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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19:54:00| 人氣93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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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

「於是約伯起來,悲傷地撕裂了自己的衣服,剃掉頭髮,伏在地上敬拜,說:「我空手出生,也要空手回去;上主賞賜的,上主又收回。上主的名應當受稱頌!」雖然有這一切遭遇,約伯並沒有犯罪,沒有埋怨上帝。」(約伯記1:20-22)

 

一、前言

  《約伯記》是《希伯來聖經》的第18本書、基督教《舊約聖經·詩歌智慧書》的第一卷,智慧書,又稱詩歌書,一共有五卷,即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約伯記、箴言、傳道書被稱為舊約的「智慧文學」觀點是「通往智慧之路」。透過「創造觀」來透析人生百態,從人情世故去明察生命,關心現世的日常生活。那顯示了信仰並非逃避現實的麻醉方案,而是讓卑微的人可以有目標方向地、有血有肉地活出生命之主所賜的生命姿采。     

  當時以色列人深受埃及鬼魔崇拜的污染,但約伯卻謹守純真的崇拜。《約伯記》探討了神義論,簡而言之:「為什麼敬畏神的人會受苦?」。本書神學豐富,視角頗多。首先由撒旦提問,有沒有無私的公義:如果上帝賞善,人類不就出於自利而行義嗎?約伯是上帝所有義僕之最,他要上帝通過不再恩賜約伯來測試命題。整卷約伯記是以辯論的方式來論及受苦的事。

  朋友們都抱著因果報應的信念,認為人生的禍福與自己的德行有直接的關係,他們由此推論約伯受苦,必定是有前因的。他們三人的議論愈講愈深入,有書稱「以利法的話如和風細雨,瑣法則有若急浪狂潮,發言極其尖銳。比勒達的立場比較保守,帶有中年人的穩健」。然而,他們的話完全沒有打動約伯的心。約伯繼續抗議神不分是非,橫加痛苦給無辜的人。

 

二、約伯的為人

  在約伯記的開場白(約伯記1:1-5)裡介紹約伯的背景,透露他為人「他是一個正直的好人,敬畏上帝,不做任何壞事。」。約伯生活幸福,生了七個兒子,三個女兒。他家道豐富,牛畜成群,僕婢盈門,「在東方人中就為至大」。(約伯記1:1-3)然而,他並不崇尚物質,也沒有倚賴財富。他在靈性上甚為富足,為人樂善好施,肯慷慨扶助困苦的人,常把衣裳贈送給有需要的人。人人都敬重他。約伯敬拜真神耶和華,拒絕像外邦人一樣膜拜太陽、月亮、星宿;他對耶和華保持忠信,緊守忠誠而與上帝享有親密的關係。約伯是家中的祭司,家裏若有人犯了罪,他便向上帝獻上燔燒祭物。

  1:13-19節,記載了約伯一生中最悲慘的一天。

「有一天,約伯的兒女們都在大哥家裏歡宴飲酒,有報信的跑來報告約伯:『牛正在田裏耕,驢在一旁吃草的時候,示巴人突然來襲,把牲口都搶走了,殺了你所有的僕人,只有我一個人逃脫,來向你報信。』他還沒有說完,另一個僕人跑來,說:『雷電從天而降,擊殺了羊群和牧羊人,只有我一個人倖免,來向你報信。』他還在說話的時候,又有一個僕人上來,說:『迦勒底人分三隊襲擊我們,把駱駝搶走了,殺了你所有的僕人,只有我一個人逃脫,來向你報信。』他還沒有說完,另一個僕人跑來,說:『你的兒女們正在大哥家裏歡宴飲酒,有暴風從曠野那裏颳來,把屋子吹倒,屋裏的人都被壓死,只有我一個人倖免,來向你報信。』」

  一天中接連兩個天災和兩個人禍,機率發生實在太低,有如遇到恐怖攻擊。但約伯的反應是什麼呢?「於是約伯起來,悲傷地撕裂了自己的衣服,剃掉頭髮,伏在地上敬拜,說:『我空手出生,也要空手回去;上主賞賜的,上主又收回。上主的名應當受稱頌!』雖然有這一切遭遇,約伯並沒有犯罪,沒有埋怨上帝。」(約伯記1:20-22)

