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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 00:11:29| 人氣79,106| 回應9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的「巧克力」軍隊──MP(管仁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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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台灣還有美軍駐紮時,常在街頭看到許多從越戰前線來台度假的軍人酒後鬧事,台灣的軍警此時往往束手無策,但只要有幾個帶著白色鋼盔,上面寫著「MP」兩字的美軍一出現,這些大兵馬上夾著尾巴滾蛋。所以台灣即使是不認識英文字母的小老百姓,也知道MP就是維持軍紀的憲兵。但是一九七○年代後期,美軍撤離台灣後,MP在台灣人口中就改變意義了。侯文詠的《大醫院小醫師》裡有一段這樣說的:

 

    我在外科實習已經一個禮拜了,不知道為什麼仍然常挨主治醫師罵。我為此感到非常困擾。決定好好地和我的住院醫師談一談。我抱怨:「我覺得自己很認真,可是仍然挨罵,我不知道那裡出了問題?」住院醫師說:「嗯,你是做得不錯。不過有樣事情你沒學好。」

 

    「有樣事情沒學好?」我可緊張了。他問:「你知道MP是什麼的縮寫?」我得意地大叫:「憲兵。Military Police。」

 

    「天哪,難怪你不會成功。」他用一種看笨蛋的表情看我,「提示你一下,MP是馬屁。那你說PMP是什麼意思?」

 

    我的反應很快:「拍馬屁,對不對?」他再追問:「嗯,很好,那MPMP是什麼意思?」我抓了抓頭,但這也不見得能難得倒我。「有了,猛拍馬屁,對不對?」這位前輩一副孺子可教的神態,不斷點頭,接著又問:「那PMPMP呢?」這回我真的被難倒了。他告訴我:「拚命拍馬屁。」

 

    台灣的國軍從大陸時期開始,就以高喊「蔣總統萬歲」為口號。改朝換代後,執政者雖然以「去中國化」來號召,但在MP文化上卻比老蔣更「中國」。因拍阿扁MP而「龍心大悅」得以高升者,首推因三一九槍擊案下台的前總統府副侍衛長沈再添,他在台南空軍連隊長任內,首創在阿扁視察台南機場時要飛行員「戴扁帽迎扁」,是三軍裡的MP始祖,日後果然進入總統府。但後來晉升海軍總司令的陳邦治則更勝一籌,在春節阿扁參觀左營營區,除了把阿扁的官田老家模型搬來,連官田名產的菱角田也記得置入,成為台灣第一個沒上過船卻能當海軍總司令的人。但三軍的MP大戰總冠軍,最後還是由名符其實的MP--憲兵奪得。

 

    二○○六年十月六日,阿扁視察林口憲兵學校時,所有憲兵整齊劃一地喊著:「總統、總統、大帥哥」「你是我的巧克力」拍大合照前,還比出拇指朝上的挺扁手勢,讓被倒扁運動搞到民意支持度「坐二望一」(接近一成)的阿扁笑得合不攏嘴。據《壹週刊》二九○期報導,憲兵學校校長陳良翰在「巧克力事件」後,即將榮升總統府侍衛長,結果卻是「見光死」。有些讀者大概很難理解「你是我的巧克力」與MP何關?其實「你是我的巧克力」出自一九九○年代台灣的一支巧克力飲料廣告,主角是香港四大天王之一的郭富城。畫面上的大帥哥小郭手裡拿著一朵玫瑰花,向心愛的女生表白這句經典台詞:「妳是我的巧克力!」大家沒看過這個廣告沒關係,但只要想像一下郭富城與阿扁的長相,就該發現憲兵口中的「大帥哥」與「巧克力」不只是MP了,而是百分之百的PMP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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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在戒嚴時代,憲兵不只是「軍事員警」而已,他們與警總、調查局等單位一樣,都是讓小老百姓聞之色變的「情治機關」。大家常戲稱警察是「合法的帶槍流氓」,那麼誰敢太歲爺頭上動土,打員警、殺員警、包圍警察局、砸毀甚至焚燒警車呢?不是匪諜,不是台獨,也不是黨外人士,而是憲兵。要談起憲兵殺員警的歷史,就要從老蔣在大陸時期的上海「金都戲院血案」開始說起。

 

    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七日晚間九點,上海福煦路西段 (今延安中路) 的金都大戲院,放映國泰公司製作,馮吉吉和陳燕燕領銜主演的電影《龍鳳花燭》。新成分局值班員警盧雲衡與憲兵二三團八連排長李豫泰和上兵吳伯良因細故爭執,李吳兩人竟聯手將盧雲衡打得口吐鮮血,盧雲衡狼狽逃回新成分局,局中盧雲衡的警校七期同學,憤而聯合老閘與黃浦分局的其他同學,三個分局超過一百名員警徒手乘車前往金都大戲院,要找打人的憲兵討個公道,戲院門口立即眾人雲集,場面非常混亂。

 

    在戲院裡的李豫泰等憲兵,趕緊向康腦脫路 (今康定路) 的隊部告急,沒多久荷槍實彈的第八連與第九連一百多名憲兵,搭乘卡車及吉普趕到,在戲院樓上架起湯姆機槍向員警與群眾掃射,其他武裝憲兵也開槍射擊,立刻造成七名員警與四名市民死亡,憲兵則無人死亡。當時上海言論還算自由,所以各報次日均以頭條新聞報導。但憲兵團則發表聲明,強調員警搶奪憲兵槍支與射傷憲兵的情節。市長吳國楨急電淞滬警備司令部、上海市警察局和憲兵團組織調查委員會,同時令淞滬警備司令宣鐵吾電請南京國防部派遣大員來滬處理事件。

 

    員警在這次械鬥中死了七人,雖然群情激憤,但火力不及憲兵,無法發洩以致將矛頭轉向金都大戲院。七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時、下午一時、四時半,數十名員警帶著警棍,連續三次搗毀大戲院。他們逢物就砸,見人便揍,這座豪華戲院立刻變成廢墟,許多員警也罷崗抗議。憲兵見事態擴大,怕激起民憤,也被奉命停勤,龜縮在營房裏。七月二十九日,上海各報繼續報導,連外國大報也跟進,老蔣聞訊後,急令國防部次長秦德純飛抵上海,擔任軍事法庭審判長。七月三十一日首次審訊案犯,八月十五日轉至南京審理。九月二十七日老蔣簽署的電文發往上海:

 

