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面對民間禮儀(三)-掃墓
「你們已經跟基督一起復活,你們必須追求天上的事;在那裏,基督坐在上帝右邊的寶座上。你們要專心於天上的事,而不是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跟基督一起死了,你們的生命跟他一同藏在上帝裏面。」(歌羅西書3:1-3)
一、人為何要祭祖?
生命性:傳統認為祭祖有延續祖先生命的象徵,薪火相傳的意義。
文化性:祭祖也是傳統儒家孝道,慎終追遠的表達。
家族性:祭祖亦含有非常濃厚的家庭觀念,凝聚家族力量,團結宗親的表現。
宗教性:祭祖的行為有很強「亡靈崇拜」的成分,人害怕自己的祖先淪為餓鬼孤魂,影響家道繁榮、家庭平安,因此非拜祖先不可。
由以上四種祭祖的用意與意義來看,臺灣百姓對祭祖不僅存有使命感、責任感,更有強烈的恐懼感,因此他們不僅不敢不祭祖,也害怕死後沒有人祭拜他們。
我們無法苟同將祖先當亡靈祭拜,並且生命性、文化性、家族性的意義也不見得一定要用「祭」來表達。我們的神和民間的神最大的不同「上帝是愛,愛裏沒有懼怕;真神是用愛來吸引人,而邪靈則是用恐懼來轄制人。當你敬拜到最大、獨一的真神上帝,你就可以從邪靈的轄制、陰魂的恐懼中得到釋放。」
二、為何拜神明還要拜鬼魂呢?
七月祭拜鬼魂的家庭不也都供奉著媽祖、佛祖、關公、觀音菩薩等各種神明嗎?拜神明的目的不是保平安嗎?為何七月一到,開鬼門關,鄉親們還得低聲下氣地屈服於惡鬼的權勢呢?為何拜神明還要拜鬼魂呢?
1.神明威力不夠大,無法克制鬼魂的攪擾,否則,按民間信仰的規矩,農曆七月怎麼只能拜鬼魂,不能拜神明呢?
2.所謂的神明,其實也是鬼魂之一,各有各的活動空間,才會有「內神通外鬼」之說呢?
3.為什麼信耶穌的人不拜”神明”,更不拜”鬼神”,卻不受鬼魂攪擾,也不怕鬼魂呢?因為我們的神是真的,並且是最大的。
三、基督徒的孝道
聖經中大大強調孝敬父母,甚至我們可以在聖經中看到,孝敬父母是聖經中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在舊約中,摩西曾經從神的啟示頒布十誡,前面一到四條說到要尊重獨一的真神,單要敬拜祂。「孝敬父母」是第五誡,換言之,在神來看,除了祂,在世間最大的重點就是孝順。因為父母是我們的源頭,我們孝敬父母,就是尊敬我們的源頭,這源頭至終乃是神自己。中國人強調「慎終追遠」,若說我們祭祖、紀念祖先、祭拜祖先是「慎終追遠」,那能追多遠呢?祭祖用的祭牲可能兩隻雞或是三隻雞,這能供應幾代祖先吃呢?若能祭到三代,那第四代以後怎麼辦?所以,追溯到人類的第一代祖先是亞當、夏娃,而他們的源頭卻是神,神是宇宙萬有的來源,也是人類的來源。所以敬拜神才是真正的「慎終追遠」。
在新約裏,對孝順的要求更高。「作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正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1~3)要孝敬父母,並且要在主裏孝敬父母。主就是我們的神,指明順從父母乃是先與主成為一,主來做我們的力量,使我們有源源不絕的孝敬的能力。
還有許多人聽見福音之後大受感動,也願意信主。但是卻會說,「我實在願意信耶穌,可是家裏還有年邁的父母,怕他們不高興,我想等他們不在了、過去了,我再來信主。」這句話,聽起來實在是孝順,怕父母傷心,顧到了父母的感受。但是聽在認識聖經的人的耳裏,就像颱風天發生水災時,救生艇開到了你面前,救生人員要你快快上船,但你卻說,「喔,我不能上船,因為我父母還沒上船,我等到父母都被淹沒了,我再上船吧!」聽起來真是孝順,但骨子裡也真是危險阿!但願聽到福音的人趕快轉向主,若這是艘救生艇,就快快跳上船,緊接著,你的父母和家人也都能彀一同上這救恩的船了!
