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憲警以外,軍人持槍犯案更是時有所聞,最慘烈的應該就是「三姓橋滅門血案」。三姓橋位於新竹市區約五公里處的香山鄉,據說清代曾有十多位陳姓、許姓與曾姓的屯墾移民,在此遭遇原住民的「出草」而遇害,十多具無頭屍體被其他移民收埋於當地,並建小祠供奉,稱作「三姓公廟」,一旁的小溪也就稱為「三姓公溪」。日後興建了橋樑,又稱「三姓公橋」,大家就簡稱此地為「三姓橋」。
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清晨,當時台灣農村還很貧困,農民也都沒有鐘錶可以計時。習慣早起的三姓橋附近十多戶居民,都只是大約知道,剛吃過早飯後(大約七時半),就聽到斷斷續續的十多響的槍聲,大家趕緊跑去市區向警方報案,大批警力到了該地,挨家挨戶搜查,才發現三姓橋十×號的陳家,男主人陳講(七十歲)、媳婦陳蔡時(四十歲)與孫女陳富(十九歲)三人,都已倒在血泊中,這是一齣慘絕入寰的三代人同時被殺之滅門血案。
陳講一家在三姓橋這裡,可說是最富裕的家庭。兒子陳木火為台灣省衛生試驗所新竹分所職員,孫兒陳成鑑去年高中畢業,在大莊國校當老師,媳婦陳蔡時還經營碾米廠及新新撞球房(外省人稱為「彈子房」),全家過著衣食無缺、幸福快樂的日子。但撞球房雖然是每天都能收現金的暴利行業,可是來店裡打彈子的人,三教九流都有;為了招攬生意,又必須聘請年輕貌美,重要的是能善於交際的女記分員。年輕人在此難免爭風吃醋,加上族群緊張與槍械管制鬆散,殘酷的殺戮也就逐漸醞釀發酵。
根據計分小姐廖美雪(十九歲)對警方陳述:「新新撞球房有兩張球桌,砲兵少尉葉超鵬(三十歲,四川省隆昌人)經常來捧場,目的是要追求計分員戴賢妹(二十一歲,桃園縣觀音鄉人)。但戴賢妹早已屬意一名憲兵,而且論及婚嫁,葉超鵬因而對憲兵不滿。端午節過後,返家團聚的戴賢妹就沒再回新竹。由於不能沒人計分,老闆(陳蔡時)就聘了我。但葉超鵬脾氣暴躁又不講理,發現戴賢妹不在,就認為一定是我在老闆面前說了她的壞話,不但威脅老闆一星期內要請回戴賢妹,還追問我戴賢妹的住處,問題是我根本不知道她住哪裡啊?」
「二十一日晚上九時(兇案發生前夜),葉超鵬又來找我麻煩。他的球藝很差,卻要一次撞一百分,我勸他不要這樣,他不但打了我一巴掌,還用撞球桿重擊我的頭,老闆陳蔡時於是拿著板凳,她女兒陳富也拿著菜刀衝出來,恰巧年長的陳講也在場,三人一起怒斥葉超鵬,並呼叫傭工林木跑去新竹憲兵隊報案。葉超鵬在其他同事勸解下,並找來他們連上的指導員,才半哄半騙的把葉超鵬拖出撞球場。但他臨走前還叫囂:『格老子的,我要殺光陳家的人。』憲兵來了之後,也只是囑咐老闆:『如果有軍人再來尋事,可到憲兵隊報案。』但過了幾個小時以後,他就來這裡殺人了。」
。。。。。。。。。。。。。。。。。。。。 三姓橋雖是新竹市郊的一個小村落,但因為地處交通要衝,四方八路的「好漢」都會集於此,加上新竹一帶駐軍甚多,茶室,撞球房也應運而生。遇到鬥毆鬧事,警察自己火力不足,往往要會同憲兵隊才敢到場。警方研判葉超鵬是在二十二日上午七時許,自牛埔營區帶著衝鋒槍一把及五十發子彈,由後山僻徑繞道下山,到三姓橋時,在新新撞球場附近水溝旁路側,鐵道橋腳約五公尺處,撞見陳家的孫女陳富,帶著一籃衣服,要到溪畔洗衣,就開槍殺了陳富。葉超鵬殺了陳富以後仍不罷手,再跑到通往陳講住家的小巷,恰好陳講在巷裡飼鴨,看見葉超鵬拿著槍,就雙腳跪地哀求,但仍難逃一死。而陳蔡時雖嚇得躲在屋內,依然難逃毒手。