    查上海金都大戲院警憲衝突一案,迭經電飭國防部依法訊辦後,茲據先後呈復到府。經核定如次:() 憲兵司令張鎮對部屬統權無方,訓導不力,致生巨大禍亂,應記大過一次。兼上海警察局長宣鐵吾對本案處理欠當,應記大過一次。() 憲兵二十三團團長及該營營長平素教練無方,應各降一級。() 憲兵罪刑部分,准照國防部九月二十七日簽呈所擬原判辦理。憲兵羅國新因首先開槍射擊被處死刑,以及判李豫泰、吳伯良等二年有期徒刑不等。()關於警員犯罪部分,俟憲兵部分執行後准予移送首都地方法院依法訊辦。()上海新成員警分局局長卓清實准予撤職,連同肇事警員移送法院並案究辦。

 

    老蔣對這次衝突的處理,表面上是憲警雙方「各打五大板」輕輕放過,但他也明白憲兵武裝聚眾,在上海鬧區以機槍射擊民眾,連老外也驚動了。因為槍戰除了十一位警民死亡以外,還造成一輛路過的美軍吉普車撞倒電線桿、衝入民宅的車禍,幸好美軍只有受傷,沒有死亡,否則更加難以善後。老蔣除了將憲兵二三團調離上海後解散,並頒佈「憲警職權調整辦法」,明確規定一般性的治安問題由員警處理,只有軍人違反治安的案子才由憲兵處理。軍民之間有糾紛,軍人交憲兵,老百姓交員警處理,憲兵駐在哪裡便和哪裡的員警爭權奪利的問題才暫時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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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四九年國府遷台後,憲警之間依舊常有爭執,尤其本省籍警員與外省籍憲兵的鬥毆更是常見。台北市北區憲兵隊因細故武裝聚眾,以機槍與步槍包圍中山分局示威;或是機場警察攔檢便衣騎機車憲兵,以致憲兵聚眾焚毀警車的種種傳聞,在民間流傳已久。但因為這些事件都不像上海金都戲院血案那樣有人死亡,所以在戒嚴時代也沒有見諸媒體。直到一九八○年代初期,憲警衝突的新聞才在報上開始出現。

 

    一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二點,台北市中山北路與長春路口,又發生了憲兵中山分隊的一等兵吳成耀與大同分局刑警黃成祥、李太良的槍戰事件,雙方總共開了六槍,前後歷時三分鐘。三十三歲的台灣籍刑警黃成祥腹部中彈後送醫不治,二十二歲的福建籍憲兵吳成耀大腿中彈送醫後無礙。

 

    大同分局刑事組長劉遠孝說,當天下午一時三十分該組接到寧夏路全成文具書局負責人李兩成的報案電話,說有一名男子打電話給他,要他準備三萬元,並穿黃夾克及黑長褲,到中山北路夢咖啡門口贖回他日前失竊的裕隆轎車。在刑事組服勤的刑警黃成祥,便奉令穿上竊盜指定的衣褲,與另一刑警李太良陪同前往,結果在夢咖啡門口時,遇到蓄留長髮的吳成耀在附近徘徊,黃成祥認為可疑,於是上前盤問。吳成耀當場拒絕回答,黃成祥見狀更認為可疑,伸手向吳成耀的腰部摸了一把,發現吳成耀竟身懷手槍。而吳成耀則以為黃成祥要搶槍,立刻快步跑開。

 

    黃成祥認為吳成耀心虛,就大喝:「不許動!」此時雙方都情急而拔槍互擊,黃和吳腿部各中了一槍。當時現場行人很多,負責指揮交通的警員立刻大聲吆喝,並揮動手勢要行人趕緊臥倒。黃和吳二人開槍後,各自找了一輛汽車作為掩護。李太良與黃成祥相距約十公尺,一面躲閃一面快步接近支援,黃成祥也趁隙快步上前準備抓住吳成耀。這時吳成耀認為被圍攻,又開一槍擊中黃成祥腹部,黃成祥立刻倒地。同時李太良也跪地射擊,打中吳成耀大腿,李太良在吳成耀倒地後,一面用槍抵住吳成耀,一面喊彰化銀行駐衛警察幫忙,把吳成耀制服,銬上手銬後都送往馬偕醫院急救,黃成祥因傷及內臟不治;吳成耀雖流血很多,但無大礙。

 

    憲警「烏龍」槍戰後,雖然雙方又像當年上海金都戲院那樣各說各話,但次日《聯合報》三版發布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的報告:「當時有北市大同分局之便衣刑警黃成祥及李太良二人,『奉命預伏』上址逮捕竊車嫌犯,適逢執行另一勤務之便衣憲兵吳成耀『路經該處』,而誤認其為竊嫌,即行逮捕,而憲兵吳成耀更誤解便衣刑警為欲搶奪武器之歹徒,因而在爭奪之間發生了互相槍擊事件。」

 

    從警總的報告可看出真相非常清楚,雙方一是「奉命預伏」,一是「路經該處」。但在戒嚴時代,媒體對這件事都不敢多加評論。幸而陸軍官校八期畢業,曾任老蔣警衛旅團長,深諳特勤業務的聯合報創辦人王惕吾,還是委婉的對執政當局提出諍言,也間接反駁了憲兵單位的說法。二月二十四日第三版的小社論「黑白集」裡這樣說的:

 

    「刑警便衣執勤,確有必要。而憲兵便衣執勤,有無必要,卻不無商榷餘地。即使有其必要,但作為國家軍人,不著制服,身懷武器,畢竟未盡合適。『軍械』與『警械』在使用上,應該妥予區分,不得混淆。」

 

    憲警「烏龍」槍戰裡殉職的警員黃成祥,家中還有三名未成年的子女。警員在槍戰時只往對方非要害的腿部射擊,而憲兵射擊則都往要害處瞄準。事後該名憲兵不但未受到處分,上級長官探視時,竟在各報記者面前,勉勵誤殺警員且大腿受傷的吳成耀,要趕快去華西街學習「做人」,證明自己仍具「雄風」。

 

    從憲兵高層這種輕浮的言語,也可以想見憲兵嫖妓的歪風之盛,難怪一九八○年代初期我當兵時,軍中盛傳台北最有名的脫衣陪酒「六六六」酒店,因交易糾紛而遭持械憲兵聚眾威脅的鬧劇。憲兵對「軍妓」的興趣大於「軍紀」,也是戒嚴時代的「正常」現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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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八七年七月解嚴後,言論自由尺度越來越大,憲兵所自豪的「模範軍種」神話,也逐漸不再見諸媒體。例如「緝捕逃兵」是憲兵的本職之一,尤其是緝捕持有槍彈的逃兵。但如果憲兵自己持械逃亡時,又會出現什麼鬧劇?

