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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7 23:10:22| 人氣5,26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喝!」──臨濟的獅子吼 / 禪宗公案掇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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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濟義玄禪師 (787?-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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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是我處理的第三則禪宗公案,埋在資料夾中,最近才被發覺找了出來。
臨濟還有許多精采的公案,這則就當作引子了。(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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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臨濟的獅子吼 / 禪宗公案掇拾﹝六﹞
(
摘自臨濟慧照禪師語錄 )

有僧問:「如何是佛法大意?」
師便喝,僧禮拜。

師云:「爾道好喝也無?」

僧云:「草賊大敗。」

師云:「過在什麼處?」

僧云:「再犯不容。」

師便喝。

「草賊大敗。」
是指自己輸到脫褲子。
為什麼呢?
臨濟的喝,等於說,問什麼問?佛法豈是言說出來的?更遑論什麼大意!
佛法或佛法大意,這玩意兒豈可直言?那根本是言說不及的。
比較婉轉的說法,如:如何是祖師西來意?樹凋葉落後如何?等等,意思都是一樣的。就算問了,通常得到的也是風馬牛不相及或間接的回答。

僧禮拜。表示受教了,知道不可如此唐突。
臨濟要搞清楚他到底明白沒有,就問:

你說這喝好不好啊?好在哪呢?

僧回答:「草賊大敗。」

「草賊」,謙稱、自貶、貶抑之稱。如稱草民。草賊的意思是差勁的賊吧。

「好啊,你一喝,令我這冒然出手的小賊輸啦,早知不該這麼問的。」

自稱賊,是因為想跟師父偷現成的東西。但手法不高明,賊跡敗露了。
臨濟又問:「那你輸在哪,你的過錯在哪,知道嗎?」

僧回答:「知道啦,不敢再犯了!」
表示他知道錯在哪了──再犯同樣的過錯──再問這問題,就不可原諒了!
佛法是實踐中的修為,自己下的工夫,可不是大剌剌問出來的。
進一步言,佛法遠在天邊,近在眼前。自性即佛性,是內求非外借而來的。

臨濟聽完再喝一聲。
第一喝,
是否定、質問。如獅子吼、如天邊巨雷,醍醐灌頂。等於「說什麼說!」
第二喝,
是肯定、讚許。如清風長雲一派溫和。等於「好~啊!」

但是,這第二喝真的是讚許嗎?
第一喝之時,該和尚就未當下大悟。接下來的問答只是思辯上的對話,學生但知犯錯,並未明心見性,迫得老師只得再喝!等於「該死,白搭了、你!」 恨鐵不成鋼哪!


補記:

貼文後,覺得未盡美善。似有更為妥當的演繹。
我們重新假設:
和尚問了佛法大意,被臨濟一喝,恍然大悟,悟見自性。
於是便禮拜答謝。

臨濟不知道這和尚禮拜是發自本性還是依樣畫葫,
便進一步問:
你說這喝好嗎?

和尚說:好啊,我想偷懶從師父偷點訣竅、捷徑的小賊被看破了手腳!
(
大敗就是說完全知道自己輸在哪兒、徹底覺悟了。)
師父說:那你知道自己錯在哪了?
和尚說:佛法即在自性清淨,我已見到本性,不容許再犯同樣錯誤了!
(4/18)

............................................................
後記:

看奧修談這段公案,覺得他老兄有些言不及義。固然他有個高度,但這高度未免離題過遠了!
其實禪宗公案都是以平易近人的方式接引眾生。說的話和做的事都很平常很普通,甚至是下巴里人講的話。絕沒有高談闊論、故弄玄虛的地方。
我們的隔閡,出於古今言語和情境的差異,讓我們往往不得其門而入。
若能琢磨推敲以還原當初的情境和語境
(語言脈絡),解公案便可摧枯拉朽如入無人之境。

話說回來,公案解了,並不表示我們開悟了。至終還是文字的遊戲,不是真正修行實踐的正果。

(Joe)

台長: Katle and J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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