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268 269頁9行-270頁9行
木二、應斷的意樂分二:
① 斷惡見取等七種 ② 斷邪命意樂等七種
次當斷除何等意樂中。
酉二 應斷除哪些意樂:
(此處所說的意樂)共有七種:
水一、斷惡見取等七種:
① 無惡見取意樂 ② 無高舉意樂 ③ 無依止意樂
④ 無怯弱意樂 ⑤ 無背棄意樂 ⑥ 無望報意樂
⑦ 無希望異熟意樂
1不惡見取2不傲慢3不求名4不怯弱5不背棄眾生
6不求回報7不求異熟
火一、無惡見取意樂
無惡見取意樂者,謂念佈施全無果報,及念殺害而行惠施以為正法,或計瑞相吉祥而施,或念惟由佈施圓滿,便證世間出世離欲,莫如是施。
一、無惡見取意樂,即菩薩沒有以惡見而執取佈施的意樂,不會認為佈施完全沒有果報,不會執著殺害眾生而佈施是正法,不會執著瑞相、吉祥而佈施,不會執著只要由佈施圓滿,便能證得世間和出世間的離欲,而能了知佈施只是離欲清淨的資糧。
“念殺害而行惠施”:殺害一類眾生供養另一類眾生。比如,在家菩薩殺害眾生給家人做肉食,就是不清淨的佈施。
“計瑞相吉祥而施”,可作兩種理解:① 本不屬於瑞相、吉祥,心中妄執這是瑞相、吉祥而佈施。② 執著只能在某些吉祥的時日中佈施,其他時間不能佈施。《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擇日而施,謂白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黑月三日、八日、九日、十三日、十四日、十五日,如是日施,餘日不施,不名為施。或擇時施,晨朝佈施,午時不施,日暮餘時亦復如是,如此施者,不名佈施。”須知,此處並非遮止在吉祥的時日中大力佈施,只是遮止不相應的邪執——不在餘時佈施。
火二、無高舉意樂
當無高舉意樂者,謂不毀求者,不為勝他,亦不施已而起驕慢,謂我能施餘則不爾。
二、“無高舉意樂”,即:菩薩應以謙下心佈施,不毀罵乞求者,不應為了與人競爭、勝過別人而佈施,也不應佈施後生起驕慢,認為只有我能佈施,我是施主,其他人不能如此佈施。
《六波羅蜜多經》中說:如果佈施時譏毀乞者說:你年輕力壯、六根健全,為什麼不自己工作謀生而要乞討呢?這樣輕毀乞者而施捨,並不叫佈施。菩薩也不應自恃持戒、多聞、禪定、智慧而行佈施,也不應輕慢別人貪、嗔、愚癡、少聞、破戒而行佈施,這些都不是清淨的佈施。
《清淨業障經》說:“若諸異生行佈施時,於諸慳吝便生不信,他發憤恚而墮地獄,故於佈施而為障礙。”
《清淨業障經》說:凡夫行佈施時,若輕視慳吝者,使他不起信心、因憤怒而墮入地獄,由此會障礙修佈施。
又說:“守護戒時,毀訾犯戒,令多有情起不信心,他由不信而墮惡趣;住忍等時,毀訾安住此等逆品。故障戒等。”
經中又說:自己守護戒律時,毀罵、指責犯戒者,而使很多有情不生信心,由於不信而墮入惡趣;安住忍辱等時,毀罵、指責住於忍辱違品(嗔恚等)的人。由此會障礙持戒、安忍等。
菩薩利他時,應慈愛眾生、護持他心,如果輕視、毀罵眾生,讓他傷心、起嗔以致墮入惡趣,則非菩薩所應為,決定會障礙自己的菩薩行。所以,菩薩任何時候都應遠離高慢。
故當如《無量功德贊》說而行。如云:“汝聞慧大時,未嘗自讚歎,餘少德眾生,亦曾高恭敬,自住功德時,取自微惡行。”
所以,應按照《無量功德贊》所說而行。贊中說:世尊!您聞慧廣博時,不曾讚歎過自己,對其他功德微少的眾生,您也高度恭敬。自己安住功德時,還取微小的惡行觀察、反省。
所以,菩薩待人宜寬厚,律己要嚴格。
火三、無依止意樂
當無依止意樂者,謂不望名稱而行惠施。
三、無依止意樂,即不求名聲而佈施。