 

    一九八八年九月八日晚間九點,林口憲兵營區的二兵江志宗 (二十歲,彰化人),攜帶一枝六五式步槍、六十發子彈(分三個彈匣)及一把刺刀逃亡。十點時他在桃園縣龜山鄉公西村攔下一輛標緻轎車,持槍脅迫駕駛人下車後把車搶走,開往台北縣新店市,沿北宜公路往宜蘭行駛。次日清晨五點,江志宗搶來的標緻轎車,被北宜公路宜蘭端的路檢人員發現,憲兵巡邏車於是在後追趕,結果巡邏車卻在清晨六時,於礁溪加油站前,撞上了騎機車經過的鄭國銓 (四十五歲),造成他左腿骨折、頭部及身體多處擦傷。車禍發生時江志宗乘隙兔脫。

 

    六時十五分江志宗開車到礁溪火車站前,趁游姓鄉民下車購物時,搶走他的龐蒂克跑車,把原先搶來的標緻轎車棄置在火車站前。七時二十分,被搶的龐蒂克轎車又在北部濱海公路頭城鎮被發現,引擎尚未熄火,但江志宗已不見蹤影,車上沒有遺留物。游姓車主前往查看,發現放在車內的八萬元不翼而飛。緝捕人員立即在附近展開地毯式搜索,但沒有收穫。有關單位研判江志宗可能攔車往基隆方向離去,除了在北濱公路沿線攔截外,並派出大批人員荷槍實彈至番薯寮附近山區搜山。

 

    江志宗在山區躲藏二天後,到十一日下午二時,因耐不住飢餓,跑到番薯寮山區向村民吳水木、景秀珠夫婦乞討食物。吳家夫婦給他餅乾和飲料,但見對方一副狼狽狀,還帶著一枝步槍。直覺判斷對方就是軍方這幾天急欲緝捕的江志宗,於是規勸他投案。江志宗接受後,透過後備軍人小組長鄭貴仁出面聯繫,下午四時十五分,江志宗由吳氏夫婦陪同下山投案,並繳出逃亡時所攜帶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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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江志宗的「烏龍逃兵記」看似已喜劇收場,其實不然。就在他投案的當天早上,在宜蘭服役的楊忠見 (二十二歲,基隆人) 與同袍陳俊賢 (二十二歲) 相約不假離營,在宜蘭縣礁溪鄉搭乘宜蘭市宜美車行黃燦龍駕駛的計程車,表示要到台北市西門町。計程車於上午十一時五十分沿北宜公路抵達石碇鄉格頭村,當地憲兵正在攔檢憲兵江志宗攜械逃亡,示意計程車靠邊,司機黃燦龍依指示下車受檢。

 

    此時,坐在後座的楊忠見和陳俊賢誤以為是在攔捕他們,陳俊賢立即爬到駕駛座開動車子往前衝。在前方荷槍警戒的憲兵聽到「那輛車有問題」,立即朝計程車的左後車輪部位連開三槍,結果左後輪當場爆胎,車子失控,向前衝過對向車道並撞上山壁。計程車出事後,陳俊賢奪門而逃,躍入山谷樹林中逃逸。大批憲兵趕來圍捕卻仍讓他逃逸,而楊忠見則是腹部中彈,當場死在後座上。

 

    憲兵對車輪開槍,結果車沒停下,車上的一個人死了,另一個人又逃了。江志宗烏龍逃兵記最後雖是自己投案,但抓人的憲兵是又出車禍撞傷別人、又誤殺一人、又逃走一人。真是「黑狗偷吃、白狗倒楣」。憲兵的槍法如何很難論斷,但駕駛技術與抓人技術,顯然還有不少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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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江志宗烏龍逃兵記後,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三日,憲兵部隊又發生了真正的「晚點名」慘案。駐守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台北縣新店市直潭淨水廠的憲兵連下士洪炎進,剛下部隊就接業務,白天為了裝備檢查已忙得不可開交,凌晨輪值安全士官時,接班的中士黃得益醉醺醺的晚來一小時多,以致他被拖班到連續站了四小時,兩人因而起了口角,洪炎進一時失去理智,當場舉起六五式自動步槍射殺黃得益。

 

    槍聲驚動連上官兵,有人企圖靠近他,洪炎進卻揮槍阻止,並衝進軍械室,拿了一袋子彈及三顆手榴彈,繼續向附近的機動班掃射,造成一死四傷,還衝進二樓寢室內引爆兩顆手榴彈再造成一死一傷。總計造成死亡三人,受傷五人。死者黃得益、張育城、鄒本逸;傷者許民山、連世震、林慶熙、曾再彬和劉文瑞,五人都送台北市三軍總醫院救治。

 

    洪炎進肇事後在眾目睽睽下,攜帶六五式步槍、一顆手榴彈及大批子彈逃出營區,由淨水廠大門出去,走思源橋沿新店市新潭路方向逃亡。憲兵連先將傷患送醫急救,不料「軍九一九六○三一號」巡邏車在行經新店市北新路市公所前時又撞到路樹。案發後,憲兵司令部動員附近憲兵部隊在營區周圍搜捕,洪炎進次日被捕後送軍法經判決死刑定讞。

    當過兵的人都明白,洪炎進的「晚點名」殺人事件,起因是軍中常見的「老鳥吃菜鳥」,這個現象其實絕非憲兵所獨有。但憲兵單位卻對外公佈兇手在憲訓中心時所寫的日記:「今天被罰伏地挺身和雙腿蹲跳。這都是因為昨晚我夢到『芳』的關係。我入伍受訓時不是曾經叫她不要送我嗎?為何又夢到她,唉?要想開點才是!」企圖以「與女友失和」誤導真相,所以民進黨監察委員林純子五月二十七日提案,要求軍方檢討此事件暴露的軍中陋規及遮掩心態。

 