  事先發生前天上隱形事物的神奇地被揭開了。耶和華在天上臨朝,上帝的子侍立在旁,撒但也在其中。耶和華提及他的忠僕約伯,撒但卻就約伯的忠誠向上帝挑戰,指控約伯只為了物質利益才事奉上帝。上帝若容許他把約伯所擁有的一切都奪去,約伯必定會捨棄忠誠。耶和華接受撒但的挑戰,但不准他傷害約伯的身體。

  當撒但再來到耶和華面前指控:「撒但回答:「『以皮換皮不吃虧』,人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願意捨棄其他的一切。現在你若傷害他的身體,看他還不當面咒罵你!」於是上主對撒但說:「好吧,他在你的手中,只是不許你殺他。」撒但從上主面前退出,開始打擊約伯,使他從頭到腳長了毒瘡。約伯去坐在垃圾堆旁邊,拿了一塊瓦片刮自己身上的毒瘡。他的妻子對他說:「你到現在還持守你的忠誠嗎?為甚麼不咒罵上帝,然後去死?」約伯回答:「你這個女人簡直胡說!上帝賜福給我們的時候,我們高興,他降禍,我們就埋怨嗎?」雖然約伯遭受種種痛苦,他仍然不開口埋怨上帝。(約伯記2:4-10)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第三次撒但接著利用約伯的三個朋友去「安慰」他。他們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他們起初遠遠觀看,認不出約伯來,就放聲大哭,把塵土撒在自己的頭上。然後他們跟他一同席地而坐,不發一言。經過七天七夜的無言「安慰」之後,朋友們打破沉默,約伯疲憊甚至厭煩地跟這些所謂同情慰解他的人展開一場冗長的辯論。

 

三、約伯的三個朋友 (2:11-37:24)

1.安靜陪伴給予安慰的美好。

  這時,約伯的三個朋友登場。一開始,他們七天七夜與約伯坐在一起,什麼話都沒有說,卻給約伯極大的安慰。陪伴在苦難中的朋友,不一定要說很多話,給很多建議,急著要他想開一點,單單安靜的陪伴,就已經給予安慰。

2.朋友和約伯間的對話和爭論

  以利法對約伯的規勸和責備一次比一次嚴厲,但仍然站在“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不可輕看神的管教。”這種積極鼓勵的角度來勸解約伯。比勒達也認為苦難是罪的刑罰,也只以約伯的兒女為例,並沒有直接指責約伯。瑣法卻完全沒有考慮約伯的反應,只一味要約伯閉口,不容許他分辯。瑣法是一位教條主義者,一開始就認定約伯有罪,單憑個人對約伯情況的假設,就毫不客氣地定約伯的罪,而且言辭苛刻嚴厲。

  但約伯知道自己無辜,認為上帝不公。其後以利戶反駁雙方:約伯錯誤認為上帝不公,因為上帝大於人類;朋友的也不對,受難者並非受罰,可能是「上帝以苦難教訓人,以禍患開啟人的眼睛。」(約伯記36:15)

  其實以人類有限的智慧與眼界來說這些朋友的錯,在於他們將苦難的原因理解得太簡單、太單向了。在約伯記第一、二章當中,在地上的人,實在無從了解天上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上帝和撒但之間有怎樣的對話,約伯不知道,他的朋友也不知道。也正因為不知道原因的受苦,才使他的痛苦不解。約伯記的作者藉由序言中天上場景,讓我們讀者能站在上帝全知的角度,理解所發生的事情。

 

四、如果聖經中少了約伯記,對我們的信仰造成怎樣的缺憾?

