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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 05:32:07| 人氣7,642|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為陳美伶說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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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考慮投書報紙,不過有些細節無暇去查清楚,就先從個人印象寫篇東西貼在這兒。

陳美伶被羞辱地趕走,劉內閣會把法律放在眼裡嗎?民進黨習於玩法來打法律仗,但他們「重視」法律。國民黨呢?為什麼民進黨始終可以吸引許多法律學者與律師跟他們並肩作戰,國民黨的法律戰卻較難找到「夥伴」一起作戰(偶一為之的學者不算喔)?他們有沒有想過?

馬英九是重視法律的人,但不確定他懂不懂「把法律當策略」來打仗?(從他對紅衫軍與集遊法的態度來看,應該是懂啦...當你覺得他非常形式主義、僵固的時候,我認為是他拿法律形式主義當擋箭牌...i.e.裝笨)劉兆玄等國民黨時期培養出來的官僚,一向是鄙視法律專業的(當然,那時的法律人也自有被鄙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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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陳美伶說點話

看到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申請退休一事,感觸很多。這不只是陳美伶個人的問題,它牽扯到是黨派政治與公務員倫理的關係,更涉及了公部門內法律專業倫理的問題。如果行政院(或說國民黨)容不下陳美伶,我倒很想了解,劉內閣心中要的法律幕僚是什麼樣子的東西?

剛好最近美國司法部的內部調查,也查出白宮曾經直接要求司法部以政治忠誠來考量用人—包括移民法官與基層檢察官等應該政治中立,適用公務員法的位置。進而引起國會的關切,甚至可能導致包括總統在內的一些人負起法律與政治責任。兩相對照,劉內閣把陳美伶這個曾在「前朝」發揮重要功能的法律專業幕僚,當作眼中釘而除之後快,是合理、合法,或聰明的嗎?

從我對陳美伶的理解,她是第一位努力要當好「行政院專業律師」的法律幕僚。在她擔任行政院法規會主委期間,把法規會這個冷衙門給炒熱起來。法律專業人員不再只是比對文字、挑語病的文字校對員;也不僅是把「此一議題有三說,請長官裁示」的無肩膀官僚。「法律策略」(legal strategy)成為政府施政重要的依據,活潑而具有戰鬥性的法律人,開始受到重視。

我曾經在經建會「亞太營運協調服務中心」擔任研究員(1997-1998,陳美伶當時應該在法務部吧),也參與了許多推動法規修改與適用的會議。親眼看過各部會的「法規會」以及行政院的法定專業幕僚機關「法務部」,在各種法規政策的討論過程中,是多麼的邊緣化。他們不敢、也沒有企圖心去積極建議哪一種法律途徑,最有助於行政院或各部會推展政策。少數敢說「不」的,通常也只從非常技術、僵化的角度分析法律問題。加上國民黨時代,政客們也沒把「法律策略」放在眼中,法律人在行政部門其實真的沒什麼地位。

然而陳美伶卻積極地要讓行政院法規會,成為行政院的in-house法律部門。她似乎有心要讓行政院法規會成為類似美國司法部Office of Legal Counsel的單位(參照我以前寫的一篇小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iaobruce/3/1234736240/20031218103226/ )。或許也由於民進黨的高層多為律師出身,他們遠比國民黨更知道法律是多麼重要的武器。法規會在這段期間,當然也成為重要的火藥庫—提供對行政院需要的法律戰略。除了行政院法規會自己人員所提出的意見外,他們也積極找尋外面的資源(通常是法律學者)來打這些法律戰。在民進黨無法掌握國會多數,又總是無法說服國會多數的情況下,他們的釋憲與司法戰爭卻總是頗有斬獲。

除此之外,陳美伶也積極地接續經建會對於行政管制「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的研究,並試圖推動這套體制。企圖讓法規會、經建會、主計處等部門,結合起來審查行政部門的施政。在這樣的思維下,這些幕僚單位不再是永遠為長官或上層決策「背書」的假專業,而可以活潑的專業參與決策。這種視野,以前國民黨時期的法律幕僚是完全沒有的。(我個人在經建會的經驗是:要跟行政部門談各種法制改革,最難溝通也最無「法律策略」思考的,就是「法律人」...現在其實也沒有太大進步)

我對於民進黨時期的一些法律論述(如:抵抗權、片面停建核四,以及動輒跳過立法院而亂搞),是很不以為然的。但從幾個訴訟的結果可以看出,他們的論述絕非「全對」,但往往也多少能說服法院與大法官。尤其是「總統大選訴訟」、「真調會」、「NCC」等案子,都頗有成果。這表示說,至少這些爭議,並不是「全對或全錯」,而是有爭議空間的主張。在有著「合理爭議」之範圍內,法律幕僚能為行政院打出這些空間,何錯之有?