    但憲兵單位是否有檢討衛哨勤務中的缺失,從血案的繼續發生就能證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凌晨,駐防台北縣五股鄉民義路的憲兵隊二兵陳世雄(二十歲,彰化縣人),執勤時持M十六步槍射殺中士朱盛戊,再槍傷一兵林大利、周志華,奪走一把手槍,逃逸時為奪車代步,又開槍擊斃在路邊排班的計程車司機阮仁偉,擊傷路人林志庭、戴雅宏及葉姓少年,而後搶得張明杰駕駛的計程車,逃至桃園縣龜山鄉嶺頂村山腰飲彈自殺。受害者不只是憲兵,連營區外民眾也受波及。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憲兵訓練中心的中尉政戰官蔡維城(二十六歲),與護士女友廖柏雅發生情變後,竟藉口感冒到台中市前女友廖柏雅任職的診所看診,持預藏的水果刀對廖柏雅胸部猛刺兩刀。廖柏雅因出血過多死亡,附近的協和警察派出所據報後將蔡維城逮捕。憲訓中心指蔡維城患有憂鬱症,但部隊為何還安排他「輔導」別人?憲兵的血案已由營區蔓延到市區,事態越來越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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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兵在解嚴後所造成最爭議的事件,就是台北市西區憲兵隊的「抓死人逃兵」。這事件緣起於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二日下午,馬偕醫院台東分院急診室接到一名由國軍八○五醫院台東分院轉來,雖插有氧氣管但已無呼吸,手上還帶著手銬的病人。主治大夫發現外傷雖不明顯,但全身瘀血,沒有骨折;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頭骨雖沒破裂,但腦內卻大量出血,都是被外軟內硬的東西重擊所致。醫院雖認為已無法救治,但他的家人則不斷請求,主治大夫隨即做腦部手術,卻仍無法止住出血,延至十六日下午五時廿五分不治。

 

    死者經調查是原屬宜蘭某部隊的陳世偉 (二十九歲,住台北市)七月四日因逾假不歸,八日被他父親陳煥章帶回部隊報到,十日被部隊送到國軍綠島勵德訓練班管訓。十二日上午被送到勵德班的醫務室,因昏迷不醒,瞳孔放大,幾無呼吸,中午軍方包機急送國軍八○五醫院台東分院,但因傷勢嚴重,情況危急,再轉送馬偕醫院台東分院急救。這是國軍勵德訓練班在去年七月,由憲兵自警總接管後的首件隊員被凌虐致死案件。

 

    陳煥章在兒子死後以書面向監察院等單位陳情表示,家屬於陳世偉死亡後未接到軍方任何說明,與部隊查詢只獲得五種不同版本說詞:一、陳世偉突然發燒昏迷,原因不詳。二、陳世偉操課時中暑發燒昏迷。三、在週一操課時不服命令,被孔姓班長踢了一腳致昏迷。四、陳世偉在週日下午曾被陳姓班長體罰。五、七月十二日早餐時,陳世偉不想吃飯、頭痛想吐,離開餐廳後衝入醫務所向醫官求救,被隊長及兩位班長拖出上手銬繼續處罰。經媒體揭錄與監察院開始調查後,憲兵司令部才寄來軍事檢察官的起訴書。載明陳世偉是受到孔×懷上士、陳×雄中士及古×豐中士的凌虐:

    「十日,在寢室內匍匐前進四十五公尺,伏地挺身及交互蹲跳十餘分鐘,被以塑膠水管打胸、背五、六下,以致瘀傷。」

 

    「十一日,陳世偉發燒,被罰以蹲姿抄寫準則廿餘分鐘,挨水管打數次,被以大湯瓢打胸、腹及四肢,繞周長約五十公尺的集合場跑步十餘圈,被以鋁製球棒打臀部、大腿、手臂及背部,使他多處挫瘀傷,以拳腳毆擊、腳踢胸部,在長約廿公尺的粗糙水泥地上做前滾翻來回兩趟,共翻了卅餘次,以致頭部表皮剝脫。」

 

    「十二日,背負重約二十四公斤的沙包繞行隊集合場約十五圈,以致雙肩被沙包肩帶磨破。被腳踢胸、腹、頭部及後腦後昏迷。於上午九時被送醫急救,延至同月十六日傍晚不治。」

 

    雖然陳世偉已被綠島的憲兵凌虐致死,但在台北的憲兵可也沒閒著。台北市西區憲兵隊兩度派員到陳家要抓陳世偉,但陳世偉早已不在人世,憲兵當然抓不到,結果竟將他的叔父陳正富抓去,這種乖謬的行為,讓新黨立委趙少康和郁慕明看不下去,對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國防部長孫震在國會與媒體的雙重壓力下,只得立即率憲兵司令曹文生,親赴陳家當面向陳煥章及陳正富致歉與慰問。說來也真要感謝台北市西區憲兵隊的「抓死人逃兵」,沒有這個大烏龍,陳世偉案大概就像其他憲兵虐囚致死案,很難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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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了這麼多憲兵的黑幕與烏龍事件,也應在文章最後提上一筆,其實憲兵就與其他野戰部隊一樣,裡面有好事,當然也有壞事。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宜蘭縣長劉守成與議長張建榮、憲兵二○五指揮部司令官高耀斌等人,在宜蘭市北館市場前共同主持憲兵士官彭福共殉職五十週年紀念日,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朱儒文,也代表北館市場的業者捐贈嶄新的紀念碑。

 

    彭福共原籍江西萍鄉,一九四九年隨國軍來台,在宜蘭火車站憲兵班服役。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宜蘭市北館市場前,發生一起軍民糾紛,一名憲兵情緒失控,要引爆手榴彈,彭福共奉命前往排解。當時市場前人潮洶湧,為避免爆彈傷及無辜,當這名憲兵拉開手榴彈的插梢時,彭福共立即撲向手榴彈,結果自己被炸得粉身碎骨。

 

    由於彭福共隻身在台,沒有親人可收屍,地方人士於是將他葬在員山鄉同樂村,並立了一具「義勇足式碑」紀念。但當時正值白色恐怖時期,軍中瀰漫著一股「恐共」氣氛。彭福共這名字是強調軍人要「禍福與共」,在大陸時期就像張得標、李得勝一樣,原本是國軍拉伕入營後常見的名字。但來台後文字獄大盛,憲兵當局或許是擔心彭福共會讓人誤解成是要「造福共匪」,於是竟將彭福共的名字改成了「彭福芝」。

 

    多年後宜蘭憲兵隊一直有意為他申請入祀忠烈祠,但因為名字不同,始終找不到「彭福芝」的兵籍資料,於是耽擱了半個世紀。直到二○○五年,經憲兵隊長陳文聰不斷追查,才發現原來是名字錯誤,「彭福芝」終獲正名為「彭福共」。在他犧牲五十週年忌日,軍方舉辦了追思會,還在當年九三軍人節入祀忠烈祠。如今憲兵學校裡的學員,除了在總統巡視時,高喊「總統、總統、大帥哥」「你是我的巧克力」這些MP口號以外,還有幾個人記得當年壯烈犧牲的憲兵彭福共?憲兵若要自詡為「模範軍種」,想得到台灣軍民的尊重,靠的不是「大帥哥」與「巧克力」的MP口號,而是彭福共這樣的真正MP。

台長: 管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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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分類下一篇:台灣對中國的「奪機」鬧劇(管仁健/著)

顯示全部91則回應

joe
支持站長.
坐不改名,行不改姓, 好樣的

從迴文只看到匿名黑函檢舉, 還好站長不是軍公教人員, 否則,可能就因此政風問題, 默許有的罪名,斷送升官前途, 或者勒令提早退休了.

