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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8 18:24:06| 人氣4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哥林多前書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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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林前七124

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有人犯了亂倫的罪,問題在於教會容忍這罪,而這種容忍正傷害著教會。

  陸 對付婚姻的生活 七140

關於不結婚的恩賜 17
生命讀經裡,弟兄一直反覆強調要進入保羅的靈,才能真正領會書信的內容,另外有一位弟兄也說我們不能只接受保羅的教訓而不接受他這個人,這個原則也適用於所有屬靈事務,就像基督教的人購買主恢復中的書,而不接受前面弟兄的直是所以真理對他們還是客觀的。保羅回復哥林多的信,不只是給他們一些答案,更要領會他是一位與神是一,與基督的心思是一的人。不只生命讀經恢復版註解,連解經之王摩根都特別看重第6.10.12.25.40
6節,「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12節,「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
25節,「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40節,「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關於婚姻,我們所見都是為自己打算,親朋好友也都是著眼於自己的益處,PAUL的看法完全與神是一,第一,他完全根據神的恩賜,神的旨意。所以不只是婚姻生活如此,我們應當有PAUL 的靈,在一切事上以神的旨意為著眼。PAUL 第二個原則是預防仇敵的試誘,以免召會和聖徒受虧損。第三才是為聖徒的益處。
  PAUL
期待各人留在蒙恩的身分,不要試圖改變,因為這身份是主給的,至於外面做奴僕或是自由人並不重要。裡面的所是需要改變才重要,在我們的歷史裡,好幾位單身姐妹,在主的工作上功用很大。
歷史上少有主的僕人有像PAUL自制的恩典能守單身,我們不能相信自己,反要尋求神的旨意。

神給PAUL的恩賜包括於V.25-38,這也是主對我們的渴望:

1.   保持現狀

2.   不願意肉身受與主無關的苦難

3.   因為這世界快要過去,有的要像沒有一樣

4.   只為主的事掛慮,只想討主的喜悅沒有分心的事,殷勤服事主

5.   在身體上和靈上聖別
Paul
的靈
1.
愛主

2. 關切主的權益

3. 絕對為主

4. 與主是一

5. 順從,服從神

6.滿意於神所安排的環境

Paul 要我們從六:17與主成為一靈長到有主的心思意見看法一致,與主長成一個人位,合併在一個人位裡。

異教對男女的結合,總以為不如獨身聖潔,因此才有尼姑、和尚、神甫、修女、守獨身的聖品人等出現。

主耶穌提到守獨身的問題的時候也講過,當時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太19:10-11)。

婚姻、哀哭、快樂、買賣、世物,都是一個人經歷中不可避免的,保羅說現今的艱難使這世代減少了。現今的艱難便每一時刻都珍貴無比,因此我們 最好將這一切正當的事看作次要的。它們都是暫時的。不要只如此看待婚姻,連哀哭,快樂,買賣,世物都是短暫、次要的。所有立志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的人,都應 時候減少的觀點來看待這些事。保羅願他們無所罣慮,好叫他們專心顧慮更高層次的事。那是甚麼?「主的事。」。保羅不是說,嫁娶是不合宜的。他也不是說,我們要忽略哀痛的存在,變得心硬無情。他更不是說,我們要止息、抑制快樂,把歡唱從生活中剷除。他也不是 說,我們不可作買賣,或用世物。不!他絕無此意。他的意思是,我們必須根據我們與主的關係來決定我們對這些必要事物的態度如果婚姻關係將妨礙 我們與主的關係,我們就應該視婚姻為無有的。如果哀痛威脅到我們應盡的責任,就當將它踩在足下。如果我們的買賣攔阻了與主的關係,我們即使置買了,也像無有所得一樣。最後是整個世界,就是我們所生存的物質領域,如果世界成了主人,我們沒有使用它,反而被它奴役,那麼我們就是在濫用世物,這是保羅所禁止的。面對當時的艱難,他認為守童 身有它的好處。顯然這件事在他心中有很重的分量,他迫切希望他們能不受攔阻地去單單顧念更高的事。這是我們面臨的試驗。婚姻可能成為一種攔阻;哀哭,快 樂,置買,世界都可能成為攔阻。這時我們就當放下這一切。保羅已將這主題提昇到最高的境地。他沒有主的命令,他只是述說他個人的意見。

當時艱難的時局。一切都是暫時的,沒有保障的。主來的日子已經近了。一切事已經到了末後的階段。對這世界的虛榮、物質的享樂,不要抱太認真的態度,應該把世事看得淡薄些,就不至因世事的變遷而灰心失望了。這種對物質世界採取消極的態度,乃是要準備我們的心,對於神的國和屬靈世界的事,採取積極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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