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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4 16:10:35| 人氣691| 回應7 | 上一篇 | 下一篇

聞「霸凌」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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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媒體之賜,「霸凌」成為近期最「夯」的議題,教育部被叮得滿頭包。教育最前線的我們,也明顯感受到草木皆兵的氛圍,相關的公文數量激增。要求我們開會,命令我們宣導,責成我們拿出具體作為。社會的眼睛一向如此,哪裡出事就盯哪裡,風頭過了眼也闔了。隨便舉個例子:有人還持續關注娃娃車的安全嗎?非得等到下一個倒楣的小孩被悶死或燒死在裡面,才能喚得有關單位「短暫的重視」!

    回顧求學過程,「強凌弱、眾暴寡、大欺小」的情形一直在生活週遭上演著,只是在當時缺乏一個名詞或者定義去解釋這樣的行為,更不用說做類型區分。依照教育部對「霸凌」的定義:

    1.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2.攻擊行為反覆不斷。

    3.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4.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且分成肢體霸凌、關係霸凌、語言霸凌、網路霸凌、反擊霸凌、性霸凌等六種類型。

 

    從定義與類型來看,別說校園內的學生,在社會職場,關係霸凌或語言霸凌更是常見。為了升遷操弄人際、排擠孤立異己、出言恐嚇、嘲笑汙辱,所在多有。翁婿婆媳、妯娌連襟等之間不和睦的親屬關係,也存在著霸凌現象。其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霸凌,這種偏差事件永遠不可能消失!

 

    霸凌者的偏差言行往往透過模仿學習而來,通常來自功能較為薄弱的家庭環境,或是曾經有被霸凌的經驗而影響的行為。長期受凌者的人格特質,呈現逆來順受、懦弱不敢聲張,增長霸凌者的氣勢。

 

    八德國中的新聞沸沸揚揚,所有的消息都來自媒體,報導的真實性有待商榷,不便評論。但是,個人不相信校方對於東側門時常肇生的事端一無所悉,應該都視為不願面對的真相,只是沒想到事情演變為這麼嚴重。慢慢釀成大禍的過程中,所有漠視的人都是共犯結構的一份子,很遺憾教育部選擇「斬帥穩軍心」的作法。無情漠視的人,難道不需要負半點責任嗎?

 

    平時在校園內,老師們悉心留意學生們的學習生活,尤其多關照比較容易被欺負的弱勢學生,並且多注意高風險學生的行為舉止,才能夠將霸凌事件的危害減到最低,避免事態擴大,防患於未然。對於霸凌者、受凌者,甚至是旁觀者,都必須實施心理諮商輔導。以八德國中的案例作為警惕,期勉能更加落實學生輔導與管教的實務工作。不得「友善校園」獎沒關係,讓學生們在校園裡能綻放友善的笑容比較實際些。

 

台長: 塔裡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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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緹
媒體就是這樣
現在又沒有人在關心"霸凌"
因為峰頭過去了...

不過這次有設了一個反霸凌專線
算是有改進啦

(還是以前就有設,這次只是因事件擴大,被新聞拿出來貼在螢幕上..)
2011-01-04 18:34:29
版主回應
剛剛看到新聞:《親子天下》雜誌調查
73%的訓導主任曾被家長言語恐嚇(沒遇過)
43%曾被學生言語恐嚇(這個我有!)
8%的訓導主任被毆打過(還好我沒有拉高這個數字)
媒體注意什麼,教育部就關心什麼!
什麼時候才會注意學務人員?
2011-01-04 22:09:26
無助者
我小孩昨天又被霸凌了
他們是用開玩笑的方式把他身體捏到瘀青
而且還用言語取笑他的長相...
但是他不願我在聯絡簿上控訴
因為這樣會影響到他的人際'
會使他往後三年更難立足...
我有偷偷打電話給學務處
學校卻回答:一定要告知哪年級、哪一班級
否則他們無法處理呀~~~

像這種情況連家長都很無助的我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2011-01-05 08:58:55
版主回應
或許試著以一個母親的立場
用朋友般的口吻
把妳的想法寫封信
請導師利用時間
對著全班唸
順便宣導反霸凌...
2011-01-05 10:14:35
missbill
引述:什麼時候才會有人注意學務人員

嗯!以臺灣社會的慣例來說
可能要等有學校的學務人員「出事了」
才會有人關注吧!
2011-01-05 16:55:38
版主回應
那就靜觀其變吧
遲早會出事...
2011-01-05 18:57:07
Justy
我發現台灣都是這樣耶
總是一件事一件事的關注
過了大家就忘了@@
2011-01-06 14:10:56
版主回應
嗯!這把火看能撐多久...
2011-01-06 14:55:40
心心心心心心心心心
我覺得這種事
真的需要多方的制約才能達到比較有成效的結果~~
比方說家長也要適度關切小孩在校的行為
老師也要輔助學生的同儕生活
官員方也要有效提出防止霸凌之法
還有很多等等的
幫助小孩們能有個健康且快樂的學生生活才是ㄚ!!
2011-01-06 14:43:31
版主回應
沒錯!
各方配合才能對症下藥...
2011-01-06 14:53:39
阿鋼
學校是社會的小縮影
沒霸凌就像是要求社會零犯罪一樣
全世界都有的現象
政府要讓它在台灣校園消失
唉!癡人說夢
2011-01-07 00:14:18
版主回應
盡量防患減少以及事後的輔導才是最重要的...
2011-01-07 07:38:26
巴黎的位子
很佩服能夠在短短時間內寫出『定義』的人...
看了這些定義,真的是幾乎無懈可擊。

不過有些霸凌的背後是黑社會的校外"小邏邏"所操控不知教育局會如何處理?

「霸凌」的定義:
1.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2.攻擊行為反覆不斷。
3.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4.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且分成肢體霸凌、關係霸凌、語言霸凌、網路霸凌、反擊霸凌、性霸凌等六種類型。
2011-01-07 00:44:41
版主回應
官僚體系講好聽一點叫「各司其職」
說實在一點叫「自掃門前雪」
學校內的事就讓教育部一個頭兩個大了
哪管得到校外的小嘍囉
那是警政署的業務
不能「越權」...
2011-01-07 07:42:5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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