菩薩了達世間的名稱、聲譽只是由虛妄分別、文字音聲等顯現的,如同空谷回音,毫無實義。因此,菩薩不求名稱而佈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若為名聞而作師長行於佈施,如商賈人,非真施也。”(如果為求名聞而作師長行持佈施,如商人般沽名釣譽,則不是真佈施。)又說:“或希他讚歎,或怖惡名,如是施者,不名為施。”
火四、無怯弱意樂
當無怯弱意樂者,謂施前歡喜,施時心淨,施後無悔。聞諸菩薩廣大施時,莫自輕蔑、恐怖、退弱,增長勇悍。
四、無怯弱意樂,即佈施前歡喜踴躍,佈施時內心清淨,佈施後心不後悔。聽到菩薩廣大的佈施善行時,不應輕蔑、恐怖、退怯、軟弱,而應增長勇悍歡喜。
《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施已追悔,而作是言:我為愚癡,枉費財物。如是施者,不名為施。”(若佈施之後心生後悔,說:我真是愚癡,竟然佈施這種人,白白浪費財物。這樣佈施,不叫真佈施。)
行善的心無論何時也不應怯弱,學道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大乘的核心是菩提心,若不能堅持菩提心,大乘的修行就有退失的危險。所以,應當振奮心力,將菩薩的廣大佈施行作為發願的目標,不論遇到何種困難都不放棄。應當發願:雖然我目前暫時做不到,但願早日能修持菩薩大行。
火五、無背棄意樂
當無背棄93意樂者,謂於親怨及諸中庸不隨朋黨,悲心而施。
五、無背棄意樂,即對親友、怨敵和中庸者不隨從朋黨,以大悲心平等佈施。
93. 背棄:悲憫一部分人而違背捨棄另一部分人。
《六波羅蜜多經》說:“或擇人施,施與貧者,不施富者;或貧富俱施,不施病者;或與病者,不施餘類;或施此人,不施彼人。如是者,不名佈施。”又說:“起大悲心,不擇怨親財物多少而行佈施,名真施也。”
《菩薩地》中說:普於一切有情之類生起平等心,安住福田想中(平等視一切有情為福田)而行佈施,終不分別怨、親、中庸、有功德、有過失、下劣、平等、超勝、有苦、有樂。
火六、無望報意樂
當無望報意樂者,謂非望他報恩而施,觀諸眾生缺乏安樂、愛火所燒、無除苦力、本性苦故。
六、無望報意樂,即並非希望對方報恩而佈施,而是因為見到眾生缺乏安樂、被愛(我愛執)火焚燒、沒有遣除痛苦的能力、本性是苦的緣故,菩薩深生悲憫而行佈施。
凡夫眾生不說無漏安樂,就連有漏安樂也不具足。他們缺乏安樂,被愛火所燒,雖然渴望安樂,卻無能力成辦;五取蘊粗重隨逐,本性是苦,雖欲離苦,卻無能力息滅。
見到眾生無有安樂、一切皆苦,菩薩深心悲憫,如慈母悲憫病兒般,故應將一切安樂給予眾生,不應以求回報之心作佈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自手營作而行佈施,非嫉妒他,非畏惡名,非求恩德而行佈施,為濟貧惸困苦而行佈施,是名為施。”
【惸獨】. ㄑㄩㄥˊ. 漢語拼音, qióng dú. 釋義. 孤苦無依的人。《詩經.小雅.正月》:「哿矣富人,哀此惸獨。」--教育部辭典
火七、無希望異熟意樂
當無希望異熟意樂者,謂不希望後世異熟身財圓滿,觀一切行悉無堅實,無上菩提有勝利故。
七、無希望異熟意樂,即不希求來世異熟身、財圓滿,因為觀見一切有為法皆無實義,而無上菩提具大利益之故。
《大智度論》中說,韋羅摩菩薩行大佈施時,淨居天化為婆羅門問菩薩:“你作大佈施難捨能捨,你希求什麼?想作轉輪王擁有七寶、千子,統治四天下嗎?”
菩薩說:“我不求此事。”
婆羅門問:“你求作帝釋天,成為八十那由他天女的天主嗎?”
菩薩答:“我不求作帝釋。”
婆羅門又問:“你求作六欲天主嗎?”
菩薩說:“不求。”
婆羅門又問:“你求作大梵天王統治三千大千世界,成為眾生的祖父嗎?”
