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六晚上陪靜老師去看筆電,
這位先生想換掉用了五六年的舊機子。
去賣場前先一起吃了晚餐,
他仍然表示要請我吃飯,
我仍然想辦法拒絕了他的好意。
「並沒有做什麼了不起的事情,沒有必要請客」,我是這麼想的。
才落坐不久,靜老師居然從包包裡掏出一隻小巧的護唇膏,
Majolica Majorca的,銀灰色金屬外殼,質感很好,
遞給我說:「我就知道妳不會讓我請,所以準備了備案。」
找不到拒絕的理由,再者,我是很喜歡mj的化妝品沒錯,
於是大心地收下,也很驚訝他居然多費了這些心;
雖然我一開始很小人地覺得這應該是某某人給他,他再轉送給我的~
光是想到他跑去買mj的樣子就莫名覺得好笑。
看完電腦,沒讓靜老師開車送我回家,
於是他只陪我走到捷運站,然後分手。
靜老師說「希望下次找妳出來不是為了看電腦。」
那能做什麼呢?
上回和他見面也是因著厚臉皮地向他要了他這學期上課用的文本,
我想我並不習慣「純見面純聊天」的模式,
卻也在老師說出這句話的時候突然驚覺到:
他是真的想把我當朋友,不是學生,更不是助教。
他真的走到了「朋友」的起跑線上,
那,我要跟上去嗎?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