看到這些,讓我想到軍中的細胞,那些自以為是007 的人員.

後憲網站,我也常上,很棒的網站. www.rocmp.org. 我在那網站上,還沒看到攻擊管大的文章.
匿名攪局,鶴蚌相爭,漁翁得利.
2009-03-08 00:59:47
ru04
本人願見證服役期間此站佔掌曾因涉嫌盜用公款及涉嫌參與竊賣軍品而遭長時間調查監控 陸軍二等中士 魏以德兵籍號碼天a578461 電話0935337441 支持陳輔導長拆穿無恥騙徒用假名假身份說謊
2009-03-08 11:23:26
版主回應
請問我當兵時接觸過什麼「公款」?當走狗當得這麼不認真的也太不應該了。我這種背景的人,軍方會將什麼「公款」交到我手上?您不是智商有問題,就是栽贓的功力太糟,我看你再換個名字重新「獻醜」一次吧!況且您是幾梯的?您知道我今年幾歲嗎?您知道我退伍幾年了嗎?拜託啦!要栽贓也先做點功課,別讓人看穿您的那一點道行。
2009-03-08 14:12:16
宋志恆
請板大公開真實資料以供眾格友明白真相!勿浪費氣力回應某些無聊份子的攻擊挑釁
2009-03-08 19:00:35
版主回應
我要證明兩蔣時代的「榮譽兵種」到底有多「榮譽」很困難,但那些「前前朝鷹犬」,卻幫我證明了這幫人都是些什麼貨色。很好啊!讓那些走狗們繼續證明啊!
2009-03-08 19:48:31
鄉中刁民
「在戲院樓上架起&quot湯姆機槍&quot向員警與群眾掃射」
管兄,這段是當時的報紙所記載的吧?
如是機槍,應無&quot湯姆&quot之名稱,疑是&quot湯姆森&quot之誤?
&quot湯姆森&quot也非機槍,應是M1湯姆森衝鋒槍也,
當時亦有稱之為&quot手提機槍&quot,除美械外,山西晉造亦是不無可能.
若是說&quot端起&quot,倒是較合理些.
當然,這與您無關,敝人只是路過隨口提提罷了.

順便敬告樓上郝孝祖先生:
閣下還真是理直氣壯,倒不知閣下又是懂了多少?
誠然反甲在91年1月前是屬於裝訓部沒錯,
不過你老兄除了會用拖飛以外,對於裝甲兵又懂了多少?
你引用了多少資料是自己的東西?複製轉貼倒是挺快的嘛,
你也不過只能框框外行人罷了.
眼下你老兄在後憲論壇倒是屁出了一點名聲,
所以也來&quot情義相挺&quot一番是吧?
退伍都多久了,請就事論事,講理論理,可別以為你以前那一套狗屁官腔在社會還適用.
2009-03-09 20:47:28
靼蘭橋上的疾白矛
我想版大用化名也不算什麼大罪吧?版大從前曾經幹了什麼錯事又關誰的事?人家版大不想公開個人隱私誰又能如何?管別人是不是說謊的人也太無聊了吧?支持版大用化名自由發言
2009-03-10 11:13:57
版主回應
我管仁健一生這46年來,就不曾使用過任何筆名或化名。即使在戒嚴時代面對政戰、警總、憲兵等鷹犬監控,我也不曾閃躲或軟化過這個立場。

我用本名發表文章,就是要對自己的文章負責。有錯誤,我感謝他人對我的賜正;立場不同,我願謙卑的溝通,即使各說各話,我依舊以禮相待。

但是對於謾罵與栽贓,如果這就是模範兵種在示範什麼是「模範」,那就讓這些人繼續吧!
2009-03-10 12:39:53
路人
每個統治集團上台總有人要捧&quot覽&quot, 也許是文官, 也許是某個軍種, 也許是企業商股.. 各行各業大家通通都有機會啦.. 後憲論壇幹嘛急著對號入座呢?
2009-03-10 19:43:40
台灣漢族
看來看去誰是爛貨真假立判
站長加油
不必去理那些個丟人&quot憲&quot眼
多寫些文章倒是真的
2009-03-11 00:51:47
60砲
管仁健....是本名,非化名.我可以當見證.

他在步兵連跟砲兵連當過兵

只是當個最基層苦哈哈的小兵

既不管錢,也不管料...連採買也沒當過

這種情況下,他如何污錢?

如果他的文章引來部分朋友的不快

你們可以選擇反駁,或者不看.

扯這種無中生有的鬼話,也是離譜了點.
2009-03-15 12:32:33
月下孤舟
嘿.这里怎么文风越来越象我们大陆人的网站啊?
2009-03-17 17:51:14
版主回應
先生,您認清了兩蔣時代都是用些什麼貨色的鷹犬在統治這國家了吧!
2009-03-17 23:45:38
哈 拉
陳世偉被綠島憲兵凌虐致死【當年從報紙得知】,我還有點印象,當時也很替陳世偉和他的家人難過,但不知道凌虐陳世偉的人,法律上最後是作何判決?可否也請板主說明給大家參考。
2009-03-19 01:10:21
版主回應
陳世偉都已經到了29歲,兵還沒當完,一再管訓仍慣性逃兵;何況勵德班是比明德班更上去一層的懲處。當然,到底陳世偉是如家長所說是「有病」,連正常生活都過不好,何況團體生活,於是一放假就不回;還是軍方所描述的好逸惡勞、頑劣成性,真的也無法查證了。

這三位基層的憲兵士官(其實他們是特戰換穿憲兵制服的步兵士官),被判得都很重(最重的長達15年),不過實際上是沒關這麼久(軍監就那麼一回事啦!),如果您要訪談當事人,請留下連絡方式,我可以請軍友試著幫您安排。

我也不認為這三位優秀的士官會吃飽了沒事,以凌虐犯人為樂,就像電影《軍官與魔鬼》(A Few Good Men)裡描述的,軍中存在一些不成文的處罰方式。班長在訓練新兵(尤其是這些「頑劣」或軟弱的逃兵)時,如果新兵沒有達到要求,班長即可施予不當處罰,而此一處罰是得到上級長官的默許,甚或命令而加以執行。

但是當一位新兵被體罰至死時,執行上級命令的班長是否有責?本案可見軍方照例是把責任推給班長,企圖讓校級軍官避開刑責。因為一旦校級軍官有刑責,連坐會讓更高層的將級軍官受到行政處分,影響升官之路。

