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老教會(出埃及記18:13-20)
起源
長老會的協會起源可以追蹤到蘇格蘭宗教改革,長老教會於1560年由加爾文(John Calvin)的學生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在蘇格蘭進行宗教改革時正式建立。
一. 慈運理
1484年出生。主張:聖經唯一權威,基督死是赦罪唯一代價,贖罪卷無價值。開始反對羅馬天主教的: 信仰非教會, 反對善功, 煉獄, 修道,主張廢除大齋節, 神父可結婚, 攻擊聖像, (強制拆掉聖徒遺物和風琴,只有留下蘇黎世一座。)
1529年
”馬堡會議”和路德聖餐觀點不同而分開。他是最有政治才能的改革者。可惜於1531年戰死。羅馬天主教將其骨灰散撒各地以示逞罰。之後加爾文整頓此教會,稱為改革宗教會。
二. 加爾文
1509年出生。比路德晚26年,評價認為他比路德略遜一籌。也有學者認為他對西方基督教的影響超越路德及前人
1541年,草擬”教會法典”做為日內瓦教會憲章這是改革宗教會組織的基礎。目前我們的”四重教職制”就是出於是此。
1544-1555年,加爾文和政府有數次衝突。但1555年1月市政府終於讓步,使加爾文建立神治政權得以實現。
1559年,建立日內瓦大學,是改革宗之中心學府。
1564年,5月27日去世,墓碑沒標誌。他身體力行: Soli Gloria Deo(一切榮耀歸主)。
加爾文一向關注社會問題,美國主要的長老宗教會對反對種族隔離和爭取民權斗爭的態度表現積圾。早在50年代初,教會就注意到解決種族隔離和歧視的迫切性,主張對教會內外的這種現象應予取締和消滅。60年代黑人民權運動興起后,各教會普遍予以支持,號召以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消除社會不公正現象。在這種形勢下,南方長老會加速推行黑人與白人教會的合并,聯合長老會則增加教會中黑人領導人的比例。美國政府在越南奉行的侵略政策也引起教會的不安,普遍擁護和平解決越南問題。70年代初,由于美政府不斷擴大越戰,教會對政府的抨擊更加強硬激烈。
三. 約翰.諾克斯
約翰.諾克斯(John Knox)是加爾文的學生。
蘇格蘭的改教運動始於十五世紀初,先有威克理夫和胡司跟隨者的殉道事件,也嘗試將威克理夫的新約聖經改譯為廣音蘇格蘭語,引發羅馬教會的鎮壓行動,事實上,當改革領袖威夏特於一五四○年代在蘇格蘭東部巡迴傳教時,一名年約三十、背負雙手用劍的強壯教士一直保護著他,這個人就是諾克斯。在威夏特殉道後,他開始「宣講福音」,有謂「別人將教廷的枝幹砍下,他卻直接擊砍根部。」不久,教廷與法國主教聯軍攻擊城堡,諾克斯和數人被擄,在法軍有槳帆船上擔任奴隸划手達十九個月之久。後來,帶著堅定不變的信仰,他到英國的伯威克擔任牧師五年(1549~1554),也到倫敦講道,並發揮影響力。
等到英國瑪莉女王復辟舊教,他逃到歐陸,先後於法蘭克福及日內瓦(1556~59)擔任英國難民牧師,期間也曾回蘇格蘭宣講福音。早期的諾克斯比較接近慈運理,但在接觸加爾文後,他成為「死忠」的加爾文派,他於一五五九年五月返回愛丁堡,開始在蘇格蘭竭力宣揚信息。
在諾克斯影響下,改革宗信仰成為蘇格蘭教會主流,不過真正發展出長老主義體制的,則是同樣在日內瓦受教育、一五七四年返回蘇格蘭的梅爾維爾(Andrew Melville)。
長老教會的神學思想:
聖經中一切的律法,先知的講論及福音的內涵都是指向主耶穌基督的啟示,人除了透過基督以外,便沒有其他途徑認識神。而聖經的總結和中心便是基督,因此,透過聖經,我們才會認識基督。
教會中的聖禮只有兩種,就是洗禮和聖餐禮。對於聖餐的意義,加爾文有他獨特之處。他不贊同慈運理認為聖餐只是一種象徵。聖餐中的餅和杯固然不是真的變了質,但那些餅和酒是屬靈的素質,是神用來餵養我們的靈,因此,餅和酒帶著屬靈的能力,享用後,真的會領受屬靈的福氣。
至於洗禮,同樣地也不單只是一種象徵。當人受洗時,人從神接受了神應許的恩典,也同時向神立約,而神則與人堅立所立的約。換言之,受洗是人與神的立約,是極其莊嚴的時刻。不過所立的約,只是對於那些真正被揀選的人才有效,那些未被揀選的,立了約,也一無所有。
加爾文非常強調「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之間平衡的工作,加爾文認為「所有對聖靈的體驗(宗教體驗),都必須經過上帝話語(聖經)的檢驗。」神透過聖經向人啟示。聖經除了幫助我們看清楚事物的真相。還帶著聖靈的大能改變人心,叫人明白真義,並遵從祂的話語。這對於經常以宗教經驗的情感面判斷聖靈是否工作的基督徒而言,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仰提醒。因為不論是彼得在五旬節聖靈降臨中的講道,或是以西結書的枯骨復生的宣告中,我們都清楚地見證了上帝的話與上帝的靈之間同時工作的真理。
