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立委廖本煙被「壹本週刊」爆料指出,涉嫌在一次與友人的餐宴中,性侵害一名姓王的女子,這名女子保留了據稱是被撕破的內褲、黑色褲襪,以及號稱沾有廖本煙精液的衛生紙。廖本煙立刻跟太太跳出來否認此事,並指稱此事是有人要刻意「毀滅台聯」,但曾經是廖本煙同黨同事的立委蘇盈貴指出,廖本煙或許沒有性侵害的行為,但是他平常對男女關係的行為卻「非常扯」,還因此「扯出」台聯考察團在俄羅斯「精采」的夜生活。
本案可以發現不少有趣的影子,像是保留沾有精液衛生紙的動作,就勾起了我不少的回憶。還記得當年的胡瓜和李璇嗎?當時有心投身演藝圈的李璇,刻意與胡瓜發生性關係,並保留了「遺跡」以打響知名度,這份心思真不得了(為什麼?江湖習稱「豆漿」的精液腥味其實很重,即使放在冰箱,那氣味也讓人受不了,不信試試看),議題運作痕跡明顯,但前提是胡瓜確實╳了李璇,才留給她操作的空間。
而本案則還存在一些可疑的空間,廖本煙和這位媒體稱為A小姐的女子都參加了這場餐宴,媒體的報導從「性侵害」變成「滅火」、「打手槍」,說法不一,兩造都不否認的是都有「一發」(這是「城市獵人」裡孟波的用語,可能只有五年級的人有印象),但是還是不能證明那坨衛生紙真和廖本煙有關,套一句他自己說的話,當時的他醉得像條死豬,到底是「滅火」還是「嘿咻」,甚至有沒有這回事,嚴格地講現在還無法確定,可能只能留待化驗衛生紙上的DNA。
至於廖本煙和太太一同出面澄清,甚至在造勢晚會上鞠躬道歉,老實說這也是老招數,無法真正釐清問題,因為知名人物一旦發生此事,除非像孫大千一開始就承認自己陷入瀕臨離婚狀態,否則老婆大人一定會第一個跳出來挺他(如章孝嚴「涉世未深」事件裡的黃美倫)。原因非常簡單:如果當事人確實犯了「所有男人都會犯的毛病」(語出成龍),被社會輿論打穿,作老婆的此時不挺他就是無情;如果事實上沒這回事,卻被人說成有事,這時候還不挺他,就是無義,身為名人的老婆,如果被人說成「無情無義」,那還有什麼好說的!所以,即使當事人回去可能得跪算盤,即使他們兩人早就形同陌路(如鄭余鎮和呂珮茵),檯面上還是要和樂親愛,所以廖本煙和老婆說的雖然可能是真的,但還是不能相信。
這件事我比較好奇的是參加餐會的還有哪些人,為何會讓廖本煙安心地讓自己「醉得像條死豬」,如果不是參加的人都是廖本煙熟到不行的朋友,可以放心開懷暢飲,就是他有「有酒必醉」的毛病,這我不能輕易下判斷,但是以我過去和軍方將領(陸軍的拼起酒來尤其可怕),以及調查局官員(有一個一起喝過的傢伙就是這樣喝死的)喝酒喝到醉的經驗,要能喝到「醉得像條死豬」,那酒喝的還不是普通的多,如果同桌共飲的是熟朋友,這桌人還真不是普通的熟,會被如此熟悉的人出賣,不知是不是作人有問題;如果是「有酒必醉」,那也未免醉得太徹底了,能讓自己喝到這麼醉,老實說此人不可信。
問題來了。廖本煙說他和A小姐不熟,而且是後是A小姐多次主動約他「單獨吃飯」,彷彿是「牘有美玉,待價而沽」,聽起來或許有些奇怪,不過嘛,房間裡關門吹燈後的事情,除了當事人誰也不能說,廖本煙愛怎麼講就由他去吧!倒是廖本煙在事後有兩個表現值得議論,一是他很快地把這個事件往陰謀論的牆上靠,說有人要「毀滅台聯」,大家千萬別忘記,「非常報導」之所以在這個時候持續出片,關鍵不在於總統大選,會去買光碟的一定會投阿扁,根本不需要這樣的文宣,這種東西瞄準的分明是今年年底的立委選舉,總統大選可以攜手合作,立委選舉只能「兄弟登山」,面對年底的選舉,老實說大家都著急,廖本煙眼看了出這種永遠說不清楚,又和生殖器有關的事,自然更加著急,脫口而出「毀滅台聯」,把自己看得十分偉大,看來十分荒謬,但是也還合理。
第二件值得議論的,是件不大不小,媒體顯然沒注意,但是我認為很重要的事。事情發生後,媒體記者追到新竹,訪問在新竹參加某大學研究所入學考試的廖本煙,廖本煙應付幾句話後便開車離去,但是,你注意到了嗎?廖本煙沒‧有‧繫‧安‧全‧帶!噯,這可是要罰一千五的呢,你廖大委員或許不在乎一千五,但是罰一千五的規定,不就是你們這些大立委們定的規定?如果連你都不在乎,你又怎麼能指望我們小老百姓在乎?
唉,難道繫不緊褲帶的人,連安全帶也繫不住嗎?相較之下,「台灣水電工」因為繳不出法院判決拘役的罰金,可能將面臨牢獄之災,不又證明台灣是個偽善的社會嗎?什麼……不不不,我一點都不意外,當侯水盛說出「保留強暴漂亮中國小姐的權利」,遭到社會撻伐的時候,他老婆居然還出來稱讚侯水盛是「非常顧家的好男人」,我對什麼都不會感到意外了。誠心建議阿扁總統,反正政府已經窮成這樣了,所謂「債多不愁」,乾脆再多花一點錢,把侯水盛、林重謨、蔡啟芳等人集中起來,送去夏威夷「居家隔離」一下,隔離到三二○以後再回台灣,這樣說不定對您的選情還真有點幫助。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