葉超鵬在陳家殺了三人還不甘願,由於他來陳家之前幾分鐘,陳講之孫陳成鑑因大庄國校的女同事早一步來找他,已經離家在前往學校的路上;而陳講之子陳木火也因要趕到新竹市上班,提早一步離家得以倖免。至於陳講之妻陳楊話,因久病臥床於另一廂房,陳富的妹妹陳秀則奉侍在側,祖孫兩人很萬幸的躲過大劫。葉超鵬張望四處,找不到陳木火與陳成鑑,就持槍跑入三姓橋街,向北由稻田中直奔牛埔山。
葉超鵬連上的指導員則說:「當晚我將他帶到在番子橋上納涼,規勸了半個鐘頭,總算已心平氣和一些,這時卻忽然見到憲兵吉普車到達,葉超鵬痛罵陳家與憲兵欺人太甚,雖被我勸回營區,竟然氣憤到整夜不能成眠,還秘密寫好遺書,天一亮就持槍來此行兇。」
由於葉超鵬持有衝鋒槍,新竹市警察分局督察長趙次龍及憲兵隊長黃建賢都不敢輕忽,在牛埔派出所內組成軍警憲臨時聯合指揮部,一面出動憲警三百人,尾隨葉超鵬逃往牛埔山之路線追緝外,另一面洽請當地駐軍,出動一個營的兵力從青草湖登牛埔山包圍,切斷葉超鵬逃走的去路。但從案發的二十二日上午八時起,搜索到晚上天黑時,始終未發現葉超鵬行蹤,指揮官恐怕黑夜搜山危險性太大,於是下令全部撤退,只封鎖牛埔山至萬寶山的山路所有出口。
次日清晨(二十三日),由於搜山的憲警過於疲倦,專案小組於是由新竹縣警局調動另一批警員,會同駐軍與憲兵及義警等約三百餘人,重新混合編成十五組再度搜山。上午十一時,一名鄉農李溪,說他看到衣著像貌與逃犯相似的青年。另一名瓜農則說,一個男子在他瓜田中拿走一個西瓜,因為相貌凶惡,所以不敢計較。另有一個牛車車伕也說,看見過一個相貌衣著與李溪所說類似的青年。這三個百姓所提供的情報,讓專案小組決定修改搜索路線,向東南方的茄苳、大湖村、內湖等地前進,但到了太陽下山仍無所獲。
兇案發生後第三天,被槍殺的陳家祖媳孫三代,已由檢察官驗屍完畢,發交陳木火收埋,在二十三日入殮,原本預定在二十四日下午三時出殯。但葉超鵬在行兇前曾揚言:「要殺光陳家人」,行兇後又始終在逃,三姓橋這裡的百姓惶惶不安,謠言四起,傳說葉超鵬將在陳家埋葬三個被害者時,再殺光陳木火等四人才要自殺。當地居民一方面忐忑畏懼,不敢出席喪禮;一方面也懷疑軍方是否在袒護同僚,新竹市警分局長黃人與憲兵隊長黃建賢為了破除謠言,不但派員保護陳家,還臨時請准自其他地區,增派武裝憲警近千人,將「枕頭山」公共墓地外圍,以優勢武力團團圍住,陳家與當地民眾才安心的把陳講、陳蔡時與陳富三具遺體安葬。
。。。。。。。。。。。。。。。。。。。。 雖然三名死者已落土為安,但葉超鵬依然行蹤成謎,只要不落網正法,民眾就無法正常作息。專案小組研判葉超鵬隨軍調來牛埔山已三年,對附近地形瞭如指掌,而且他患有肺癆,夏日艷陽高照,根本無法跋踄叢山,所以一定還躲在山上。新竹縣警局為早日恢復治安,也擔心釀成族群矛盾,決定懸賞高額獎金來緝拿兇犯。於是在三名死者的喪禮中宣布:「凡活捉葉超鵬者,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擊斃者三千元。」另一方面葉超鵬的同事蕭先生也說:「通緝公告上的兇犯檔案相片,是他還在大陸時拍攝的,葉超鵬因為肺癆,臉已消瘦很多,而且來台後,軍官也不能再留西裝頭了,現在他剪的是平頭。」
