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欲望」潛藏著無窮大的傷害力,只要當一個人被強烈「欲望」給俘虜了,那麼這個人的心智也已經迷失,緊接著隨之而來的可能就是災難及痛苦。可是幾乎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很難發現這一點,也許這就叫當局者迷吧!因為現代人都活得很忙碌,很少有人會找個時間讓自己靜坐下來,反思自己的心念與行為是否有偏差,看看自己是不是已經被貪欲、自私之心給佔領了?
如果我們能學著去分辨「欲望」與「需要」的不同,那麼就會有助於我們在生活中從小小的事物,去挖掘出令自己知足及感動的元素。抱持知足這樣心態及磁場,不但可以讓自己及親人感到幸福,也可能在無形中幫我們避開,許多可能因貪欲之心而起的禍事。福與禍相依,有時往往當我們心存一念之善時,禍事就已經與我們擦身而過了。
那要如何區分「欲望」與「需要」的不同呢?舉一個例子來說。當我們肚子餓了,一份80元的自助餐所搭配的三菜一湯,基本上已經足夠維持我們的身體正常運作,直到吃下一餐之前所須要的營養與熱量,這是我們身體基本的「需要」。而「欲望」可就大不相同了,除了正常要吃飽以外,還想要吃得貴、吃得好、吃得精緻、細膩、考究、美不美味…甚至有些人還得吃到讓人心生嫉妒、吃到肚子撐不下才罷休。
又例如同樣是一塊可以吃的蛋糕,但是價格卻可以從30元賣到100元不等,雖然說一分錢一分貨是沒錯,而且蛋糕本身的食材、做法及知名度的確也有優劣、高低的差別。但是對一個有智慧卻沒有「欲望」的人來說,一塊30元的蛋糕不但能夠吃得飽,而且還能吃出一般人吃不出來的美妙滋味,一塊蛋糕可以不只是一塊蛋糕而已。對他而言這一塊30元的蛋糕的價值,跟100元的蛋糕一樣沒有分別的,因為他已經得到了他的「需要」。
智者也有「欲望」,可是卻沒有「執著」,這就是智者跟愚者最大的不同之處。
「需要」與「欲望」的不同若是從表面上來粗看,就是「知足」與「不知足」的差別。但是如果我們再細膩點往裡探究,就會觀察到其實那代表著,我們的心念是否存在著「貪欲」。一旦我們心中起了這個「貪欲」之想,那麼我們的意念又如果經常去想它,想久了就會形成一股力量,到最後這個由意念而起的力量就會驅使我們,將它轉換成實際的「行動」,有了行動就會產生後果。
所以當一個人成為「貪欲」的奴隸時,當他被「貪欲」給支配了,那麼如果此刻他這個因「貪欲」而起的念頭,當這股力量強盛到超過他的理智所能控制時,只要是動機不善的、會傷害到他人利益的,那麼肯定就會做出傷害到他自己,以及其他人的行為來。像這樣的例子實在可以舉出許多,只要打開電視台看看一些新聞報導,或是買一份報紙來看看,到處都有這樣活生生的例子。
「貪欲」本身會被美麗的外表給精心包裝著,它會用最誘人的身影出現在我們面前,然後深深地迷惑住每一個人的眼睛,讓我們為它癡、為它狂。它還會讓人們的心智被蒙蔽起來,令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及判斷,進而做出錯誤的決定,把人們帶到煩惱、痛苦的深淵。最後當它達到目的了,就會哈哈大笑揚長而去,唯獨留下那個被它騙了的傻瓜,獨自一個人在那裡傷心、痛苦、掉眼淚。
它可以讓人們只能看到事物華麗的表相,而讓人們迷失在對它的追求之中難以自拔。它可以讓許多不明究理的人,搞不清楚什麼才是值得掌握和該追求的。它太善於偽裝,會讓人們永遠看不到它醜陋的真面目。它顯示出的形態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千奇百怪,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可以說是無處不存在著能勾起我們貪欲的因素。
