人」),也是雲淡風清,不否認過去發生過的事,也不以「當事人」自居,更沒有口出惡言,顯然EQ很高。陳勝鴻潘彥妃二人雖然選擇在第一時間出面「澄清」,但是因為說法太容易被攻破,反而讓危機擴大,又是個危機處理的負面示範。
TVBS在這個事件上作的反應也相當失敗。上次薛楷莉事件發生,TVBS以「不隨波逐流」為理由完全不作新聞處理,放任其他競爭對手炒作,這次卻「胳臂向內彎」,把陳潘二人找來作「獨家專訪」,並限制其他電視台使用畫面。標準前後不一,導致競爭對手決定繼續炒作打擊,讓TVBS頓時在收視率上失血。如果當時TVBS先決定讓陳潘二人請辭,然後再設法安排媒體與當事人「不期而遇」,有沒有可能讓損害「就此打住」?
我不敢肯定,但是至少應該不會出現各媒體「圍毆」TVBS的失控情形。
此外,台灣電視新聞媒體的惡性競爭,也相當值得探討。各台都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情看陳潘案,自然也會抓住這個機會,好好修理一下TVBS,並且為自己的收視率加分。這樣的惡性競爭,反映了台灣電視媒體因為過度供給而發展出的奇特文化,這樣的文化就是美國國務院所用的erratic。大約二十年多年前,某電視台知名女主播遭人設計拍下猥褻照片,拍照的人還分送各電子與平面媒體,但是因為來源不明又有新聞道德問題,當時所有媒體都沒有處理這條新聞,讓當事人順利地低調離開新聞界。同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現在,恐怕各競爭對手早就播翻了,跑馬燈也打翻了,不會有任何屬於新聞道德層面的考量,還要美其名為「滿足知的權利」。
寫到這裡,電視畫面上出現陳勝鴻核追蹤的狗仔隊發生擦撞車禍,被迫面對媒體的圍堵,這固然滿足了大家的好奇心,但是也讓台灣的新聞媒體,距離「理性思考」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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