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175 175頁11行-176頁7行
﹝第三、死歿及結生之理分五:
①死緣,②死心,③從何攝煖,④死後成辦中有之理,
⑤次於生有受生道理。今初﹞
日常法師開示
平常我們對死很恐怖,對生會很歡喜,實際上生死是一貫的,它輾轉互為因果。眼前我們能體會得到、看得見的,就是生的那一部分,死的那一部分我們看不見,而佛法就是讓我們也看見原來看不見的那一部分,當我們了解了生死輪迴的因果相續以後,如果如理去做的話,自己就能夠把握得準方向。所以,死實際上就是生的因,有了這個因,下面如果再繼續增長就是集,當我們這一生壽盡了以後,這一生集的業一定會帶我們到下一生去輪迴,所以集諦也就是因集緣生。而這個死就是在下一生之前,也是我們這一生的最後。其實佛法中所有的道理都是告訴我們要怎麼善用這一生,如果懂得好好地善巧運用的話,臨終就不會後悔,這是對我們來說真正最重要的事情。
這裡分五部分:由什麼因緣而死叫「死緣」。「死心」是指死的時候的狀態。第三「從何攝煖」,命跟煖是同時的,換句話說,在煖捨的時候,就是命離開的時候,這其中告訴我們它是從哪裡離開身體的。第四是「死後成辦中有之理」,死後到下一生中間,還經過一個階段叫中有。聖人是沒有中有的,凡夫則有。最後是「次於生有受生道理」,它是怎麼從中有再去感得結生的道理。實際上整個過程當中,最主要的推動者,就是集諦所攝因集緣生當中的集,也就是煩惱跟業的力量。
巳一、死緣分四:① 壽盡死 ② 福盡死
③ 未捨不平等死 ④ 破除邪見,樹立惜福正見
今初。
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按《瑜伽師地論》,死緣可以分為三類,就是壽盡死、福盡死和未捨不平等死 。
午一、壽盡死
壽盡死者,謂如宿業所引壽量,一切罄盡而死,是為時死。
所謂壽盡而死,即以前世業力所引的壽量全部窮盡而死,這是時死。
一般來說,由於前世的引業,這一生的壽量是一個定數,連一生呼吸的次數也是決定的,如果沒有積聚增減壽量的因緣,在壽量用盡時,就會“壽終正寢”,這是壽盡而死。
午二、福盡死
福盡死者,謂如無資具死。
所謂福盡而死,指缺少衣食藥物等資生之具而死。
雖然沒有耗盡壽量,但以福報消盡,也會導致死亡,比如,凍死街頭,或饑餓而死。因此,享福從另一方面來說,也是在消福,平常有福報時不可揮霍,總要為將來留一些才好。
午三、未捨不平等死
未捨不平等死者,謂如經說,壽未窮盡,有九死因緣。
所謂未捨不平等死,按世尊在《藥師經》等經中所說,有九種因緣導致壽量未盡而死。(藥師經九橫等無亮諸橫)
未捨不平等死:它既非壽盡死,也非福盡死,而是一種無法避免危難而橫死。依照經論中所說,有九種因緣致使壽量未盡而死。
以下一一說明九死因緣:
謂食無度量。
即飲食過多或過少,不能適量。
飲食不足,會令身體饑瘦虛弱;飲食過量,則使呼吸艱難,這都會加速死亡。
食所不宜。
即食物不適宜。食物在體內不能很好地消化。
不消復食。
因為飲食不平和,導致飲食不能消化,如果還繼續進食,就會導致消化不良或者引起各類疾病。
生而不吐。
引起了身體不適的食物,在尚未消化時就應及時吐出。倘若強忍不吐,將導致疾病,是減壽的因緣。
熟而持之。
即由過去因為飲食不知量、食用不適宜的食物、不消復食等等,因此在體內造成各種疾病,又不加以去除。這些疾病,由熟變所生,所以稱為“熟”,有而不去消除,稱為“持”。
不近醫藥。
即不去求醫問藥。
按照《瑜伽師地論‧聲聞地》所說,為了去除由飲食引起的各類疾病,本應遵照良醫所開良方服藥,才能消除疾病,但自己不遵從,這也是死緣之一。
《四家注》對這一句解釋為,有些飲食與藥物若分開食用,不會產生疾病等致死因緣,混合使用則會導致中毒。