四、人的祖先在哪裡 ?
1、佛教的輪迴說,民間信仰的神主牌,基督教的天國。
2、基督徒清明掃墓是“敬祖”,不是祭祖!
功德,是出於異教的各種邪說、迷信和說法,以為「可為活人與死人賺得功績」、「可為死後靈魂的西天之旅消除障礙」或是「可免去死人靈魂的騷擾,
反得其庇護」,甚至說到輪迴,這是十分不合邏輯的事。這些傳統的說法,說的好像跟真的一樣,但這一切的觀念,都大大違背聖經的真理,使人受迷惑。因此我們必須清楚真理,不能違背聖經。
五、基督徒對待祖先的態度是如何?
祖先可以「尊敬、記念」,卻不該「敬拜、祭祀」。對祖先不能敬拜、祭祀,因為這違背神的話,主的話清楚表明,「聖經說:『要拜主─你的上帝,惟獨敬奉他。』」(馬太福音4:10b)是的,就算撒旦用世間的榮華富貴迷惑我們,我們仍然選擇敬拜神,民間的祭拜祖先,便是把祖先當作神了!人只能拜神,不能拜人,人走了,我們是拜不到的。
關於「祖先牌位」的問題,這是異邦迷信的產物,不能代表祖先,反而給邪靈一個躲藏處,來僭取人的敬拜。有些人信主了,甚麼都能清理、丟棄,但就是祖先牌位不願丟棄,說是為了一點孝心紀念祖先。但是,即便神主牌上鑲了金、框了銀、甚至加上鑽石,若是兒女的行為不檢,祖宗八代都被人拿出來數落一頓,這是何等不堪。但若是我們的行為是榮耀神的、尊重人的,就是光宗耀祖,人也會把稱讚加給我們的祖先,對得起我們列祖列宗。所以,真正的牌位不是外面那一塊,而是我們這個人。不論我們到哪裡,我們行的正、活的好,這才是對祖先最大的安慰。
六、掃墓
基督徒不要用藉口逃避“清明”活動,盡可能去掃墓,是傳福音的機會。以『愛的原則』,就是用更多的愛與未信家人互動,並且真誠且堅定地學習愛他們。以『替換的原則』,不拿香,不燒紙,但可做更多事情來美化墓園表達我們愛祖先(割草、掃地,擦碑),讓不信主的家人感受我們的思念。當我們信耶穌之後,常常會覺得我們是不同的人,我走我的陽關道,你走你的獨木橋,漸漸地的就跟家族有所脫離了。所以『陪伴的原則』,這個原則是基督徒最常忽略的。而我們的家人其實非常在意,他們非常需要我們的陪伴。其實上帝沒有要我們這麼做,耶穌反而用道成肉身的示範教導我們,上帝跟希望我們要更多的陪伴家人,進到他們的生活圈當中。我們不是“不孝子”,我們可以藉著禱告追思,為不信主的家人禱告,讓他們認同我們的行動而受感動。這樣就會過一個與眾不同的“清明節”。把清明節變成傳福音的機會!
曾經有一位母親,看到兒子成了基督徒便十分煩惱,他對兒子說:「你信了耶穌,以後我死了沒人拜,就成了餓死鬼了。」兒子為母親禱告,求主開母親的心眼,讓他看見人死後怎麼還能吃呢?於是,主使兒子開了竅,在母親午睡時豫備了五菜兩湯,趁媽媽睡著擺在媽媽床前,然後對媽媽說:「媽媽請你來用飯。」過了一、兩小時之後,便將一桌的飯菜收走。等到母親睡醒後呼喚兒子:「兒子阿,吃飯時間到了,該吃飯了。」兒子對母親說:「媽媽,你剛剛已經吃飽了。」母親有些生氣的說:「我剛剛在睡覺,哪有吃飯?」「剛剛你睡覺的時候,我已經把你最喜歡的菜擺在你床前了。」媽媽又說:「我那時在睡覺,怎麼能吃飯啊?」這時,兒子流著淚對母親說:「連睡覺的時候都不能吃,何況人死了怎麼能吃呢?」食物是為了我們的肉身,肉身都不在了,怎麼還能吃呢?食物是為養活人的身體。人死了,靈魂根本不需要世間的食物,也享受不到「祭物」了。若在父母死後才天天祭拜,拜得十分豐盛,但最終,拜的都是自己的嘴,祭拜的食物都是為着自己的口腹之慾。
七、信主後,神主牌怎麼辦呢?