其實這個議題是可以繼續發揮的,我也訪談了不少人,有一些資料。但我這裡最近被後憲那些人來搞得很煩了,我如果繼續替那三位基層的憲兵士官伸冤,整理好資料,像213那樣寫一篇專題,那些人一定又嫌我破壞「模範兵種」的形象,來這裡囉唆不完。反正我有太多議題要寫了,這些資料就先擺著以後再說了。
2009-03-19 13:05:04
哈 拉
至少大多數人一般的看法是:陳世偉縱有過錯,但並未犯死罪啊;這幾天剛好去旅行,也就慢了點謝謝站長的回應;這個板好像還有人喜歡攻擊板主的,換作是我:要整理這個板也是蠻辛苦的,喜歡的歡迎來看,看不習慣或是不喜歡的也沒人勉強你一定要看;模範兵種?裡面還是有部份的混帳,例如:看到比較老實的,以為好欺負,三不五時就言詞羞辱一番,後來有一次,那位被欺負的就直接~~~,其他人就趕快拉開,那個混帳以後也就不敢羞辱他認為是比他老實、可任意欺負的人了。
2009-03-26 00:33:32
saspen
&quot抓死人&quot是202南區憲兵隊的不是西區的,被帶走的不是叔父是舅舅,真正的原因是,死者的舅舅知惰侄子已死,你們還來捉,先叫了一堆媒體來,並告訴南巨區緝逃憲兵我就是某某某.....,憲兵也未核對照片身份,直接拷人,所以..........憲兵隊隊長被拔軍階!

一代不如一代 口矣~~~~
2009-03-27 18:28:26
資深天兵
辛苦了,學長!送你一句話:
&quot任勞者必堪任怨,任事者必遭批評。怨言之下有慈忍,批評之中藏金玉&quot
加油!學長
2009-04-05 03:36:43
有「好康的」要公告周知喔。
板主若再遇到自己不想吃的免費的酒席或咖啡時,記得要公告周知喔;時機歹歹,我們這些板主忠實的讀者倒是很樂意願幫板主吃那些免費的酒席或咖啡的。
2009-04-21 14:50:41
海軍眷屬
國民黨剛撤到台灣時海軍總司令是桂永清,他也沒上過船,步兵出身的,只因他是老蔣親信。聽老海軍說,很多人對他非常痛恨,一些軍官被害得很慘,如何慘我是不知道,如果管大哥有興趣不妨挖挖看。左營還有一個永清國小,就是在紀念這個人。
2009-05-16 01:24:11
欽仔
桂永清在參謀總長任內逝世,其死因卻有兩種版本,這是國民黨公開的說法是因病死亡。
而香港出版『毛澤東欽點的108名戰犯的歸宿』一書中,卻披露出其妻涉及重要工程包庇受賄案,被人在老蔣面前參了一本,而舉槍自盡。但是並沒有交代是被老蔣賜死還是畏罪自殺。
2009-05-16 11:05:37
Titus Chen
版主弟兄 主內平安,

謝謝您的文章, 每次上來總能學到很多以往不知的歷史。我於86年到88年在憲兵203指揮部某軍中連服少尉預官役,我的連長為了巴結師長以及在情資上建功, 夜夜與地方政壇人士把酒交歡,多次半夜打電話回營區要我&quot增調兵力&quot到某制服酒店擋酒,好讓他在清醒的狀態下套出有關地方選舉特定政黨的情報。我常在隔天謄寫他那不清不楚的字跡,裡面的資料足以令特定候選人中箭落馬。我有時支援憲兵隊調查組的業務,其監聽內容無所不包,1998年底立委選舉台中縣海線選區異常緊繃,因為新黨候選人意欲攻進眷村票倉,而憲調組的情蒐對象都由民主進步黨籍人士轉為新黨人士,可見意識形態對立在許多時空都是藉口,對權力的依戀才是硬道理。
憲兵兩年的經驗讓我見識到政治的魅力與喬政治的陰暗。我十分贊成裁撤這個尖(不小不大)卡(不上不下)斌(不文不武)的帝王政治下的古怪制度,讓憲兵卸下司法警察的身分以及政經情報偵蒐的功能,回到整肅軍紀的單純任務上. 至於特種勤務,就是保衛元首及部會首長,實在應該創設一專職的單位,可以在任一部會指揮之下,也可以是下轄於一個聯合勤務指揮部,然後憲兵的功能單純化,在制度上就不至於大白天的穿便一拎槍到處惹麻煩了。
2009-05-16 12:19:20
版主回應
裁軍之後,軍隊必須專業化(憲兵也是),才能得到人民的尊重,理智一點的後憲我想必然也能認同。感謝賜教,願您與其他後憲也都平安。
2009-06-04 10:27:17
kent
每每拜讀管大的大作,每每不能自己~今天~照常又違反了正常作息時間~~
我是個平民~無黨無派~服役也只是小小的化學兵~
但今天~是民主進步的國家,言論也更自由~
歷史就是歷史~真相就是真相~
這些重要的歷史資料~在下覺得非常有正面意義
起碼最可以瞭解自己的國家曾發生那些事~
普天之下~誰人無過,古人說:仙人打鼓有時錯~更何況只是凡人的兩蔣跟憲兵~他們沒偉大到可以當神吧!
但事實就是真相,後人僅需記錯誤,改正自我的行為,無需漫罵吧~反使自我格調水準降低~
不管如何~管大的資料蒐集的也很辛苦用心~在下通常就當翻閱歷史課本~瞭解這鮮為人知的本土歷史。
一個小平民的感想是:言論自由無罪~憲警單位的榮譽絕對不是用在網路漫罵~勇於認清事實改正錯誤,並使其不再發生才是真漢子~國家安全全靠國軍弟兄來保護了,若是槍桿子對內不對外,百姓應如何適從呢?
2009-06-23 03:21:10
欽仔
不知讀者有無看出一點
管仁健老兄服役時之〈預官中尉〉輔導長
好像有破綻
預官不是義務役少尉退伍嗎
他又是如何升中尉的
難道是立了大功破格升遷
還是連自己是預官還是官預都忘記了
原來是精神有問題的國軍病患
管兄!原諒他吧
2009-07-11 17:37:19
糙旎馬的疾白矛
一個不停抹黑憲兵的人,莫非是存在某種心理疾病或是心理障礙?還是因為他娘早年曾被憲兵拋棄?誘惑許\\\是因為自己的軟弱不堪,不輕不白混濁的過去而產生自卑心理變態?繼續吧!管人賤還是不賤呢?自顧自的賤吧!
2009-07-17 19:17:21
版主回應
原來所謂的「模範兵種」就是這樣的水準,沒有人能侮辱MP,除了像您這種水準的MP。
2009-07-17 22:14:51
無聊人士
To欽仔: 題外話. 預官要當到中尉不是不可能, 只是那種預官不是參加預官考試錄取的2年預官, 而是大專兵進中心之後簽下去(正式名稱叫轉服預官役)的4年半預官.

