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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1 04:34:27| 人氣1,07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幼教老師出現在生活之中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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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那位老師很年輕,做人能力及教學方法也很生嫩,你不會認為她超過 25 歲,但第三週與櫃檯小姐聊時,才知道她光是在 SOGO 都已經教了五年了(聽起來話中之意是:她在還未畢業前就以打工形式先在外教幼兒美術課了);若不是這個<五年>,我對她的評價可能還會保留一些。

一個人面對幼兒五年了,還不能發展出較為適當的幼教方法和教幼兒美術觀念的方法嗎?這是我對於她到底有沒有認真面對<幼兒>和她的這份工作過,所產生的最大質疑。

首先,我們是從一期十三堂課的第九堂開始上,這個事實使我無法完全準確地觀察和評估老師的課程設計邏輯,這是對她不盡公平之處,必須先聲明。

這堂課的 TARGET 是 2.5 到 3.5 歲的小孩;課名為<童話(與畫諧音)世界>,教的是幼兒美術或曰幼兒畫畫。我認為這麼小的小孩,不適合一個人坐一張桌子一把椅子,用大圓桌圍著一起上應該比較好。這麼小的小孩也不宜上六十分鐘都單獨跟老師關在教室裏做靜態、沒有肢體或聲音活動、也沒有同儕間互動的課,這是課程設計的絕大敗筆。雖然家長可透過大玻璃窗在外觀看,老師也的確是以大約 20-20-20 分鐘的配重比,設計大約三個內容有連貫性的教學及動手做的單元,但時間仍然太長。我倒是很驚訝其他的四五個小孩,都沒有在課程中途要求要出來上廁所或找媽媽的。(這應該是因為她們已經上到第九堂了的緣故,已經習慣課程模式了)

第一堂課因為上水彩,我對老師用的大瓶顏料感興趣而在課後問了一聲,老師馬上就告訴我一瓶多少錢;我心中評估我家買了也不錯後,也就順勢請她幫我買三瓶外加一個五十元的調色杯(一次要買五個)。這是第一大忌諱:我認為任何老師都不該在學生第一次上課、第一次問到教材時,就鼓吹學生購買。任何稍微有一點審慎的老師,都應該請學生多觀察評估幾次以後,才決定要不要掏錢自己買教材。不過她第二週就如約先幫我墊了一千元買來了上述教材,算是守約的人(她必須自行負擔萬一我們再也不出現、或我反悔不肯付錢的風險),扣十分後加五分。 ^_^

第一週下課後,她對在場的某家長指著她小孩的畫作加以讚美,讚美詞是:<xx 完全按照我的指令做,很好!>並指著旁邊一幅很有自己想法的作品但家長不在場的,說<OO 可能是有自己的想法,所以亂畫一通>。這是第二大忌諱,我想原因不必我說太多,這裏每位媽媽聽了應該都不會茍同吧!第一,她真會欺負家長不在現場的小孩,語言上吃他們豆腐,而真會奉承在場的家長。第二,什麼叫亂畫一通?按照老師指令,該怎麼畫就怎麼畫的,真的比較好嗎?大家應該都不會同意吧!小孩的自我主體性這麼不值錢?

她怎麼沒學會個別引導的功夫呢?

第二週上的是搓黏土,課程目標是讓每個小孩搓一盤圓圓紅紅的櫻桃。我小孩到最後十分鐘才進去,所以他那盤最少,而且最不圓。<不圓>成了老師在課堂上要求學生的重點,只聽她一直對這個那個小孩說:這顆不圓喔!你要做出圓圓的櫻桃,老師才給你(下一團)黏土。唉!我真是沒話可說,只上了十分鐘課,一點也不覺得遺憾。難道手中拿著黏土的小孩,只為了要符合老師既定的課程目標,就不能自由發揮創意和想像力,做點別的東西嗎?難道搓了三十分鐘黏土,都一定只能搓櫻桃?這這這太死板了吧,老師太好混了吧!我不敢恭維。



第三堂課,老師帶了<雲霄滑走車>類的玩具,這種玩具我懶得描述了,就是.....大家上網看看吧就知道了:(http://www.goodtoys.com.tw/ASP/ShowProd_Order.asp?prod_no=PIN-02538),因為課程目標是用貼紙在黑色紙上貼出軌道和小火車來。我兒子為了玩一下這個他在班恩傑尼玩過的玩具而進去上課。但他不肯貼貼紙。想當然爾,這是因為老師重複犯著那個主要的忌諱:小孩只能照著她規定和期望的方式工作,不能隨意;所以連我兒子都不想理她咧。這堂課因為他一直自己開門跑出來,搞得其他小孩也不太專心,雖然有媽媽緩頰表示自己小孩因為感冒所以精神不好,但老師還是在一下課我們家長進去時就說:今天大家都做得不好,(指我兒)都是他害的。

請問這種表達方式,像是一個要靠幼教吃飯的有五年經驗的人應該說得出口的話嗎???真令我啼笑皆非。

然後就是她向我說,你兒子不行,要停課至少一個月。

然後因為我兒子下課後沒有再去玩那個玩具,老師又對我說:奇怪了,他應該會一下課就來拼命玩玩具才對,也沒有啊,你兒子的行為實在太難預料了。(會難以預料嗎?不會吧!有點同理心和想像力就可以了:因為這小孩可能早就玩過這個玩具,所以沒有動力繼續研究和耗時間在那玩具上面;他上課時會玩只是因為無聊的課堂上有個熟悉的玩具可玩而已。)

這裏還有一大忌諱在其中,就是她不該當著家長及所有小朋友的面,直接 accuse 某個學生說<都是你害的>,有點幼教觀念的人都應該知道,要維護小小孩的尊嚴,第一次發生的情況,老師應該多觀察及私下教導,或私下跟家長討論所發生的情況,並一起思考該如何引導及改正小孩的行為。從這件事,讓我認為這位老師五年來一定沒有主動進行任何研究幼教及幼兒心理學的動作。


好啦,紀錄完畢。雖然很流水帳式,不過我以後要自己把它理清成條列式的<幼教老師判斷標準>時,應該就比較容易了。


2003/3/5 Wed 2pm

台長: 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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