分布
長老教會主要分布於台灣、日本、韓國、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荷蘭、法國、巴西、新加坡、香港、越南、馬來西亞、印尼、印度等地。
組織
治理教會必須要回歸聖經,而不應按時代、環境而定。在聖經中,教會的組織純粹是一種恩賜的配搭,教會中的牧師、傳道、長老、執事,各按其職,完全沒有等級之分。
一、 為什麼要有教會體制和組織
初代教會因為管理及維護信仰的需要,設立各種職份。(使徒行傳第六章中設立7個執事)。「因此,十二使徒召集全體門徒,對他們說:「叫我們放下傳講上帝信息的工作,去辦膳食,這是不應該的。所以,主內朋友們,要從你們當中選出七個有名望、受聖靈充滿、又有智慧的人,讓他們來負責這事務。至於我們,我們要專心於禱告和傳道的任務。」(使徒行傳6:2-4)
提摩太前書第3章提到選立教會職份的標準。
教會的領袖(長老)
3:1 這話是可靠的。有人說:誰有作教會領袖的抱負,誰就是羨慕一件美好的工作。
3:2 教會領袖必須無可指責。他只能有一個妻子;他為人要嚴肅,能管束自己,生活有規律,樂意款待異鄉人。他必須善於教導,
3:3 不酗酒,不好鬥,性情溫和良善,不貪愛錢財。
3:4 他必須善於處理自己家裏的事,使兒女知道順從,事事敬重。
3:5 一個人不知道處理自己的家,怎能看顧上帝的教會呢?
3:6 教會領袖也不應該是初參加教會的人,免得這人心高氣傲,蹈魔鬼的覆轍而被定罪。
3:7 他在教外也必須有好聲望,免得受毀謗,陷入魔鬼的圈套。
教會領袖的助手
3:8 教會領袖的助手也必須有好品格。他們必須說話誠實,不貪杯,不貪財;
3:9 應該以清白的良知持守信仰的奧祕。
3:10 他們應該先受考驗,証明無可指責才可以擔任職務。
3:11 他們的妻子也得有好品行,不說閒話,要莊重,事事都誠實可靠。
3:12 教會領袖的助手只能有一個妻子,而且必須善於管教兒女和治理家庭。
3:13 那些在工作上有好成績的助手會得到好聲譽,能夠坦然講論他們對基督耶穌的信仰。
大約在第2-3世紀時,為了團結教會信仰,面對迫害與異端,教會形成了以主教、長老、執事的三層管理模式。
2. 目前世界上三種主要的教會體制:
主教制(監督制):聖公會、天主教會
會眾制(公理制):浸信會、公理會
長老制:長老會
長老教會是由代議制度的產生及其精神,則是加爾文當時劃時代的創舉。當時歐洲的歷史,人們稱為黑暗時期,是因為教會的獨裁、專制,不容許人民有自由思想,教會甚至伸手進入國家體制,比如:一國的皇室繼承人的指定、大學校長的任命、城市稅收等,皆要聽從教會、主教的意見、認同才可,以致當時教會的權力,擴張到無限大,百姓只能任憑宰割,加爾文、馬丁路德都能看出其惡劣的效果。
俗稱:「權力讓人腐化」,當時的教會就是已經走到這個地步。路德因此點出95條教會不堪入目的醜陋面,加爾文更能清楚地指導如何改善,並細述教會組織、法規。
我們是長老制的教會,以代議制的議會來運作。為避免主教制教會的專權危機,以及會眾制教會中多數的聲音掩蓋少數中的真理。教會議會中的多數決並非絕對,多數也必須合乎聖經的教導。
由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民,以及主前500年左右的希臘城邦政治,乃至羅馬帝國時代,已經有議會制度,加爾文是把這種制度帶入教會,由小會、中會、大會、總會,希望能儘量充分表達民意,不是由教皇一人說了算。
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沿革
十九世紀中葉,台灣由蘇格蘭及加拿大的宣教師,分別將福音帶入台灣的南北兩地,後來在1951年總會南北兩大會合併成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南北兩地的宣教師們的母會,皆屬長老教會,合併時,並無多大困難,如:「信仰告白」、「基要教義」、「教會組織」等等,所以很容易完成,如果當時南北教會分屬不同教派,則合而為一必會經過一段痛苦磨合的陣痛期。
4.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體制