新竹縣警察局長李連福知道後,就特別自台北找來素描專家,請經常出入撞球店的顧客協助,重繪了通緝公告,廣印三萬張分發新竹縣各鄉鎮市,連鄰近的苗栗、台中、桃園等縣市也四處張貼。果然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家住牛埔村一×號的劉姓軍人向專案小組報告,葉超鵬是他的同事,二十三日晚間九點,持槍闖入他家中,跟他妻子劉駱氏要了一碗冷飯充飢。因為葉超鵬手中有槍,家裡又沒有其他男人,無法反抗,只好聽命行事。等二十四日中午喪禮過後,才向丈夫透露內情。發現了葉超鵬的藏身處,軍憲警組成了特蒐隊,在二十五日中午出動,一時半到達現場,葉超鵬雖頑強的開槍拒捕,還匐匍前進、企圖突圍,但寡不擊眾,在劉家約二十步的竹籬笆處,背後中彈,倒在地上被捕歸案,他偷出來的五十發衝鋒槍彈,只剩下五發。
葉超鵬被生擒後,警方立刻發出五千元獎金,晚間在月宮酒家開宴慰勞軍憲警特蒐隊。為了避免族群衝突,葉超鵬被移送軍法審理,雖然被告的公設辯護人代為辯稱:「被害人開設新新撞球場以營利及供人娛樂為目的,但向來鄙視軍人,時以『你是個軍人,那瞧在我眼裏?』與『阿兵哥五毛錢有一紮厚』等種種侮辱之詞諷刺。六月廿一日晚間,甚至舉家以木凳毆擊,持刀欲殺被告,復歪曲事實,謊報憲警,激起反感,引動殺機,咎由自取,於人何尤?請庭上從寬議處。」
至於葉超鵬自己也辯稱:「被告於民國廿九年入伍,經歷抗戰,剿匪諸役,跋涉山川,踰越險阻,出入槍林彈雨之中,效命疆場,歷盡險阻艱辛,不無微勞。從軍十有餘年,已養成士可死而不可辱之習性,突然遭其污衊,一時氣憤填膺,被迫致動殺念,衡情應有可原,請庭上開恩。」
但軍法官徐家壁速審速決,在一週內就判決定讞了:「被告葉超鵬於六月二十二日早晨七時三十分,在新竹縣香山鄉香山村三姓橋,以○二三一七五號衝鋒槍連續殺死陳富、陳蔡時、陳講三人,業據葉超鵬先後供認不諱。經新竹地方法院檢察處驗有驗斷書抄本附卷,事證明顯,自堪認定。被告連殺三人,是連續數行為而犯同一罪名,以一罪論,依法加重處以極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炯戒。」
七月一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葉超鵬從新竹憲兵隊拘留所,被押解到三姓橋公路與鐵道中間的山路口,就是他槍殺第一位受害者陳富的現場,現場已有多名受害者遺屬與鄉親圍觀。葉超鵬還未理解「殺人者死」的道理,聽到法官宣讀判決書主文「當處以極刑」時,還大聲叫囂:「我只是懲戒侮辱國家軍人的愚昧老百姓」,並且揚言:「我沒有對不起國家的地方」。但法官僅安慰他:「大家都明白你的心情」,然後就略過犯罪事實那幾段,直接跳到:「被告於民國廿九年入伍,……歷盡險阻艱辛,不無微勞,……已養成士可死而不可辱之習性」這一段被告答辯,葉超鵬才靜默下來。
軍法官讀完宣判文後,准其留下遺言,葉超鵬要求軍法官,代予通知在台同鄉葉丕文,將其屍首善加收埋。接著又要求軍法官,表示自己年輕時從軍,還隨軍來台,如今要命喪於此,能否准許在執刑前與他的長官一談,但一時找不著他部隊裡的人,憲兵隊長黃建賢於是再三安慰,讓其傾吐胸中心事,葉超鵬才平靜下來,慢慢吃喝了憲兵準備的紅露酒與滷菜,結果民眾都等到不耐煩了,終於兩位憲兵的雙槍齊響,九天前遇害的陳家遺族也同聲大哭祭告,「三姓橋滅門血案」才告落幕。唯一遺憾的是葉超鵬的遺體,並未交由同鄉收埋,而是被抬往牛埔山公墓,葬在陳講一家三口的墓旁。一切恩恩怨怨,就讓他們在九泉之下自行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