法律幕僚與外面的律師一樣,一方面是中立的advisor,是堅守專業的把關者。但法律幕僚同時也是advocate(倡議者、辯護者),要在「可能的範圍內」去為客戶與上級的利益全力辯護。陳美伶的作法,就是讓法規會的角色在兩者間求平衡。

如果國民黨與行政院,只因為陳美伶曾為民進黨時代的行政院打贏幾個案子,就要把她攆走。那不但是政治掛帥鄙視專業;純從行政院的觀點來看,丟掉一個好律師更是蠢笨不堪—當年她能幫民進黨打贏官司,今天難道不能為國民黨取得勝訴?當年陳清秀律師代表客戶告台北市政府,打贏了國賠訴訟,讓台北市賠了一大筆錢。時為市長的馬英九反而聘請他擔任法規會主委,開始在許多案件與中央進行法律戰。這樣的心胸與用人態度,才是正確的。

當然,律師固然要為客戶打拼,但也不能違背專業倫理,濫用法律及司法程序。這也是美國司法部惡名昭彰的「刑求備忘錄」(宣稱必要時對戰俘刑求,仍屬合法),成為千夫所指的原因。如果民進黨時期,行政院法規會或陳美伶本人(與手下)曾提出什麼惡質的法律意見,完全逾越了合理法律解釋的範圍。那麼這種違反法律專業倫理的行為,或許該遭到指摘與制裁。國會與行政院都可以就此進行調查,進而追究責任。但如只是因為陳美伶幫民進黨打贏官司而整她,那就荒謬了—打贏了,表示連法院都買帳,都認為國民黨錯了。事實上,據報載,即使在民進黨時期,陳美伶並不是一個曲意奉承的人。對於提拔她的長官,一樣經常提出不同意見。民進黨能夠容忍專業的不同意見(至少沒有攆人走嘛),國民黨呢?

或許,黨派成見(陳美伶曾為綠營效力)、政治利益(副秘書長是個可以安排的空缺,該給「自己人」),以及長期以來對法律專業的忽視(你們只要校對文字就好了,幹嘛反對本黨政策),才是真正的原因吧。

好不容易拿回執政權的國民黨,儘管可用政治立場撤換高官(當然,形式上還是要符合法律規定與程序)。但除非拿得出證據,說明陳美伶以前曾經出賣靈魂,提過荒謬而違背專業倫理的法律見解;否則請不要貶抑人家的成就。不敢承認自己的politically partisan,也不願承認自己討厭說實話的「烏鴉」,卻亂找藉口貶損別人,豈不令有心做事者心冷?

台長: 布魯斯

不平
陳美伶是我老長官,我為藍營對她的待遇感到不平

陳定南一絲不苟、是非分明的個性,呈現在他的行事作風上,只要認為是對的、有利國計民生的,則雖千萬人吾往矣,絕不瞻前顧後,擔心是否得罪人。

 例如人事,他曾下令開除一名考績和表現並不出色的基層工友,他認為即使是基層工友,也不應該任其「打混」,坐吃公糧。

 不久前,兩位保護司長候選人經過面試,陳定南卻都不錄用,致懸缺一年多的保護司長仍然「虛位以待」。

 相反地,表現優秀的法務部同仁,陳定南絕不吝惜「關愛的眼神」,疼惜有加。

 例如,前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陳美伶,本月一日高升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定南出人意表的未予挽留。

