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英文是我唯一會的外語,所以只限於英文及英文人與我們的對比,應該說是我個人對這類對比的感覺。
我多少做過一點點翻譯的工作,會以為自己對翻譯應該有些天份,則是因為大約從大學高年級以後,我開始嘗到有時就是會用英文思考、或就是覺得要用英文講才能講得準確的經驗。我不是英文很好的人,考 GRE 時因為討厭背 big words,根本沒準備語文部分,所以這部分成績才 290 ,恐怕連美國的小學生都不如(笑)(我覺得這不能解讀為我的語文邏輯不佳,因為我沒唸書托福還是可以考六百啊,扥福裏也有測驗語文邏輯能力的聽力及閱讀測驗題吧)。但明顯的,我的字彙實在不強,可能還該歸為很弱。
所以為什麼我會以英文思考呢?後來我有一個暑假在哈佛上他們 SUMMER SCHOOL 的劇場導演課,那是我唯一在英語世界裏唸書的小小經驗。那個 SUMMER 我寫了一大堆分析我腦袋裏中英文在慘烈地互相文化衝擊的體驗,我想一定比我上次寫的<彈鋼琴>更夠得上我所傾慕的<機械化描寫與分析>啦! ^_^ 可惜不知道寫在我哪個本子上,一時也找不到。
我很同意A的說法,英文通常比中文簡潔太多了。我跟A一樣,對所謂中文的文情並茂的文章,極不耐煩,因為講了半天可能只有一點小意思,作者就可以廢話一大堆。所以我常常絕不敢接受人家說我<文筆好>,我雖然囉唆,可是那是因為我腦筋聯想太快,原本只想講一點小意思,結果講了好多點小意思;當然這也造成文脈蕪雜,不是好文章。但至少我沒有<能耐>用一大堆廢話來鋪陳同一點小意思。
當然就會像A的經驗那樣,中翻英時,若原作者不是博學強記的人、不是懂得舉很多典故來支撐他的一點小意思,而是淨在那裡堆砌辭藻或大玩感嘆句型的話,就真的沒有可翻之處,只需把他的一點小意思直接講完就可以結案了。(有典故的話,還可以努力幫他翻典故)
但是我的經驗是我覺得更複雜一點,就是英翻中時,其實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而且有些學文學藝術的英文人,他們的思路更加糾纏不清,限於英文句型常有子句,就形成一堆落落長無從爬梳其思路邏輯的曖昧句子(當然,我可能是因為英文不夠好,解析不出<常用的長句型>,才會有這麼強烈的感覺,也不一定)。
我的意思是說,英文一般的句型及表達方式,會讓我覺得比中文清晰,因此有時與人辯論還直覺想先用英文;但是他複雜而<文化高超>的句型表達,同樣也會陷入思路不清或以大字文飾小意思的窘境。
但我好像又看過一些真的很棒的英文思考家,他們的句子既長又優美,又完全理路清晰,看了就令我拜服(抱歉實在不用功、記性又差,現在真的舉不出例子來)。
所以我覺得除了英文與中文這兩種完全不同邏輯語言的差異性,是個非常有趣的題材和遊戲(我隨時隨地都可以玩的遊戲)外,個別使用者的功力,更為重要,這種小層面的<文化載體>才是真正影響實際的個別文化產出物水準高下的因素。
我在文化衝擊期間好像還拿我認為英文比中文清晰之處,來對比於<古文比白話文簡潔>。我說的古文不是駢文,不是華麗詞藻的楚辭那類,而是論語、老莊、唐詩宋詞這種,不太要求一定要辭藻華麗層疊繁複,但簡單幾個字就能表達深邃內涵的古文。
我認為從推廣白話文開始,中文使用人口就註定要喪失更多的、來自於清晰語言邏輯所可幫助於思考主體釐清思考內容的這種優勢。
嗯,我想想,想更清楚時再來繼續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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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記一點:我想這跟中文字起源是有關係的,中文每個字都有他的獨立意義,是象形、會意、形聲字,或綜合人類生活經驗而新造的字,每個字可說都有他本身的源流及本義;在體會中文的時候,最小的分解單位可以到一個字,然後可能是一個詞、然後才是看一個句子。每個字都可能有他的言外之意。
但英文類的拼音語系就不同,每個字母本身並無意義,一個字你光看他,他的<言外之意>甚少,只能發展出<同一個字有好多截然不同的意義>(例如 SOUND),但同一個字的<言外之意>有限。我這麼說是在我做翻譯時,我可以從一個句子體會到他用這種句型表達法是有言外之意絃外之音,是牽扯到文化及社會經驗,而有很多意涵指涉的;比較少從單字的層面,就感受到特別的用意(顯然的例外是教育水準高的人會用 BIG WORDS 來表達常用字也可以表達的意思。當然這種情況也有言外之意的意味,因為通常 BIG WORDS 應該是比較精確、SPECIFIC 的意義指涉)。
但在讀中文時,可以從一個字的用法,就強烈感受到作者的意圖。例如?我想一下......陳水扁的名字常因為扁字而被用來做不同程度及層面的嘲諷,缺水時說因為水扁,他真的很丟國家臉的時候,就說他本來就欠扁,連名字都取得叫人在他的一輩子裏隨時都想到要好好把他扁一頓。
這樣的例子在英文應用中就很難舉出來,除非你知道小布希的爸爸也是打過波灣戰爭的人,不然你不會把 BUSH 這個字跟戰爭販子或笨蛋頭等意義聯想得到一起。也就是英文需賴先前的文化社會經驗累積,某個特定的字才會出現言外之意;中文單字本身卻就可以引發多重聯想。
因此我的目前的小推論是:因為從單字層面就開始很複雜,因此中文思考經常落入<過度複雜,糾纏不清>的美麗文字遊戲,卻難以用中文抓住簡單樸實的思考理路及邏輯。
2003/3/6 Thu 1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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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最難懂的英文不是哲學類也不是心理類文章,而是一本分子生物學的聖經,厚厚大冊的《Gene IV》(該書在1995年時的確是聖經地位,不過多年過去,現在的分生教科書市場如何我就不了了。當時這書大約每年出新版,書名就一路 IV、V、VI 上去)。Gene 已經很不好懂,加上作者經常不知神遊到哪一年代的英文駢體文風格去,實在叫人看起來頭痛無比,結局是:我若總共加起來看了超過一章,就很偷笑了。
2003/3/9 Mon 4:40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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