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之後,從東北亞到東南亞,尤其是內戰爭多年的南越和南韓,美軍遺留下來的混血兒,更清楚的說應是混血棄兒,一直是當地社會的重要議題。但在台灣卻不同了,即使美軍撤離已三十年,上從政府學校,下到村里鄰舍,大家依然很有默契的避而不談這一問題。
美軍駐台的三十年裡,與台灣女子生下數千個混血兒,現在也都三十到六十歲了。兩蔣時代台灣的民風保守,混血兒的特殊外貌,加上單親家庭的背景,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招來異樣眼光。雖然也有很多台美混血兒不受環境影響,在各行各業中出類拔萃,例如籃球界的鄭志龍、演藝界的費翔等;可是不容諱言,鄭志龍與費翔比較算是特例,大多數的「邊緣人」才是常態。其中最令人震撼與難忘的,應該就是生平故事先後被拍成商業電影《洪隊長》與《美國博仔》的黑道殺手林博文了。
1984年夏天,我隨部隊自金門移防回台後,在台南隆田整訓了三個月,部隊就被改編到苗栗師,駐紮在台中縣神岡鄉的圳堵營區。這裡離大雅鄉的清泉崗機場不遠,由於清泉崗是美軍在越戰時很重要的軍事基地,幾乎是美軍常駐在台人數最多的據點,附近隨之而來的酒吧等相關行業,也就異常興盛。雖然當時南越赤化九年,而美軍也撤離台灣四年了,很多酒吧都已停業,不過當地人依舊津津樂道「當年」。而我連上的幾個台中在地人,都與綽號「美國仔」的林博文一樣是1963年次,有的是同學,有的是鄰居,言談中也時常提到這號人物。
1962年夏天,一位在清泉崗服役的美國大兵,在台中的酒吧裡,結識了一位16歲的林姓吧女,兩人同居後沒多久,這位大兵就被調離台灣。當時美軍高層的政策,本來就反對官兵與駐在國的女子發生戀情,尤其是在亞洲,對於身家不清白的風塵女子更不歡迎。一來是因很多美軍在國內已有配偶或女友,讓這些亞洲女性入境美國,會製造很多家庭問題;另一方面這些亞洲女性,也很可能是共產黨的間諜,基於維護後方民心士氣與前方軍事機密,只要有美軍涉入這些「不倫交往」,美軍高層大多採用迅速調離法。
美軍這樣的做法,當然是有現實的考量。由於南韓、南越與台灣這三個分裂國家,都要直接面對主張共產主義的敵軍。偏偏這三國領袖一方面與共產黨同樣專制,另一方面境內又貪污橫行、貧富不均,因而成了孕育共產主義的溫床,老美完全只是因為地緣關係才派軍駐守,扶持這三個傀儡政權。原本共產主義在歐洲是強調「工人無祖國」的,可是到了亞洲,中國、北越與北韓這三個共產政權,卻又都以「驅逐外國駐軍,建立祖國統一」來號召百姓。所以在南韓、南越與台灣這三國境內,同情共產黨與主張祖國統一的「反美」力量,在基層群眾裡是一直很有市場的。
美軍高層對駐守在亞洲各國的官兵,用迅速調離的手段來防止異國聯姻,雖然有效解決了自己的問題,卻也為當地留下很嚴重的後遺症。很多美軍基層官兵,發現同居女子懷孕了,一上報就迅速調離,成了「始亂終棄」最快的方法。林博文的母親發現自己懷孕時,他的生父立刻就被調離台灣,從此一去不回。16歲的未婚媽媽只好生下他,交由外婆撫養。他因臉上五官的輪廓很明顯,怎麼看都像是外國人,因而從小就被取了「美國博仔」的外號。
台灣民間當時會仇視膚色偏白或偏黑的混血兒,關鍵在於二戰結束才沒多久,二戰後期美軍對日軍統治下的台灣,也曾進行過毀滅性的地毯式轟炸。雖然美國軍機已經刻意的不炸台灣人群集的地方,可是炸彈不長眼睛,不可能只落在日本人頭上,絕對還是會造成台灣人的傷亡與財產損失。戰後不到五年,老蔣流亡來台,韓戰爆發,美軍因此進駐台灣。但要讓這些幾年前才因美軍轟炸而家破人亡的台灣人,跟流亡的老蔣或想與美軍做生意的商人立場不同,要他們也張開雙手來擁抱美軍,用膝蓋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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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博文與其他美軍在台棄養的幾千個混血兒在一樣,在學校裡,上課時老師對他的膚色冷嘲熱諷,下課時同學又常奚落或取笑他是「雜種」,在仇視與霸凌的成長環境裡,養成了他偏激暴躁的性格。其實林博文的父親是白種人,因此他有著英挺的臉部輪廓,加上金髮碧眼,一位美軍軍官的妻子很喜歡他,一度還想領養。如果林博文能因此就讀美國學校,甚至只要能學好英語,日後在台灣也會有很好的發展。可惜「性格決定命運」,美軍妻子後來發現,自己根本無法帶好這個外貌雖清秀,性情卻暴躁的孩子,又將他送還原生家庭,悲劇因而開始。