查考神主牌的由來,我們會發現,神主牌與其說是不可碰觸的「靈位」,不如說它是一種追思用、象徵性的紀念物。「神主牌」長期祭拜後,也會有一股靈界的力量附在上面,它利用人的孝心接受你的祭拜供奉,但那並不是「祖靈」。因為祖先過世後,「到了時候,人人必有一死,死後有上帝的審判。」(希伯來書9:27)而且「因為我們都必須站在基督面前,受他審判。每一個人會按照肉身的行為,或善或惡,接受報應。」(哥林多後書5:10)祖先若得「善報」,上「天堂」或「西天」,他愛子孫都來不及,絕不會再到陽間來攪擾子孫。若不幸得「惡報」,下「地獄」或「陰間」,那位公義的審判者怎麼可能放他出來攪擾子孫?更何況他在地獄陰間身受其害,奉勸子孫不要作惡都來不及,怎敢再為非作歹呢?
為了杜絕惡靈冒充祖先來攪擾我們,最好改用其他方式來追念祖先,不要再以祭拜鬼神的方式來祭拜「神主牌」。因此,在信主後,你可請教會牧師前來你家舉行「聖別禮拜」。
「聖別禮拜」的用意有三:
1.藉著禱告,奉主耶穌的名斬斷一切附在「神主牌」上面的邪惡勢力,趕出一切的「惡靈」,將「神主牌」聖別歸給耶穌,讓耶穌來保護你,如此就可免受攪擾。
2.將一切祭祖的責任,和對祖先的誓言,都交託耶穌,如此若有任何來自惡者的咒詛,耶穌一概為你承擔(加三13)。
3.將歷代祖先交由生命的主耶穌基督來處理,羅馬書14:9「為此,基督死了又復活,目的是要作活人和死人的主。」耶穌不僅是活人的主,也是死人的主,祂更「我掌握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啟示錄1:18b)祂一定會按著祂的憐憫與公義給我們祖先妥善的安置,如此,我們就可以放心與安心。
聖別禮拜後,牧師會將「神主牌」包起來,以示尊重,並帶回教會處理。
八、追思禮拜的意義
獻花並不是認為祖先會起來聞花,獻花只是表達對死者的敬意與追念。
親人已在住前安息,「在我父親家裏有許多住的地方,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若不是這樣,我就不說這話。我去為你們預備地方以後,要再回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為要使你們跟我同在一個地方。」(約翰福音14:2-3)可見耶穌去時為我們預備住處(約14:2 ) ,耶穌還要來引我們回家(約14:3) ,並且耶穌曾經應許我們與親人團圓(約14:3) 。
所以追思禮拜的三大用意是:
1、對已逝的親人進行緬懷,回憶他們生前的美好信仰和品格,要效法實踐;
2、面對已逝的親人,我們自省要多做主工;在世要好好信主,好好愛主,好好跟隨主。
3、我們一起在墓地進行追思禮拜,存著盼望的心等候主來,與親人團聚。
註釋:
1.
掃墓的時間: 臺灣北部新竹、苗栗一帶的客家人通常在元宵節就開始掃墓,清明節達到最高峯。
2.
十誡
誡 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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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教
|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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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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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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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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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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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信仰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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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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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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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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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濫用上帝之名
|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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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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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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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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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尊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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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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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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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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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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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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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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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姦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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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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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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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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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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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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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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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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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作假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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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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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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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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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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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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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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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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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貪戀別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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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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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恩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