舉個例來說:從小開始我們不知不覺就有了比較心,他的鉛筆盒比我漂亮、他的球鞋是名牌的比我好、他戴的手錶好酷好炫、他的手機是最新一代的…。等到出了社會了男人跟男人做比較,女人呢就跟女人比較,從衣服、皮鞋、皮包、車子、房子、工作的職位、收入的高低、自己的另一半跟孩子優不優秀……
似乎在人類的世界裡,沒有一件事是不能拿來互相做比較的,而比較心又好像是人類與生俱來就有的本能,人們對這件事常常是樂此不疲。從食衣住行到名利、財色、權勢,乃至於身高、體重、外貌、智力、知識、感情…等等,還有許多我想也想不出來的範疇。幾乎沒有一件事,不可以拿來跟他人做比較。而只要一旦有了相互比較,就一定會有輸贏、高低、勝負。
比贏的人心中會暗自竊喜,告訴自己要繼續努力的追求,好還要更好要讓別人永遠追不上,不可以只滿足於現況。比輸又不服氣的人,更有增加自我貪欲的理由了,心底會想著:我怎會輸給他這個蠢東西?不行,我一定要想盡各種辦法超越他,不但要贏回面子更要贏回裡子才行!表面上大家都不會說破,但心底裡可以說是波濤洶湧地在各自暗暗較勁。
此時當這個比較輸贏的念頭一生起,其實「貪欲之心」早就已經緊緊地將我們擄獲住了,讓我們整顆心充滿的都是強烈的「欲望」。然後我們開始在不知不覺中,心甘情願的做起了「欲望」的奴隸。而「欲望」則當起了我們的主人,把我們像奴才一樣的支配著,最後讓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它在服務。而且更重要的是,若非有人善意提醒我們的話,我們自己絕對十分難以發現,我們正在替「欲望」做牛、做馬並且甘受驅馳。
這時這些愛比較的人,無論比贏的人還是比輸的人,兩方皆成了冤大頭、都成了最大的輸家。因為這個時候「欲望」這個大贏家,早就在雙方的心頭插上了勝利的旗幟,它已經得逞了。它讓人們早已經忘記了什麼叫做「需要」,忘記了什麼叫做「知足」。當人們正為了「欲望」疲於奔命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人們也正在一點一滴失去他的身體健康、寧靜的心、發自內心的笑容,和毫不自私地去愛他人的能力,可是人們並沒有看到這一點。
從我們小學開始受教育起,就一直被灌輸要成為一個好人、一個善良的人,不要做壞事、不可以當壞人。在社會上相信每一個人也都曾聽到過這一句話:「諸惡莫做,眾善奉行」。不論在學校或社會師長們,都經常有人在教導我們學習知足與感恩。我認為這樣的教導確實有其必要,因為其實人一生的命運,有時就會決定在自己,忽然所起的一個念頭而造做的行為。所以如果不從小就灌輸善行的觀念,很多孩子在成長後一定會產生行為偏差,也會製造出更多的社會問題。
古代的佛教典中,在《僧只律》中即有這樣的記載:『一刹那為一念,二十念為一瞬,二十瞬為一彈指,二十彈指為一羅預,二十羅預為一須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據此,可推算出具體時間來,如果一念就是一刹那的話,那麼有時候我們經常在「一念」之間所做出的決定,就足以對我們一生的命運產生巨大影響。看到了嗎?這個有可能改變我們命運的時間,以最科學的概念來計算就只有0.018秒。
所以在平時就要讓我們自己跟下一代,都養成時時心存善念及知足之心,讓這些好的念頭成為自然而然的習慣,那麼相信整個社會,乃至於整個國家也都會更充滿祥和之氣。
俗話說得好:有糧千擔,也是一日三餐。有財萬貫,也是晝夜一天。洋房別墅,也是睡榻一間。嬌妻美妾,也是有愁有煩。榮華富貴,終究也不過是過眼雲煙。幸福的人生,卻是在我們學會懂得知足的一念之間。
本文為選自圓通文化出版社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