1982年4月23日,綽號「美國博仔」的林博文,在台中市千越百貨公司門前,持槍綁架鄭國興,被依擄人勒贖通緝;11月2日,又在台中縣烏日鄉因持槍被依公共危險罪通緝。1984年初,他在台中市成立了「後龍十五神虎幫」,為了急於在江湖中成名,完全不顧黑道倫理,1月12日晚間八時,帶著四名小弟,在台中市北屯路與文心路口,分持左輪、散彈槍連開二十多槍,射傷綽號「憨虎」(王寶童,23歲)的黑道大哥,與同行小弟「耐龍」(藍榮哲,22歲)。7月12日晚間,林博文與手下綽號「石頭仔」的石中信(22歲)、戴勝裕等人,到豐原市「芳玉酒家」飲酒作樂,酒家要打烊時,林博文覺得酒興未足,竟持槍對酒家老闆示威,並射擊四槍後逃逸。
到了10月15日,小蔣的寶貝兒子與其鷹犬異想天開,竟然派遣竹聯幫頭子陳啟禮,率殺手吳敦與董桂森三人,去美國暗殺了著有《蔣經國傳》的華裔作家江南(劉宜良),案發後陳吳兩人逃回台灣。由於劉宜良是美國公民,外國情治單位在美國境內謀殺美國公民,老美當然要追究到底。小蔣為了棄車保帥,11月12日在全台各地發動「一清專案」,表面理由是「掃黑」,實際上則是要逮捕竹聯幫頭子陳啟禮,免得江南案越鬧越大,影響他傳位第三代的接班大業。結果為了抓陳啟禮一人,其他全台灣的黑道也跟著一起倒楣。
11月14日下午,刑事局偵二隊隊長王郡接獲線報,林博文與白雪大舞廳紅牌劉淑惠(21歲,花名晶晶),帶著保鏢吳永源(34歲,票據通緝犯)與吳永森(26歲)兩兄弟,躲藏在向上路2段20巷1弄30號;而石中信則與另一舞女張圓圓(21歲,花名吉莉),同居於西屯路惠安巷50號。王郡率六位幹員南下,於深夜12時在台中市消防隊設置臨時指揮中心,召集台中縣、市刑警隊員61人,編組並實施勤前教育。兵分二路,由台中縣刑警隊長洪旭負責緝捕林博文,台中市刑警隊長謝銀黨負責緝捕石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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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凌晨清晨四時,洪隊長帶領25位刑警,在向上路2段這一帶部署。到了五時,已部署了七個暗哨,正準備從前門衝入緝拿時,由於這裡原本一向是寧靜的住宅區,大批警力進駐,引來附近住家的群犬齊吠,林博文發現自己被警方包圍後,依然臨危不亂,穿好防彈衣後,右手持點四五手槍(內有八發子彈),左手持點三八右輪手槍(內有六發子彈),並在衣袋內藏有MK二式手榴彈三枚,從屋後二樓石棉瓦頂躍下,被李德川和張富進兩位警員發現,李德川自背後抓住林博文,但林博文立即反手射出第一槍,並掙脫向前奔逃;張富進見狀也立即向林博文連開兩槍,其他的幹員聽到槍聲,紛紛趕過來向林博文開槍。林博文在奔跑時中彈,但他負傷後仍不斷還擊,但寡不敵眾,在左手、右腳及左頭部各中一彈後,終於倒臥在電線桿旁,這時是五時十二分。
接下來的狀況就有兩種說法,一是說洪隊長上前準備緝捕,沒想到林博文開槍還擊,沒穿防彈衣的洪隊長左胸近距離中彈,手槍子彈射入胸肺動脈,卡在頸椎部位因流血過多,送醫不治殉職。但另一說法則是林博文中彈倒地後,洪隊長應晚到的記者要求,上前將林博文的「屍體」翻成臉部朝上,並對著林博文的胸前開槍,以便拍照刊登,不料這一槍擊中了林博文所穿的防彈衣,巨大的震擊令神智模糊的他突然清醒,順手舉槍擊中洪隊長的左胸。不論哪種說法為真,這場警匪槍戰都非常慘烈,除洪隊長殉職,另一警員莊訓共右手被林博文擊中一槍;西屯路惠安巷那裡,機動組長陳坤湖左眼中彈失明、刑警黃上文臀部中彈、陳文彰拇指中彈,總計一死四傷,警方可說是傷亡慘重。
