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問題由於大法官520號釋憲文的出爐,再度成為各方焦點。日前由張俊雄院長於立法院第四屆第四會期第一次核四電廠停建案中列出九項停建的主要理由,大致上看來似乎是『有理走遍天下』,但仔細分析後卻發現根本就是『鬼話連篇』。
站在『非核家園』的立場上,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停建核四,但是如果為了達到停建核四的目的,而以廢話、謊言來矇騙大家,這是必須要加以譴責的。何況這份報告是在『經濟部在今年一月召集五個人花了兩個小時規劃出『九OO一』專案,要求台電未來電力朝『非核家園』規劃,不用考慮電價、電力供需問題』的狀況下擬定出來的一份報告,其完整性與正確性值得受到質疑。
張俊雄的停建理由第一項是『不建核四不會缺電』。他以『台灣的電力供應在不建核四,又無替代方案的狀況下,到民國九十六年以前都不會缺電。根據台電公司提供的資料,到民國九十四年、九十五年及九十六年,台灣的電力仍保有十九.二%、一七.七% 及一二.五%的備用率。因此,即使在不建核四且無替代方案狀況下,至少我們仍保有六年供電無虞的環境』為由,認為核四的停建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這點理由有兩處謊言。第一,我們可以確保六年供電無虞的環境,但是六年後呢?張俊雄院長沒有回答。難道是因為他認為六年後民進黨已經不可能執政了,所以爛攤子可以丟給別人去收拾了嗎?
第二,張院長認為『台灣的電力供應在不建核四,又無替代方案的狀況下,到民國九十六年以前都不會缺電。根據台電公司提供的資料,到民國九十四年、九十五年及九十六年,台灣的電力仍保有十九.二%、一七.七% 及一二.五%的備用率』,所以核四的興建是不必要的。這完全是廢話!試問,核四現在續建,它能供電嗎?當然不可能!核四供電自然是要等到核四興建完之後才能供電。至於核四何時興建完成?當然是民國九十六年以後啦!所以這六年內供電無虞的理由完全是廢話!
此外,張俊雄院長以『具體可行的核四替代方案』來解決停建核四後的電力供應問題。張院長『鑒於六年之後電力供應比較吃緊,未雨綢繆之計,在停建核四之後,政府將採取相關配套措施,來提供充足、穩定及安全的電力。』這一點似乎可以解決六年之後的電力供應問題。但是,我們忽略了一點,那就是替代方案絕大多數的民營電廠,到現在為止不是土地問題未能解決,就是機組尚未購買,要不然就是資金發生問題。民營電廠的興建早在多年前就已經通過了,可是到現在似乎除了台塑的麥寮電廠大致上完工外,其他的民營電廠都還有各項問題有待處理。真不知道,張俊雄院長如何有把握能在短短的六年內解決所有的問題!
根據《遠見雜誌》在去年十二月依照行政院能源委員會及台灣電力公司所提供的資料中顯示第一階段到第二階段核准的十一家民營電廠中,已有四家電廠取消備案,另外花東電力因位於『台灣沿海保護區』所劃設的『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所以未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遭環保署退件,目前則是另覓新廠址。也就是說十一家民營電廠中,已有五家到目前為止的進度完全是零。在這種情況下,所謂『具體可行的核四替代方案』似乎並不是如張院長所說的具體可行。
張院長在《核四電廠停建報告─疼惜美麗寶島,建立非核家園》報告中提到的幾家未來可陸續商轉發電的民營電廠中除麥寮電廠目前已經完工商轉發電外,其餘都是在施工中,而且其中還有不少電廠是有問題的。
例如位於桃園海湖的長生電廠,本身的主要投資者-長億集團,本身財務與資金上有許多的問題,已有多次銀行跳票的紀錄﹔位於和平工業區的和平電廠,電源線全長約五十三公里,塔裝工程已全部完成,架設工程已完成四十公里,預訂於九十一年六月前商轉供電,但是這五十三公里的電源線路徑尚未進行環評,是否通過尚在未竟之天﹔嘉惠電廠因當地民眾的抗爭而困難重重,雖說行政院『電力供應專案小組』已經協調當地居民,但難保日後不會有新一波的抗爭,更何況此電廠位於嘉義民雄,最後還不是要『南電北送』,對北部的電力供應有多大的幫助還是一個未知數。再者,『電業法』遲遲未能立法完成,電力事業民營化就一天無法成真。在這麼多的問題未能解決的情況之下,張俊雄院長以此為『具體可行的核四替代方案』,這不是荒謬至極嗎?
如今,核四的替代方案是否具體可行都不清楚,張院長還打算將其他三座核電廠提前除役。試問,若台灣電力供應在失去這些核電廠之後,電力的供應能確保不出現問題嗎?更現實的一點,電價不會出現波動嗎?
如果張院長真的視停建核四為己任,那麼應該要提出真正『具體可行的核四替代方案』來說服朝野立委,而不是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試圖矇騙反對者,討好支持者。我相信只要真正擁有一套長遠的具體替代方案,用以解決停建核四的各項問題,無論是再怎麼反對停建核四的人都將閉上他們的嘴。一個『非核家園』的建立,前提是要這個家園能有穩定的經濟成長。若是為了建立『非核家園』而讓台灣經濟崩盤,那麼這些後果是該由誰來承擔呢?還不是居住在台灣的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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