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預期,訴求「要和平、反併吞」的三二六大遊行,順利圓滿地落幕了。對一般民眾來說,參加了一場大型的,嘉年華會式的活動,就是最大的收穫,但是身為媒體人,觀察的不應該只有這些浮面的現象,而應該深入探究幕後的意義,以及未來的發展。
制定「反分裂法」,無疑是中國這幾年處理兩岸關係最大的失策,足以把過去累積的成就或正面形象一筆勾消。雖然嚴格地講,反分裂法全部條文只是美中三公報、江八點,或是兩岸兩會九二年會談「共同新聞稿」等文件的再一次敘述而已,但是「非和平手段」這五個字,卻讓所有人懷疑中共當局究竟有沒有誠意作到這些承諾。對台灣來說,過去「一邊一國」、「制憲正名」、「公民投票」等一連串政治語言,給台灣帶來的負面、不可測的印象,也通通在這次「反分裂法」的制定過程中討了回來,可說是最大的贏家。
接下來的問題是:台灣要「持盈保泰」,還是「趁勝追擊」?
對中共人大通過「反分裂法」,台灣不可能悶不吭聲,一定要有所表示,所以發起這場大遊行是對的,問題在於這場遊行雖然由民間團體發起,但是政府介入主導的痕跡極為明顯,卻讓這場活動在邏輯上出現極大的矛盾。
當陳水扁總統號召百萬人民站出來的時候,他說香港可以在去年七月一號發動五十萬人上街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台灣也可以動員一百萬人,但是我不知道陳水扁有沒有想到:港人上街是因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違背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精神,多年來他們一直要求直選所有立法局議員,要求直選特首,訴求極為清楚,出發點還是「寄希望於『一國兩制』」,抗議的是中共當局仍然對香港特區實施直接的控制。但是台灣呢?不管是中共不願意聽到的「一邊一國」,還是台灣當局現在不太願意講的「各自表述」,兩岸各有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阿扁想要和香港的五十萬人相比,難道他覺得台灣的地位和香港一樣嗎?抗議歸抗議,這一點邏輯絕對不能不弄清楚,因為把台灣拿來和香港相比,多多少少是在自貶地位。
其次,街頭遊行向來是「民間」與「政府」對抗的手段,也就是「無能力者」與「有權力者」對抗的手段,因為沒有辦法也沒有能力解決面前的困境,於是向「有權力」的人發動抗議。按照這個邏輯,民間團體當然可以跳出來針對「反分裂法」,高喊「反併吞,要和平」,但是政府官員呢?你們不正是有資源有權力的那一群人嗎?你們怎麼也跟著喊「反併吞,要和平」呢?要作到這一點,你們大可以用政策、用法案去落實去解決,如今你們也跟著上街頭,不是承認你們無能,就是你們上街的目的,其實不是民間團體所說的「反併吞,要和平」。
掌握公權力的人是沒有資格「要」東西的,因為權力在你們的手裡,你們只能選擇「作」或「不作」,向別人「要」東西是我們這些除了一張嘴兩條腿,什麼都沒有的黎民百姓的特權,現在連這點小小的特權你們也要搶,可以想見你們的目的絕對不是「反『反分裂法』」那麼簡單。
我認為陳水扁決定上街卻不演講,絕對是美國干預後的結果。自從人大通過反分裂法以來,美國雖然認為反分裂法「無助於局勢」,但即使國務卿萊斯訪問大陸,也沒有當著中共領導人的面說出更重的話,顯示這就是美國的態度:不妥,但也不介入。這樣反應的原因有二:一是現在正好是美國在處理北韓核子危機的關鍵時刻,美國仍然需要中共,換句話說,美國現在不會為了台海搞壞和中共的關係,以免在另一個更大的戰場上失去更多籌碼;第二則是美國當年既然用屬於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規範美中台三邊關係,現在也沒有什麼立場批評中共用國內法規範兩岸關係。不管是哪個理由,那都是大國間權力遊戲的一部分,台灣沒有說話的地位與權利。
基於這些理由,美國雖然不能攔阻台灣對反分裂法表示憤怒,但是絕對要把反應控制在美國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所以三二六遊行可以辦,但是阿扁絕對不能在這個場合裡,發表任何談話。有鑒於以往的痛苦經驗,阿扁一面對群眾就很容易說錯話(制憲正名或柔性政變等「驚喜」不都是在群眾場合裡丟出來的?),美國此時絕不能承擔任何失誤,所以他絕對不能上台演講,最後你注意到沒?連李登輝都沒上台演講,可見美國在這場遊行裡介入程度之深。
那麼,阿扁可不可以不上街?不行不行,絕對不行,阿扁或許無法在美國人面前表現「氣魄」,但是他絕對不能在自家人陣營裡示弱。阿扁非常清楚,如果他放手讓綠營的「民間團體」主導遊行,則所有的光環與政治利益將歸於獨派、歸於李登輝、歸於台聯,甚至歸於蘇貞昌,等於提前宣告跛腳,這絕對不是陳水扁所樂見的,所以無論如何,他一定要參加遊行。陳水扁很清楚,只要他參加遊行,不論他有沒有發表演說,都必然成為媒體的焦點,不論是「第一家庭」有誰參加,遊行的安全維護工作如何進行,他打算走哪個路線,走了多遠,走了多久,媒體都不會也不敢放棄,光環自然就拿過來了,這是他在美國和中共聯手設定的「鳥籠」裡,能發揮的最大政治邊際效用,對美國也有交代,光環又歸他,陳水扁果然是深諳群眾心理學的高手。
遊行順利地落幕了,接下來呢?遊行是感情的,衝動的,制定並執行國家政策卻不能如此,執政當局現在要作的,應該是重新以理性負責任的態度面對「反分裂法」實施後的兩岸關係,找出對台灣最有利的路線,喊殺喊打不能成事兒(那是台聯的任務,不是政府的職責),埋頭逃避更沒有用(那是親民黨的專利,政府不要跟人家搶),台灣既不可能找大衞把大陸變不見,也不可能蒙上眼睛摀住耳朵裝著不存在,如果「花一天時間就能換一輩子平安」,那跟「神功護體,刀槍不入」的白蓮教有啥不同?現代史上執政當局最熱中發動並主導大型群眾的,前有納粹德國,後有文化大革命,試問現階段台灣哪個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有把握比希特勒或毛澤東更聰明?
所以,在遊行落幕後,務必請冷靜地、仔細地觀察思量,看看這場熱鬧的遊行,到底有什麼地方,其實是透著詭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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