由於洪隊長的殉職,是國府遷台後警界殉職的最高警官。而槍戰中林博文穿著制式防彈衣,雖被子彈擊中,但卻未被射穿而保住了生命。相反的為國執法的警察,而且還是高階警官,為何沒穿防彈衣?是紀律出問題了嗎?警方解釋說是因為防彈衣數量不足,洪隊長才將防彈衣讓給部屬,還因此發動全國各級學校募款,讓警察買防彈衣,但這個說法實在太荒謬。後來警政署長羅張在立法院被黨外立委輪番質詢下才坦承,之前警方確實採購了一批防彈衣準備更新,但廠商交貨後發現避彈效果不佳,根本無法使用,主管機關已沒收廠商保證金。
洪隊長的殉職不但引爆了警方採購防彈衣的弊端,另一方面也引爆了另一個外省軍警高官可利用職權之便,更改年齡以延後退休的另一未爆彈。由於國府當年在大陸時,可說是根本沒有任何戶籍制度,所以外省軍警高官隨意引用任何證件,就能將出生年月改小。例如洪隊長是江蘇省鹽城縣人,原本戶籍資料登記的是1929年生,殉職時應是55歲;但他四年前在嘉義縣警局刑警隊副隊長任內,「更正」為1931年生,所以變成53歲了。可是本省人由於日治時代的戶籍制度健全,根本無法投機取巧。1980年代正好是1949年大陸來台青年退休的高峰期,很多外省高官都藉「更正」年齡以戀棧高位,讓原本在職場就被打壓的本省人更加憤慨,這也是當年台灣職場上最重大的省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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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匪槍戰中被擊中三槍的要犯林博文,一槍擊斷內頸靜脈,一槍從左小腿膝蓋下方貫穿,另一槍傷在下腹部,把小腸射穿了三個孔,被警方送往榮民總醫院台中分院急診室。醫師見他頸部腫脹,呼吸困難,於是替他插管,但他馬上扯掉管子,喊著:「先生,拜託,免睬我。」(台語的「醫生,拜託,別理我」)但醫師仍將他進開刀房,縫合他的內頸靜脈,並治療下腹和小腿槍傷,手術後已無生命危險。
警方恐怕他的黨羽來劫囚,依叛亂罪把他與石中信移送中區警備司令部偵辦,涉嫌藏匿他們兩人的吳永源、吳永森和張圓圓也同時被收押。林博文在獄中「等死」的日子,「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中的軍友「LeoSheen」,2007年1月29日曾寫過:
「20幾年前在台中發生的一個很轟動的案子:台中縣警局刑警隊洪隊長被匪徒殺害案,這個兇手『美國博仔』林博文因為當時是交軍法審判,在數月後也不負眾的槍決了。他夠壞吧!可是他卻也有『善』的一面。當『初判』判死刑後,他母親幾乎每週到看守所接見,面對這恐怕不久將被槍斃的兒子,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他母子際遇特殊),而『美國博仔』也總是反過來安慰她母親:『沒事啦,我朋友已經【安打】好了,最多是無期的!』『妳放心,這次出去我會收腳洗手!』『我在裡面很好,我現在在學水電!』事實是,他每天在押房白天睡覺,晚上看小說看到天亮(晚上不敢睡),也不只一次私下對戒護官員說:『長官!幫幫忙,看能不能向上面反應一下,早點讓我走!反正我很清楚結果是怎樣……唉!等死的滋味真不好過』。」
其實不用林博文要求,軍法本來就是「速審濫決」的。在台中市警局依叛亂罪移送中警部偵辦後,12月31日行政院便核定將本案移送軍法機關審理,1985年1月7日國防部指定由警總偵查,3月2日由警總軍法處提起公訴。3月21日軍事法庭宣判:「林博文擁槍自重,目無法紀,膽大妄為,肆意殘殺執勤警察,手段兇狠殘暴,實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威脅他人生命安全,惡性重大,罪無可赦,為彰法紀,應處以極刑,以昭炯戒。」經國防部軍法局覆判依然為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後,在4月12日凌晨由憲兵執行槍決。