菩薩仍答:“不求。”
婆羅門又問:“那你想求什麼?”
菩薩答:“我求無欲處,遠離生老病死,能度諸眾生,故求佛道!”
婆羅門說:“大施主!佛道難成,要歷經無數艱辛。你的心已習慣了欲樂,心力疲軟,必定不能成辦此道,而轉輪王、帝釋天、六欲天主、大梵天王容易獲得,你不如希求這些。”
菩薩說:“請聽我一心發誓: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一心求佛道,終不懷悔恨!若使三惡道,人中無量苦,一心求佛道,終不為此轉!”
《六波羅蜜多經》說:“夫佈施者,不求果報輪王、護世、釋梵諸天,剎帝利家及婆羅門長者居士,如是家生。”(大乘佈施,不希求轉生為轉輪王、四大天王、帝釋天、梵天,不希求投生剎帝利家以及婆羅門、長者、居士家。)《菩薩地》說:“又諸菩薩不觀其果而行佈施,一切佈施皆為回向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非破現前希此諸果,是破惟以三界身財為所欲得。
這並不是破斥暫時希求這些樂果,而是破斥唯獨以三界身、財為究竟之所求(欲求)。
此處須簡別“暫時”和“究竟”,雖然不以人天福報為究竟,但並不遮止暫時希求。
以上大乘菩薩所行的佈施,不惡見取、不傲慢、不怯弱、不背棄眾生、不求名、不求回報、不求異熟,故菩薩所行佈施清淨、最極清淨。
水二、斷邪命意樂等七種
複次當無邪命意樂,謂念行施為國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
又應當遠離邪命意樂而佈施,所謂邪命意樂,即心想:我作佈施,國王等知道我能佈施,便會恭敬承事我。
譬如心想:政府高官、富豪居士知道我行佈施,必定會恭敬尊重、讚歎供養我,因此我應佈施。諸如此類的邪命意樂都應遠離。
不應慮貧而不行施。
不應當顧慮施捨之後自己會貧窮而不佈施。
《六波羅蜜多經》說:“菩薩摩訶薩所行佈施,無不活畏,無惡趣畏,隨其多少而施與之,以廣大心,皆得無盡無量功德。”
又於乞者無欺誑心、不喜忿恚、心行散亂。
對乞者沒有欺誑之心,也沒有心不歡喜的忿恚和散亂心。
不在財物上欺騙,比如,說給後來又不給,說給多後來只給少,說給好的後來只給壞的;不在目的上欺騙,即不以佈施為手段利用對方。
“無散亂心佈施”,即由殷重心而佈施。
乞者來作種種邪行應無厭患。
乞者來作各種邪行,應當心無厭患。
《菩薩地》說:“又諸菩薩,若來求者安住種種毀犯邪行、掉舉、躁擾、不自防護,專行罵詈、嗔忿、呵責,終不於彼暫起邪行,帶厭倦心而行惠施,唯即於彼了知為諸煩惱所媚令改本性,深更安住憐憫之心而行惠施。”
雖見乞者欺詐等過,無宣佈心。
雖然見到乞者有欺詐等過失,但自身沒有生起宣揚他人過失的心。
《菩薩地》說:有些商人性格狡詐,想來欺騙菩薩。菩薩知道後,掩藏他的過失不讓人知,而且照樣滿足他的心願,不讓他羞愧,讓他踴躍不恐懼,歡歡喜喜地離開。還有人狡詐欺騙,菩薩起初不知,後來才發覺,菩薩雖然知道,但不揭發他,也不呵責,心中不憶念其過惡,只是心生悲憫:他對我作不與取的事,我現在隨喜(歡歡喜喜地奉送給他),讓他沒有罪業。
從別別施生別別果,深忍而施不為他動。
深切忍可各別的布施必定有各別果報的道理,以這種意樂
而行布施,不會因為其他因緣而有所改變。
對於從別別佈施自然產生別別果報,菩薩深生勝解,內心深忍而佈施,不因任何境緣而動搖自己的佈施。
菩薩如實了知,施飲食能感大力,施衣服能感妙色,施車乘能感快樂,施燈明能感淨眼,如是以一切品類佈施,能感一切品類果報。菩薩對此深生信解,不由他緣非他推動,完全是以自心勝解的力量而自覺地佈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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