台灣教會依循蘇格蘭的「教會法規」(Book of Church Order)制度,制定教會成立的方法,由會眾選出長老,由長老與牧師組成小會,再由各個小會(教會)選出一位代議長老與牧者,共同參與中會,也再由中會內,部分長老與牧者,參與大會、總會;這種制度,符合摩西選派五十夫長、百夫長等,分層負責。由小會到總會,我們可以發現一些事務能照顧得到,而制度上,我們尊重會議的權威,免去許多瑣碎麻煩。
當然,被選為長老,或被封立為牧師、教師的人,要具備一定的資格,在我們的「教會法規」中有明文規定。我們希望教會健全,就應該嚴守這些規定。加爾文就是一位紀律嚴明的人,他所制定的「日內瓦教會法規」,及「信仰守則」(手冊)、「教理問答」等,都是日內瓦市議會通過接納,要市民全體接納執行的。諾克斯的「蘇格蘭人信仰宣言」及「信徒紀律書」也都在國會議堂宣讀通過接納。
這種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人人生而平等,不分是奴隸或皇親,初代教會也有奴隸被選上為主教的;這種制度徹底推翻了不平等的制度,嚴重損及貴族及當權者的利益。
5.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組織
1) 小會:最基礎的代議單位,治理堂會。由牧師和長老組成,牧師為小會議長。
2) 中會:由一個區域內的教會組成,負責掌管中會的傳道事工、教會的設立或解散、傳道師之任免等事工。中會由堂會的小會議長及代議長老參會,是長老教會最重要的決策與監督機構。。
3) 總會:所有的中會及區會組成總會,目前台灣長老教會有21個中會(其中10個原住民中會),6個區會。總會對內負責協調各中會、監督屬下機構、從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
6. 台灣長老教會的憲法和法規
1. 教會憲法與法規的精神
耶穌基督託付教會治理之權(太16:19;18:18),因此教會制定憲法,做為治會的規距,辦事之準則,「凡事要做得恰當而有次序」(林前14:40)。
教會法規的基礎是上帝的話語,重視上帝的主權。法規的基本原則是仁愛的精神,著重訓練和培育,不是懲戒。法規的功能在於保持自由和秩序的平衡。
2.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
第 1 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係基於聖經,相信耶穌為救主,遵從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本教會信仰告白,而依本憲法組織之教會。
第 2 條
教會是上帝百姓的團契,分佈各地,藉舉行禮拜及聖禮典,連結於基督,培養信德,宣揚福音,關懷社會。
第 3 條
教會在每主日舉行禮拜並定期施行聖禮典,禮拜以敬拜上帝及宣揚上帝的話為中心,聖禮典包括洗禮及聖餐。
第 4 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屬下各教會由中會設立,未成立中會的族群區會,其教會設立另以行政法規定之。
第 5 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為治理教會並推行事工而設小會、中會、總會及所屬機構。其產生及職責另以行政法規定之。
第 6 條
凡受洗並設籍在本教會者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會員。
第 7 條
本教會之教制分為牧師、傳道師、長老及執事。其產生及職責另以行政法規定之。
第 8 條
憲法之修改,應經半數以上中會之同意後提交總會,經總會議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得修改之。
3.牧者、長執就任
牧者的誓約
1. 你要領受牧師這重大的職分,你確信這是上帝的召命所任命的嗎?
2. 你確信新約及舊約聖經是上帝的話,是你信仰和職分唯一的根據嗎?
3.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中唯獨祂是主。凡有關教會中各樣的職務,當倚靠祂來處理。你願意如此行嗎?
4. 你願意接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承認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以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嗎?
5. 你願意做○○堂會的牧師,確信這是上帝的旨意,忠誠盡職傳福音,一生榮耀上帝,為祂的教會謀福利,你願意如此行嗎?