不知於己若損若益。
即在飲食、起居等方面,不知道哪些對身體有利,哪些有害,生活中不懂得取捨。
比如一個人挑擔,如果不知道自己力氣的大小,過於蠻幹,則容易造成身體損傷。又如,生活起居沒有規律,或經常徹夜長坐,或在季節交換之時,不能按時加減衣服,都會製造死緣。
非時、非量行非梵行。
在非時行非梵行,以及過量行非梵行。
非時是指月經期間以及生病等不宜行婬之時,非量是指縱欲,過量而行。
印光大師說:世間人由色欲直接致死的,有十分之四;由色欲間接致死的,即由色欲虧損遭受別種感觸而死,又有十分之四。
對以上九條,結合經驗細心體會,聰明的人就可以瞭解養生保命的方法。
午四、破除邪見,樹立惜福正見
針對“福盡而死”這條死緣,有必要展開破斥現代的邪見,樹立起惜福的觀念。
我們應當隨學過去的祖師大德,不僅惜福,而且把自己的福報捨給眾生。自己的生活可以過得清苦一點,省下來的錢讓別人享用,有這樣的善心將來才能利益無量眾生。心中應常常記掛天下苦難的眾生,常以福報迴向。
寂天菩薩在《入行論》中說:“為利有情故,不吝盡施捨,身及諸受用,三世一切善。”又說:“如空及四大,願我恒成為,無量眾有情,資生大根本。”願我們如地水火風空五大種一樣,恒時成為維持無量有情生存的大根本。
巳二、死心分三:① 善心死 ② 不善心死 ③ 無記心想
第二死心分三:
以下死心可以按階段分為粗想和細想兩種,粗想是死亡時粗分的心識,細想是死亡最後階段的細分心識。
在粗想之中,又分善心死、不善心死、無記心想三種。
午一、善心死分五:
① 以善心死 ② 以善惡二事不平等串習之死心
③ 以二事平等串習之死心 ④ 彼時善終之相
⑤ 造妙業者死苦輕微
未一、以善心死
善心死者,謂由自憶,或他令憶,乃至粗想現行以來,信等善法現行於心。
所謂善心死,就是臨終時,自己憶念先前所修習的善法,或者通過他人的幫助使自己憶念,以這種因緣,在粗想現行階段,信心等 善法在心中現行。
未二、以善惡二事不平等串習之死心
又行善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或自憶念,或他令憶,昔於何法多所串習,彼便力強,由此令心於彼流注,餘皆忘失。
行善或不善之人在命終時,或者自己憶念先前所串習的善或不善,或者以他人的因緣令自己憶念。生前對何種法串習得多,這時對此法的念力就強大,會令心緣此法流注,而忘失其他一切認知。比如,生前對善法串習多,臨終時善念強,心緣善法流注,惡念都會忘失;反之,生前若對不善法串習得多,臨終的惡念力強,心緣著惡法轉,善念也會忘失。
唐譯:“彼於爾時,於多曾習力最強者,其心偏記,餘悉皆忘。”(臨命終時,心只憶念生前串習多或力量強的法,其他都會忘失。)
未三、以二事平等串習之死心
若於二事平等串習,先憶何法便不退捨,不起餘心。
如果對善法、惡法的串習不相上下,則隨最初自己或以他緣憶念起的法,心緣這個法不退捨,不再生起其他心念。
未四、彼時善終之相
又作善者,如從暗處趣向光明,臨命終時,猶如夢中見有種種可意之色,非不可愛,安祥而逝。
平生行善之人如同從黑暗處走向光明一樣,臨終時猶如在夢中,會看見種種悅意的景象,而不會出現不可愛的亂相,如是安祥地去世。
《華嚴經》說:“臨命終時,會見到中陰相。平日造惡之人會看見自己在三惡道中受苦,有時看見閻羅王和鬼卒拿著刀杖要抓他,有時會聽到三惡道受苦的聲音。而平時行善即將升天的人,臨終時會看見天上莊嚴的宮殿、仙女遊戲、快樂的樣子。”
未五、造妙業者死苦輕微
臨死其身無重苦受,造妙業者,解肢節苦亦極輕微。
造善業的人臨終時身體沒有很重的苦受,解肢節苦也極其輕微。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