林博文用短暫一生譜寫的「台美混血兒悲歌」,在被憲兵槍決後依然無法落幕。那時黨外勢力藉著兩蔣鷹犬搞出來的美麗島事件、林義雄家滅門案、江南案、陳文成命案等,在民眾的同情下迅速崛起,也在歷次選舉中不斷壯大;偏偏那些那些鷹犬是又笨又壞,以致勞資糾紛、環保抗爭、媒體開放等問題,他們都要插一手。行將就木的小蔣,也無法遏止他寶貝兒子與其鷹犬的愚行,於是黨外人士就像《無敵鐵金剛》那樣,不斷高喊:「我們是正義的一方,要和那惡勢力來對抗」,所以凡是反抗軍警的,都是正義的一方,林博文也因此成了「正義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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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4月28日,有人竟然在台中市公開為林博文舉哀發喪,這樣公然挑戰警方的動作,在戒嚴時代已經很稀奇了。黨外人士還不落人後,紛紛致贈輓聯哀悼,例如監察委員尤清送的是「寧死不屈」,立法委員許榮淑送的是「英年早逝」,台北市議員林正杰送的則是「天妒英才」。或許「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軍警不能嚴守行政中立,自我作賤成為兩蔣家族的鷹犬,讓殺害警察的黑道也能成為英雄,這也是兩蔣專權時台灣的亂象之一。
另一方面,黨營的中影公司也來湊熱鬧,要火速開拍一部《洪隊長》的掃黑政策片,企圖掩蓋民間熱烈討論的「江南案」。以警匪片《省港奇兵》在11月榮獲金馬獎最佳導演獎的香港導演麥當雄,不但捐出二十萬元給洪隊長家屬,還蒐集洪隊長的生平資料,向中影提案要拍攝《神探慈父》;但總經理林登飛卻說:「中影已請劉家昌拍攝《洪隊長》,而且開拍一星期了,預計元旦在全台上檔。」麥當雄聽說劉家昌連劇本都沒有,只提出一張64場的分場大綱,中影就同意讓他開拍的做法感到不可思議,只能「自嘆不如」,黯然返港。
《洪隊長》在劉家昌的快手執導下,由石雋扮演洪旭,幕思成扮演林博文,竟然在三個星期內,就從企畫、編劇、拍攝、剪接、配音到拷貝完成,這種神速真是無人能及。當然啦!其品質也可想而知。12月22日《洪隊長》送新聞局電影處檢查,電檢委員赫然發現,導演劉家昌國文「造旨」太高了,在洪隊長殉職出殯的場面上,特別譜寫了一支插曲來追悼。但歌詞第一句將小蔣頒給洪警官的輓額「忠勇足式」,寫成了「忠勇的足式,光榮的楷模」。本來「忠勇足式」是指忠誠英勇足以效法,但劉大導演卻將英勇殉職的警官,變成足球明星,要我們欣賞他的「足式」,而且錯一次也就算了,還反覆演唱,讓電檢委員笑到無法再看下去。
但《洪隊長》因為是掃黑政策片,就是一定要在元旦上映,電檢委員也不敢刁難,只好一刀未剪通過。中影也因元旦就要上片,重新灌錄配樂已來不及,只把字幕上多出的那個「的」字拿掉,但歌曲部分就假裝沒看到吧!結果這部電影雖然趕在元旦的黃金檔期,於中國戲院上檔,觀眾也都假裝沒看到。即使招待警員與家屬,大家照樣不捧場,其他地方的戲院早就自行下檔,中國戲院由於是中影自己經營的,為了面子勉強撐了一周後,同時間洪金寶自導自演的警匪片《貓頭鷹與小飛象》大賣,才順勢改映洪金寶和麥嘉合演的舊片《身不由己》。
《洪隊長》由於搶拍濫製,上映後不久即匆匆下片,美國博仔林博文與洪隊長洪旭的事跡,也都逐漸被人淡忘。但風水輪流轉,混血兒從兩蔣時代被眾人歧視,到21世紀竟轉變成了有錢人炫耀的「寵物」。據2010年5月20日《蘋果日報》報導,基隆富商邵復華(50歲)和醫師郭宏斌(47歲),因為覺得混血兒很可愛,在不到三年間,陸續買進三名烏茲別克白人女子來台當代理孕母,為兩人各生下一名和三名混血兒。但邵復華並不滿足,再買進一名烏茲別克女子想借腹生子,因對方驗出有愛滋病,這樁有錢人的離譜遊戲才東窗事發。可惜混血殺手林博文早生了40年,如果是活在當下,想必他的一生必然會有不同的際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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