6. 長老教會是建立在上帝的聖道上。倘若你以後所信、所傳、所行違背了教會法規,你願意順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憲法、規則的裁決嗎?
堂會的誓約
1. 你們確信並告白耶穌基督為救主,是教會的元首嗎?
2. 2.你們已經聘請○○牧師做你們的牧師,你們要誠心歡喜接納他、尊敬他、協助他、體貼他,並為他祈禱,與他同工,興旺上帝的國,也要供應他的生活所需,使他能專心以祈禱傳道,為教會謀福利。你們願意這樣行嗎?
3. 他用上帝的道理教訓你們,勸勉你們,警戒你們,培養你們,並依照教會法規來處理教會各樣的事物,你們是否願意謙卑的接受和順福?
4. 關於維持教會的秩序,彼此若有過失,應該稟告小會處理,不可到處喧嚷,以致影響教會的聲譽。你們是否願意這樣遵守?
長老就任的誓約文之「宣訓詞」
「長老的職份是與牧師共同治理教會、探訪生病的、勉勵信仰冷淡的、教育年幼的、帶領慕道的、引導渴慕真理上帝話語的兄弟姊妹、造就會員的信仰、並為信徒的信仰榜樣,若受委託,方可代表教會參加中會、總會,以謀求教會的發展。」
長老的誓約:
1.你要領受長老的職份,你確信這是上帝的呼召嗎?
2.你相信新約和舊約聖經是上帝的話,是你信仰和職份唯一的根據嗎?
3.你是否接受使徒信經以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信仰告白為你的信仰告白?
4.你願意做加恩堂會的長老,忠誠盡職服事教會,尊奉基督為教會之首,協助牧師治理教會,歸榮光與上帝,你是否願意如此行?
5.長老教會 是建立在上帝的聖道上,你願意順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和法規嗎?
會員的誓約
1.你們已經選○○○當任你們的長老,你們是否誠心誠意接納他?
2.他依教會法規治理教會,你們是否願意順服遵從?
3.你們當敬愛他,體貼他,為他禱告。他為著你們的信仰生活勞苦,為要使你們得救,你們當幫助他,使他更能盡長老的職份,你們願意這樣行嗎?
4.關於維持教會的秩序,彼此若有過失,應該稟告小會處理,不可到處散播喧嚷,以致影響教會之聲譽,你們是否願意遵守?
執事就任的誓約文之「宣訓詞」
「初代教會曾設立七人來辦理教會事務,我們也揀選人來協助牧師與長老,讓他們專心事奉上帝的聖道和聖禮。」
執事的誓約:
1.你要領受執事的職份,你確信這是上帝的呼召嗎?
2.你願意當加恩堂會的執事,忠誠盡職,協助牧師和長老來榮耀上帝,事奉祂的教會。你是否願意如此行?
3.耶穌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教會中唯祂是主。凡有關教會的事務,要依靠祂來處理。你是否願意如此遵行?
4.你是否願意順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和法規嗎?
會員誓約
1. 你們已經選○○○當你們的執事,你們是否誠心誠意接納他?
2. 他辦理教會的事務,你們應當尊重他,敬愛他,體貼他,為他禱告。你們願意這樣行嗎?
3. 關於維持教會的秩序,彼此若有過失,應該稟告小會處理,不可到處散播喧嚷,以致影響教會之聲譽,你們是否願意遵守?
各種教派的存在
1.教義的強調
由於人們對聖經,信仰有著不同的感受,因此對於某方面的道理特別強調,例如:聖餐的看法、嬰兒的洗禮、是否當兵等....也有強調聖潔的教義(聖潔會)、強調神的召呼(神召會)、強調因信稱義(改革宗)等....
2.儀式的主張
人們如何來敬拜上帝? 由那些人主持? 用什麼儀式?這一連串的問題都是造成教派的原因,例如最普遍的爭議是洗禮的方式,是點水禮或浸水禮,甚至如何浸也成為問題。
3.組織的差異
對於教會的事務、聖職人員、會眾等,如何在制度上,組織上來安排?例如施行[主教制]的聖公會;施行[會眾制]的信義會;施行[代議制]的長老會,其間就有許多差異性。
4.地域、文化所造成的差異
許多地方教會是由本地基督徒所組成,因地域文化的不同,產生不同的教會型態(獨立教派、華語教會)。
5.目的功能不同所形成的教派
有些早期宣教團體,本身並不是教派,但因為前往宣教地區後,慢慢形成一個教(威克里夫聖經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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