敝人服役是1988-1990. 那時研究所畢業不必考直接當預官, 大專畢業考上預官的服預官役, 沒考上預官的當大專兵, 進中心之後教育班長就會不斷疲勞轟炸要你簽下去, 若簽的人太少就猛操, 熬不下去的就只好簽. 我中心在206師(應該沒記錯番號, 如有誤請網友指正)關東橋, 全連100多人才2個簽(那兩個是剛進中心就表態要簽), 算是非常少的, 簽的越少操的越兇, 一面操一面暗示, 操到最後你還是要簽, 早簽早涼快, 何必呢? 同師斗換坪營區操死一個同梯, 出人命之後簽下去的特多. 不過這消息是出中心當天才在火車上聽斗換坪的弟兄說的.

下部隊之後碰到幾個幕僚軍官是轉服, 有些私下表示當時就是撐不下去才簽的. 對了, 那時雖然已經解嚴, 部隊出人命一般還是不會上報紙的, 就我知道的斗換坪同梯(1988年9月), 還有下部隊之後連輔自裁(1989年11月)都沒有見報. 只有1990年3月營輔駕民車交通事故身亡, 由於發生在營區外被記者逮到所以報紙有登.

在此聲明: 只是想到一些荒謬的往事囉唆兩句, 不是替那個自稱&quot預官中尉輔導長&quot的講話.
2009-07-19 01:14:44
欽仔
to無聊人士
記得轉服4年半的軍官為了和義務役預官有個區別統稱官預是吧
2009-07-29 22:13:34
檸檬
謝謝站長這麼用心地整理資料
對我這個才剛高中畢業的學生
原本對歷史是完全無興趣的
(受不了歷史課本的制式與無趣)
才發現其實歷史很迷人
可以從每個人的角度(如上方)看歷史事件
也能培養更客觀的角度
只不過不要用太強烈的字眼給予評論可能比較恰當就是了
2009-07-30 16:16:39
無聊人士
To欽仔:`官預`這名詞我好像是退伍幾年後才聽說. 當兵時同梯之間好像都說`4年半`.

1983年上成功嶺大專暑訓時, 連長(上尉)就是所謂的`官預`. `官預`能當`連長`? 不知是不是只有在那個年代的成功嶺才可能發生. 連上的排長有陸官專科班的, 我也不曉得`官預`能否管得動陸官, 那時不懂, 也沒仔細觀察. 不過成功嶺那種地方既不打師對抗也不玩營測驗, 最大的任務大概就是應付上級視察大專寶寶吃飽沒有, 所以出身不同的軍官還能相安無事吧?
2009-08-10 01:39:33
憲兵* 吱吱叫
2007元旦升旗當天,一名婦人高喊阿扁下台,遭12名憲兵用毛巾嗚住口鼻驅離,儘管執勤憲兵的上級長官強調,攜帶毛巾摀嘴,純屬個人行為,否認預謀,不過,這樣的舉動已經引起國防部長李傑的震怒,下令查辦,而TVBS記者也走一趟憲兵部隊內的福利社,也發現這裡有在賣摀嘴的同款毛巾。

一句阿扁下臺,婦人慘遭憲兵架走,還三番兩次遭到毛巾摀住嘴巴,最後昏厥送醫,只是,憲兵們集體隨身攜帶毛巾,讓立委匪夷所思,當面砲轟憲兵202指揮部長官。


202副指揮官馮毅:「(毛巾)摀口這個部分,(毛巾)摀口這個部分,沒有任何人下令,要用手帕或者是任何的動作來做。」國民黨立委:「那會不會處分?因為違反活動。」馮毅:「不會,因為這些弟兄,他純屬個人行為。」


既然是個人行為,但憲兵弟兄集體攜帶,實在說不通,而那些花色統一的毛巾到底從哪來?立委洪秀柱質疑,憲兵拿來嗚住婦女口鼻的毛巾,看起來跟全新的一樣,連上面的價格標籤都還在,根本像是預謀,而我們走了一趟憲兵部隊內的福利社販賣部,還真的看到類似這樣的毛巾,一整包紅藍黃什麼顏色都有,才72元。

攜帶毛巾,到底是誰下的命令,不只立委問,連國防部長李傑都震怒,下令辦人,李傑認為,憲兵和警察執行聯合勤務時,應該由警方出面,況且,也應該制服憲兵絕非便衣憲兵執勤任務。

攜帶毛巾,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預先準備,李傑氣的要求查明真相,一旦確認執勤過當,絕對嚴懲不手軟。
2009-08-18 23:24:33
版主回應
這跟憲兵無關,這是國安局的命令,憲兵只是執行者。冤有頭,債有主,不能牽拖。
2009-08-20 15:22:54
台灣不正常流浪狗收容中心 處主任丘逢丙
緊急通告:本中心由於邊牆南側狗籠遭無聊歹徒破壞,導致重度狂犬病瘋狗脫逃,根據捕犬隊編列命名,該犬名喚:痯人賤!小名賤賤!請民眾多加注意!小心安全!該隻狂犬無時皆見人狂吠,遇人就咬!極度危險且骯髒,請小心並謹慎!
2009-08-20 12:42:29
版主回應
你我誰是瘋狗,大腦正常的人都會分辨。非常感謝您的留言,我很難說明兩蔣時代的「榮譽兵種」到底有多「榮譽」,但您卻幫我證明了這幫人都是些什麼貨色。
2009-08-20 15:19:42
管人賤
由於必須保持一直是全宇宙最…最…最賤的稱號,於是乎管人賤必須一直很賤,必須靠扒糞喇賽污蔑歷史來放大屁!
2009-09-09 12:18:45
版主回應
證明了一次還不夠,還要繼續證明。兩蔣用的「模範兵種」都是怎樣「模範」?相信大家也都心裡更有數了。扒糞沒什麼,吃糞的才叫新聞。總統 蔣公,您是人類的救星,您是世界的偉人。總統 蔣公,您是自由的燈塔,您是民主的長城。

唉!兩蔣的模範兵種?榮譽兵種?就是這麼「偉大」。什麼人養什麼兵,以上留言更能證明當年這兩父子,都是用什麼貨色來維持這個專制政權的。
2009-09-10 14:59:55
路人甲
板主您好:

