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台北市政府做法服。
法服者也,是律師在賺錢公餘之暇,為需要民眾免費做法律問題解答,有點像是醫師下鄉做義診啦。說免費,未免是把律師太過神格化,政府還是會編列一點點不成敬意錢錢(換算一下大約是律師正常鐘點費三十分之一),給法服律師聊做車馬費。
大學時代也曾做過法服。不過當時空有滿腦子法律條文,沒半點實務經驗,又沒什麼處事經驗,一個非常簡單問題,也足以繞個半天,遲遲不趕下定論。那種遲疑,猶豫,自我懷疑就像沒開過刀,沒看過診的實習菜鳥醫師一樣,空有熱情,理論,卻不知從何下手。所以,學生時代法服去過一次就沒再去。非貓頭鷹不願助人也,實在是學藝未精,不敢一知半解,貿然回答害了當事人也。
時光悠悠,離第一次做法律服務不知多少年過去啦(其實是知道啦,但速怎好因此洩漏貓頭鷹年齡秘密)!我早已不再是以前青澀常被數不清法條弄到頭呆呆那個法律系學生了,如果有機會再去做法律服務,肯定是另一種滋味和體驗吧!貓頭鷹最佩服的莫過於漫畫「怪醫黑傑克」(或譯怪醫秦博士)那神乎奇技高超醫術,可以在最短時間,一口氣一人搞定任何病人。如果法律也是一種醫術的話,嘿嘿,那我也想做「怪怪貓頭鷹律師」,如庖丁解牛般搞定任何法律問題。
今天我終於展開我執業來第一次法律服務,面對四面八方,各種形形色色與奇奇怪怪法律問題。貓頭鷹第一次踏進市政府,馬上有如走入迷宮般,失去方向。當貓頭鷹向服務台通報敝人是今天來做義務法律服務律師,哇塞!居然馬上受到貴賓級待遇,由服務人員親自引導至服務中心。其實,我是眼看時間快來不及而因此遲到才問的啦,沒想到還引起貴賓級待遇,真是不好意思呢!
等尋到法服位置,我嚇了一跳。法律服務區設有兩間約二坪大獨立隔間辦公室,內有電腦、六法全書茶水及咖啡一應俱全,簡直就像小型行動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前頭還設有接待區,有約三、四位受有專業訓練義工充當行政及接待,以搭配律師做法服。
這裡法律服務的流程是民眾在義工行政協助下,先在一張表單上填寫好自己法律問題,然後由行政人員編列掛號順序,再由行政人員將該問診單依序排好送至法服律師桌上,每人最多可以分配到二十分鐘時間問答法律問題。同時段有兩個律師在現場做法律服務,我分配到的是單號部分,另一律師是雙號。時間則均是從下午兩點到五點共三個小時。
我先低頭瀏覽了一下手上的當事人,花了幾分鐘看完及構思一下他們的法律問題。二點一到,行政人員特別進來提醒我可以開始啦!並示意要我按下桌面右邊掛號叫人鈴。真好玩,真的就像醫師看診那樣,按鈴讓病人依序進來看診。只可惜身上穿著是法律服務律師醜醜「藍色」背心,要不然那扮勢簡直就跟「怪醫黑傑克」沒什麼兩樣啦!
為了控制每個人只能有二十分鐘時間,又要讓來問的當事人可以物超所值至少對自己法律問題摸著頭緒,所以不僅要控制時間得當,又要讓當事人在最短時間把問題說清楚講明白。本來以為三個鐘頭時間很長,不會有那麼多人來問問題,更不會有那麼多麻煩問題吧!結果,一個下午就來了十八個當事人,我分配到八個;隔壁律師分配到十個。其中一個編號當事人一次進來三人,原來他們是公司同事,遇到完全一樣勞資爭議法律問題。歸納起來,八個當事人中,其法律問題類型有下列五種:
一、卡債問題:2件。
二、勞資爭議問題:2件。
三、親屬繼承問題:2件。
四、房屋出租問題:1件。
五、親子糾紛問題:1件。
其中一件是一個媽媽與女兒互動問題,我聽完認為根本不是法律所能解決問題。我劈頭問他有沒有宗教信仰,他說有。我斗膽跟他分享了一些宗教上觀念,願他可以跳脫解不開執著死結。結果居然意外奏效,這位當事人非常感動,千謝萬謝地謝我,最後表明他是某公司老闆,詢問我是否可以當他們的法律顧問。法律服務可是有規矩的,尤其不能在現場以服務為名,而行招攬業務之實。我可不能越矩,當然是馬上跟他說謝謝再連絡啦。
根據貓頭鷹自我評比,這次法律服務,由於行政人員安排人數得宜,再加上事先將法律問題精簡整理,所以讓進行法服面談時,可以如行雲流水順暢進行。以我當場觀察當事人笑容,我的當事人給貓頭鷹滿意度評分算是不錯啦。
單是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從週一到週五,我算了算,一週有律師六十小時免費法律服務呢。都會區資源真的非常豐富呢!如果可以,把同樣模式法律服務推到鄉鎮,則政府利民、民眾知法和律師親民,三方都是受惠者呢。偶而去做做法服,跟各式各樣人們接觸,和形形色色法律問題過招,讀到不同人的故事,至少我覺得---非常有收穫,超級有意思呢!我居然突發奇想,哪天或許可以來個全省走透透巡迴大公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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