  犯罪會帶來上帝的懲罰,但是賞善罰惡、因果報應的道理並不能解釋世間一切受苦的經驗。面對受苦的歷程,對別人和上帝和自己內在的對話,是約伯記中特別的記載。此外人無法料想的到自己受苦即是靈界的考驗

  約伯記也從律法的賞善罰惡到義人的無故受苦,最終指向新約上帝透過耶穌的拯救恩典。「耶穌在路上看見一個生下來就失明的人。他的門徒問他:『老師,這個人生來就失明,是誰的罪造成的?是他自己的罪或是他父母的罪呢?』耶穌回答:『他失明跟他自己或他父母的罪都沒有關係,而是要在他身上彰顯上帝的作為。』」(約翰福音9:1-3)從約伯記中,讓我們進一步探究舊約的律法和智慧的箴言。律法的賞善罰惡是一般生活中的準則,但這些並非合於所有的現實,也無法完全解釋,義人無故受苦的原因。律法雖是上帝所頒佈的,但上帝卻也在律法之上,那是我們所不了解的。在新約,上帝甚至透過讓一個義人受苦,帶來改變和恩典。在上帝的旨意下,使耶穌受苦,真的無罪的義人甘願受苦,以無罪的代替有罪的。義人為罪人而死,為要使罪人被稱為義人,為祂而活。

  約伯記的主題其實不是解釋苦難,而是認識上帝。

 

五、從約伯記中我們學習到什麼?

1.面對苦難,沉思苦難的主題時,第一仍是自省自己是否犯罪,畢竟我們不是約伯,不像他這樣的完全,但也得到提醒,不該把受苦的理由都歸結於因為犯罪。同時,也讓我們有機會省思自己人生的重心,是否真的擺放在對的地方。最後是在苦難中,透過和人對話,和上帝對話。

2.苦難是一個奧秘,最終會發現人真正需要的,並不是神公義的回應,而是與神有一段相遇的歷程。

如同對約伯來說,他的信仰在原先只是例行的獻祭和守法的生活,但在面對苦難之後,他經歷了與神相遇,神的同在和同行,受苦讓人經歷信仰的敬虔。約伯因受苦蒙受更重要的福 -- 更深認識神。

3.神才是最能給受苦者真正最公平正義的答案者

  約伯記的開始,神稱約伯為「我的僕人約伯」(約伯記1:8),結束時亦重複使用這稱呼四次(42:7-8),暗示約伯始終如一,沒有中魔鬼的詭計讓神心裡得到滿足

  約伯記42:7-17說道:耶和華責備以利法及他的兩個友伴以虛妄之言論及他。他們必須獻上祭物,並由約伯為他們代禱換言之他們必須先取得約伯的原諒才能得到神的原諒。然後,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加倍祝福他。他的弟兄、姐妹和以前的朋友都帶著禮物回來與他修好,上帝又把加倍的牛羊、駱駝和母驢賜給他。他再獲十個兒女,而且他的三個女兒是當時全地最美貌的人。此後,約伯又神奇地多活了140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最後他「約伯長壽善終」。 

4.約伯記給我們看見,神是能聽話的神,神能耐心的在那裏聽。求神藉著約伯這三位朋友來光照我們,我們是否也跟他們一樣,犯了同樣的錯誤,不能將心比心去了解正在受苦的弟兄姊妹,只是一味的指責,以致我們的安慰變成定罪。求主憐憫,賜下智慧,使我們有明辨的能力,在說話時也能以合宜的態度去安慰和造就別人。

 

 

 

上輩子做了甚麼孽?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的命令 是指婚姻和離婚。 這是耶穌在馬可福音 10:1-12 和馬太 福音 19:1-12 中關於婚姻和離婚的教導。 有一次,法利賽人問耶穌,男人 休妻 是否合法。 耶穌本質上的回答是"" "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 馬太福音 19:4-6;cf . 創 世記 1:27; 2: 24) 。婚姻不是 源自 人類——它源 自 於 神 ,是 神 所 設計 的 人類生活方式的一部分。 說到 " 人不可分開 " 婚姻時,耶穌教導說,離婚不是 神 的計劃。 一旦一對夫婦結婚,他們 是由神自己所配合的 , 這種結合意味著生活。 不管 這對夫婦有信仰 ( 或缺乏信仰 ) ,這一原則仍然成立。 當兩個無神論者結婚時,無論他們承認與否,他們都是由 神配合的 。 如果 神 把他們 結合 在一起,那麼沒有人有權利打破這種結合 。)

宿命論

 

台長: 加恩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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