在一次爾然的機緣下拜讀到您的文章,對晚輩如獲至寶。雖不可否認,文章是人經過思緒整理寫出的,難免會有著作者的觀感成分在,但晚輩從您的著作中似而感受得到,版主您並非像那些批評您的人士那般任意加注意識型態。

坦白言之,雖晚輩對文章中的某些的詞句可能不認同,但晚輩卻不致於對您的文章有反感之處,甚至認為您的文章有著令人欲罷不能的魔力。透過您的著作,著實令七年級出生的晚輩能有機會明白當年的歷史,這些歷史甚至是晚輩的親人都不曾提及的事件。所以,晚輩除了自己閱讀之外,也相繼推薦給友人您的網站。

最後,看見些許人士對您的批評,晚輩甚感遺憾。但晚輩相信,在批評的同時亦有更多的網路鄉民對版主您的著作評價甚高,只是大伙們少以正面回應。大伙曉得,不是大鳴大放才能獲得認同,版主您的低調踏實不失為一值得學習的作風。版主加油,晚輩期盼您的著作能持續不間斷,好讓更多新世代的年輕人有更多機會接觸到較中庸的台灣歷史,而不讓偏藍偏綠、偏獨偏統的"烏賊戰"與"政令宣導"給操控愚弄。
2009-10-11 13:29:11
濱野拓海
原來,管兄也曾在金門服役,管兄的文章精彩,回應也言之有物,其中一段「那些在外面辛苦構工演習,卻被憲兵為了業績登記成銅環不亮、皮鞋沒擦的野戰步兵」讓我忍不住浮上水面回應

當年有兩次機會分別可以提報到陸總部、國防部接受表揚,這雖然不是什麼大不了,但是對20啷噹歲的小伙子而言,還是很高興的,其中一次就是因為MP而搞砸

我在金門收集了三次違紀,兌換的獎項就是搞砸一個勳章,第一次是騎腳踏車到營部洽公,在金門鳥不生蛋的小路騎腳踏車,居然是違反軍紀!第二次是營部通知全營所有參一文書集合洽公(當時正好小蔣過世,金門戒備),被軍紀糾察隊登記了第二次,理由是小蔣過世,任何軍人不得外出(有公出單也不行)。第三次就是文中所提的,我們這些野戰步兵構工連,平常構工還要洽公,為了一個皮鞋不亮,頒了第三個違紀

就在被提名時,營部的奸人密報把我刷下來,理由就是三次違紀...
2009-10-16 17:49:25
Nil
非常同意上上樓路人甲對於版主文章的評價與期待。

基本上,針對此文發表認識版主的所謂「管仁建老兄服役時之預官中尉輔導長 陳弘均(陳輔導長)」、「群鼠抬轎!狂犬猛吠!無端生事,挑染舊瘡,」、「蔣孝化」、「ru04」、「靼蘭橋上的疾白矛(糙旎馬的疾白矛)」等,已經涉及造謠、意圖毀壞他人名譽,這樣的行為應該連鷹犬都不屑做吧。
連栽贓都讓人看破手腳,難道真的是類特務所為?

或許,版主回應中所反擊的「對象」是錯誤的也說不定?

另,支持版主留下此等之「行徑」,也留下了斑斑可考的「證據」。
2009-10-20 02:07:26
afa
享受軍人拍MP的人,
好像也不只陳水扁一個吧?
老蔣?小蔣?老李?小馬?
那個有例外?如果陳水扁是最嚴重的,
那以他舉例還算有正當性,
到底陳水扁是不是最嚴重的呢?
版大何時也發個文佐證一下吧?
2009-12-08 18:05:20
版主回應
這個部落格裡有一百篇文章,到底有幾篇跟阿扁有關?即使提到阿扁,又佔文章的幾分之幾?您是阿扁任命的新聞局長嗎?就算陳阿中名下有幾十億他老子給他的不義之財,大概也沒您這麼體恤龍心、這麼忠君勤王。

這篇文章明明就是在前朝時代探討「前前朝」憲兵的豐功偉業,所以用當時的今上開頭,連這樣也犯了您的忌諱。您我二人是誰的奴性較強,正常人不難分辨。我提到阿扁的豐功偉業,您就要問我為何不提兩蔣輝馬,那麼這個部落格裡,大部分提到的又都是哪些英明主子啊?
2009-12-08 22:24:16
無雙
「管仁建老兄服役時之預官中尉輔導長 陳弘均(陳輔導長)」、「群鼠抬轎!狂犬猛吠!無端生事,挑染舊瘡,」、「蔣孝化」、「ru04」、「靼蘭橋上的疾白矛(糙旎馬的疾白矛)」真是無恥至極~~看了諸位的發言著實讓人發笑~~
2010-06-30 21:17:45
真紫單
沒錯,憲兵是沒有作用了,應該廢除之,重新招募優秀的青年,成立"錦衣衛"!
2010-06-30 23:31:16
政特伙夫兵
說得好,七六年在金門,半夜弟兄掛急診,外出時憲條硬要給我們違紀,為績效不擇手段,無恥至極!!!
2010-07-01 17:24:42
槍法極差的BB男
幾年前台北大直外語學校還是我們生存族的天堂時,聽同好講,有無聊的同好,躲在建築物二樓用BB槍打步巡的憲兵,造成很長一段時間假日時憲兵在外語學校門口站崗,對生存族見一個抓一個,當時覺得那開槍的同好是害群之馬,現在看完管大的文,我只能對當時開槍(玩具槍)的同好講,NICE SHOOT!!
2010-07-03 00:00:07
再訪
......侍衛長沈再添,他在台南空軍連隊長任內.....

連隊長應是聯隊長之誤
2011-04-10 11:18:06
都一樣
就算是現在只要是軍中還是都一樣,不只是憲兵

一層拍一層的馬屁而已
2012-05-15 14:56:48
還真是榮譽的軍種..
現在水落石出了..榮譽軍種怎沒人現身了..把恥辱當榮譽嗎..
2012-05-31 14:13:41
蔡爸
站長好, 買了您的書後還沒等到就在網上幾乎看完了. 不過這篇我倒是先看書才看文章, 看樣子有錯字沒校到
拍馬屁PMP, 不是BMP, 侯先生的小說我也看過所以才敢肯定是錯字
2012-06-25 15:32:19
版主回應
感謝,PMP是比BMP有道理,已更正。
2012-06-25 15:44:34
五年八班
1990年我在桃園圓樹林受為期2個月的經理士官訓時,就有一同受訓的憲兵偷竊別人的泡麵來吃..........模範兵種? 我呸! 凸
2013-03-12 14:14:0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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