 他認為陳美伶的卓越行政能力和才氣,理應獲得更大發揮,甚至,他還向行政院長游錫堃大膽建言,「對陳美伶這位傑出法律人和行政幹才,必須『禮聘』」才是。

 陳定南說,「我在無意間得知,行政院通知陳美伶司長提報資料以參加這項人事甄選,遂立即向行政院游院長反映,陳司長是不可多得的幹才,若有意借重其才能,應仿春秋時代,齊桓公親自驅車、同載入朝,以敦請管仲為相,以及劉邦設金拜台、拜韓信為將的精神,來禮聘陳司長,而非『通知』她參加甄選」。

 陳定南這種禮賢下士、成人之美的思想,則是不為人知的一面。
2008-08-04 11:01:49
賴阿花
廖老師
馬總統說警察取締唱片行播放音樂
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您以為??
為何對警察執法已明顯侵犯基本人權
您都始終保持沉默??
你覺得做為一位憲法學者
面對如此情況仍然裝作是不關己之心態
是否對得起自己之良知
憲法ABC????
為陳美伶說話
誰來為人民說點話???
2008-11-05 19:21:30
阿花的妹妹
唉..都不知該怎麼說
希望每個人都有表達言論自由
對台灣有利的結論,也要鼓勵
看到警察如此執法,心中會有難過
執政者不當的行為,讓人感到害怕擔心
我家小孩的未來....
2008-11-05 22:13:43
未來..法律還會是顛覆
妹妹你好
我也很擔憂
因為執政者完全在呼應國民黨的傳統老路線
就是對外假借國家機器謀取私益對內排除異己清算鬥爭
人民對大??
請問我門看到人民最大嗎?
那樣多政治人物民意代表企業財閥
爭相去逢迎一個大陸談判代表
叫民眾理性樂觀面對可能嗎?
天底下還有簽署協議
可以凌駕於立法院要求其限期承認否則自動生效之事??
我門可以不再理會街頭抗爭
因為抗爭終究有結束散去之時
但人民的質疑與不滿
人民之恐慌與疑慮
卻得不到澄清與解除
執政者沒責任嗎
馬英九沒責任嗎
總統果然是站到第一線了
結果是片面宣洩自己對民進黨之不滿
難道反對者看不下去的人都是民進黨嗎
這樣一個輕易說出如此卸責之詞的總統
要他幹麻??
妹妹你說得好
"執政者不當的行為,讓人感到害怕擔心
我家小孩的未來...."
因為這社會未來再也沒有監督機制
即令存在也僅具形示意義聊備一格
法律還會是顛覆夢想之基地嗎
嚴長壽寫我所看見之未來
並且順理成章將之投射到為兩岸協議歌功頌德一番
他真的看見台灣未來嗎
陳雲林終究會走
不能攤在陽光下之協議如同刀刃
卻已架在立法院脖子上
台灣民主未來???
如BOB DYLAN所說那樣
烏雲罩頂閃電頻傳
群眾心理即將轉變
如同電影"活死人之夜"那樣
上帝與魔鬼沒有誰勝誰負
因為他們終將發現
誰也永遠宰制不了這個世界
未來???
法律還會是顛覆的基地嗎??
2008-11-06 15:30:18
一個妹妹
表達的質似己在轉變
希望大家互相體諒,冷靜
小英請妳出來勸大家先回家吧
希望沈默大眾給予參與民眾寬容
今晚他們的表達行動或有不當
也許\\\\\\\\\\\\\\\他們心中都存有苦痛...需要一種釋出
電視媒體們也請持平而論
社會付出的成本,學生靜坐提出的主張
請主政者慎思,面對,妥處....
2008-11-07 00:00:07
佳玲
上過老師的憲法與通傳法
對於陳美伶老師曾在立法學聽他上課好幾次
覺得陳美伶老師是個很棒的老師
可以從言談當中感受到她的專業素養
真是難過:(
2009-06-28 23:12:59
陸建中
廖教授元豪您好,
一.先岳父於56年被誣告包庇匪諜,後於91年被戒嚴時
期不當叛亂及匪諜審判案件基金會評鑑為冤,錯,
假案而獲平反及補償.
二.愚依行政訴訟法第七條合併請求損害賠償結果敗
訴,您不是律師,但必定知悉熟悉本案之律師,懇請
介紹數位代為訴訟至感.
Tel. 02-27368520
2009-11-22 21:59:42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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