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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4 11:21:00| 人氣13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人間詞話》「境界」說釋疑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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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王國維以其曾受西方思潮影響,應用此理論基礎,而有一些評論的文章產生,及其作《人間詞話》,則嘗試以自己的思想觀點,甚至是融會西方的觀點與元素,將其納入中國的文學批評裡來(註1)。在這樣中西文化的雜揉甚至衝擊下,王氏的詞話理論儼然已非純粹的中國式傳統所能規範,也為中國詩詞理論的批評歷史再添新頁。
然而,作為詩歌品評的一種新標竿,不免會由作者拈出一定的詞眼,作為品評標準時的依據和憑藉,此種做法前例累累,諸如鍾嶸標舉「風力」、「骨氣」;滄浪則言「興趣」、「妙悟」;漁洋說「神韻」……等等,而靜安雖為中國詩歌的品評注入新血,卻仍不免落入文字義界的模糊地帶的危疑,而顯的有些不明確了。
在王氏的批評理論中心裡,特別提出了「境界」一詞,作為詞作批評之依據,相對於古來詞家對品評系統的建立,都會提出的一種憑據,核心字眼的拈出,不過是代表品評者眼中價值觀的具體表現,而欲以有限的字詞表現抽象的品評概念,此即模糊地帶之所以生,也是自古以來的詞學研究者,對於每一個批評家總是必須花費許多力氣去了解,甚至探究深義的原因了。



二、「境界」一詞之義界

靜安以「境界」一詞作為品評標準在《人間詞話》中顯而易見,如第一則:

「詞以境界為最上。有境界則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其後第二到第九則,則是王氏對於境界一詞的義界,包刮:

第二則:就境界的的內容取材與創作方法不同,可分為「造境」與「寫境」二種。
第三則:就創作時,作者對物我關係的不同態度和處理方式,可分為「有我之境」與「無我之境」。
第四則:言無我之境與有我之境二種境界所引起的不同美感:「優美」與「壯美」。為第三則的補充。
第五則:指出文學創作源於自然,又必須進行藝術的加工,進一步說明「理想」與「寫實」並非互相排斥。補充第二則之理想與寫實二派。
第六則:言境界之內涵包括情與景二者,境界之有無,在於寫景物與情感之「真」。
第七則:以實例說明作品如何使境界達到「鮮明的表現」。
第八則:言境界有大有小,但卻不以之分優劣。
第九則:為境界說總結。指出滄浪「興趣」說與阮亭「神韻」說,不若拈出「境界」二字之為探其本。(註2)

從以上靜安《詞話》原論,可窺些許端倪,嘗試從中釐出靜安對品詞概念的觀念與看法。而在此之前,必須有先驗的認知,即靜安之說「境界」並非從創作進行的角度來看,而是從文學作品創作完結後所產生出來的一種給予讀者的「觀感」而言,就葉嘉瑩氏所言:

「……王氏之重視興發感動之作用及重視其表現與傳達之效果一點,雖可以作為衡量詩詞之一項普遍的標準,但王氏提出『境界』說之用意,確實在原是以著重詞之品評為主的。引此我們在討論王氏之『境界』說時,實在不應把這一點完全加以忽略。…….」(註3)

就這一點,境界說之所標舉之品評觀,無異是非同於以往考量創作時之感動興發作用之處。有了此項認知,便可進一步的深談境界說的內蘊。
「境界」之有與無,構成了詞作佳與否的最終決定標準,但若只是論其是否有無之相對二元,不免狹隘,是以有了種種他說做為境界說之輔論與佐證。以下分述之。

1.造境係指詩人憑藉想像而虛構出來;而寫境,則是詩人根據現實存有事物所描繪出來的。
2.有我之境,是為「以我觀物」,如此透過詩人的情感寫出來,必定寄託有詩人主觀的喜怒哀樂等種種情感;無我之境,是為「以物觀物」,雖仍是詩人眼中所見之景,但作者書寫時,物我兩忘,沒有沾帶作者的主觀情感色彩。
3.境界有大小之別,亦即有寫遠大壯闊景之境界,也有細微一隅之景的境界,但不論是大境界或小境界,都能夠成為「有境界」的前提。
4.境界從兩方面而言:景物與情感。亦即:境界反映出眼中之景物與心中之情感。
上說四點,乃據王宗樂先生提出,對於判別境界有無的明確解釋(註4)。
而葉嘉瑩先生對於境界一詞所指,亦嘗擬一簡單概說如下:

「境界之產生全賴吾人之感受作用,境界之存在全在吾人感受之所
及,因此外在世界在未經過吾人感受之功能而予再現時,並不得稱
之為境界。」(註5)

是言,明白地說出葉氏對於主觀感發作用的強調與重視,於王宗樂先生的第四點有補充再說之效。葉氏引詞話第六則作如是說:

「……『境界』之不僅指外界之景物,同時也指內心中之境界,此說自可糾正一般人或者以為境界但指外在之景象,或者以為境界但指鮮明具體之形象的種種誤解;……」(註6)

若此,則作者在作時的心意便被很自然的考慮近來了。至於情與景的主觀面向與客觀存在之雙向交感,此亦靜安所重者,將於下節討論。



三、「境界」有無之判別

王國維曾提及文學有二「原質」:曰景、曰情(註7)。《詞話》刪稿第四則:

「昔人論詩詞,有景語、情語之別。不知一切景語,皆情語也。」

這都說明了靜安對詞作的評賞有景情合一的趨勢,而外界景物萬千,入於詞作者,正是詩詞作者依照自己的情感需求而對景物所做之取擇。而景色既賴情感主觀擇取,則景物成為負載體,景物載情,此境界之所以生。
《人間詞乙稿》之序文中說:

「文學之事,其內足以攄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與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與境渾,其次或以境勝,或以意勝。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學。原夫文學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觀也。出於觀我者,意餘於境;而出於觀物者,境多於意。然非物無以見我,而觀我時,又自有我在。故二者常互相錯綜,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廢也。文學之工不工,亦視其意境之有無,與其深淺而已。」

如上所述,亦足以明先生對境界之有無在文學裡的影響。在此,必先
澄清二觀念,即是「意」與「境」。在《人間詞話》或者其他靜安所作的雜篇之中,常出現「意境」一詞,一般以為,此詞所指之意,約等同於氏所標舉之「境界」,但是舉出意境一詞,卻是更能夠表達出文學二原質:「景」與「情」的。
在此,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一主觀與一客觀的存在。「意」乃出於主觀之我,即是「情」;「境」出於客觀之物,即是「景」,於是,這「意-我-情」與「境-物-景」的脈絡便清晰可見。(註8)
而文學的工與否,亦即文學的優劣,取決於意境之有無深淺,能做到意與境渾然一體的,自然是最上乘者,不然,也應是以意勝,或者以境勝
,除此,則不足以言文學。而由主觀之「意」到客觀之「境」如何有效融合?靜安也拈出一詞--「觀」。
此一「觀」的功夫,類於滄浪之言「妙物」,所謂「羚羊挂角,無跡可求,……透徹玲瓏,不可湊泊……」,「觀」字,正是二者的媒合劑,若要詳論其方法,則靜安亦有言:「能寫真景物、真感情者,謂之有境界。」(《詞話》第六則)此「能寫」,王宗樂先生以為:

「應該是包括『寫的出』和『寫的好』的兩種意義。……說的更明白一些,應該說:能把眼中所見的真景物、心中所有的真感情寫得出來,寫得唯妙唯肖,真切動人,就算是有境界;否則就算是無境界。」(註9)

故景與情之「真」亦成了境界有無的評判標準。據三民版《新譯人間詞話》言:

「王國為所說的『真』,至少有三重涵義。首先,作者要『忠實』,『不獨對人事宜然,即對一草一木亦須有忠實之意。』……其次,要有高超的寫作技巧,切實表達、再現其觀感,而不是雕琢粉飾,矯揉造作。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作者的心靈、情感要真,因為『感情真者,其觀物亦真』,詩人必須保持純真無偽的自然本性--『赤子之心』。」(註10)

以上諸言,可說淋漓盡致地解釋了靜安對於「真」字所賦予的概念。
相對於「意」與「興」之於滄浪的興趣與妙悟,正等同於「觀」字之於靜安的意境、境界,甚至真情真景等等。而說「真」為境界必備條件之一,那麼,是否也要牽扯到作者人格的問題?此乃較中心理論更為邊緣的問題,非觀歷史則無以細究,且亦非作品本身可以見。至於隔與不隔的問題,靜安雖有標舉不隔為佳之意,卻未論及其與境界之間的關係,由是看來,隔與否並非造成境界有無之直接因素,故茲不贅。

台長: 啃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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