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著上篇文章Kiko的回應,我也時常遇到這樣的問題。
「老師,默寫的時候標點符號寫錯會扣分嗎?」
『不扣。』
「老師,那我標點符號如果全對,可不可以加分?」
『標點符號全部正確很好,這是你的本分,不加分!』
這學期,有幾次早上到校發現子母車旁垃圾四溢,把車停好後拿著掃把畚箕打掃。就算雨天,也是撐著傘慢慢撿。我抱持著「做給學生看」的態度默默做,即使路過的學生沒有人願意主動幫忙。平時極少看到學生會主動撿拾校園裡的垃圾,表示生活教育並未完全落實。老師往往只會告訴學生「負責區域要認真打掃」,而不會教導他們「看到地上有垃圾應該撿起來」,漸漸地養成「自掃門前雪」的性格。
事實上,在這個環境生活的每個人都有維護清潔的責任。劃分掃地區域只是為了團體生活的公平性,並不代表劃分後別班的區域髒亂,在此生活的我們可以事不關己,也不代表主動打掃別班的區域就可以要求獎勵。做應該做的事,是盡本分,為什麼要獎勵?這種觀念的存在不但顯示格局的狹隘,也容易導致學生產生「凡事先想自己有什麼好處」的錯誤價值判斷,為人師不得不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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