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太太為兒媳婦準備的便當。
想起以前在台灣上班,也常帶太太做的愛心便當。用的是如上圖那樣的Rubbermaid塑膠便當盒,中午以辦公室的微波爐加熱。
在外國駐台辦事處工作時,有幾位女同事為了維持身材,中午只吃一個蘋果加一片白吐司。每次我打開熱好的便當盒蓋,她們紛紛聞香而至,圍上來你抓一口、我拈一塊,最常被叼走的是紅燒肉。有時她們覺得不好意思,就拿一片吐司麵包給我當補償。
其中一位專員,是很優雅好看的氣質美女,從前在華航工作,現在我們這裡負責觀光旅遊項目。她很受一些中老年老外男士喜愛,常有人單獨請她去吃午餐。因為常「偷吃」我便當菜,所以她會邀我一起參加這頓商務午餐,讓我打打牙祭,當然最主要的是請我去當電燈泡兼保鑣。
平常在辦公室吃便當,為了排解無聊,順便加強英文,我會邊吃邊閱讀英文小說。上圖這本印地安納瓊斯,是我的第一本英文小說,1984年它剛出版時候在洛杉磯買的。本來想先看完小說,再去看電影,彼此對照,會比較有趣。那裡想到,足足花了30年時間,才終於讀完整本書。電影呢?一上映就去看了,後來還在電視上看過一兩次重播。
當年在洛杉磯分公司認識一位懂中文的老美,他告訴我,一本薄薄的中文版讀者文摘,他需要花一整年才看得完。那時我還想怎麼那麼誇張!? 嘿,自己嘗試以後,發現確實不容易!
那時候還不曉得閱讀外文小說的訣竅,每一個不懂的單字都趕快查字典,標註在旁,把空白部位填得密密麻麻的。這種方法很笨,讀沒幾頁就失去看小說的趣味。再加上乾脆直接去看過電影,就把書拋在一旁了。直到幾年前搬家,從箱子裡翻出這本小說,才再把它讀完,因此前後時間長達30年。
封在紙箱裡的一些英文小說,在辦事處時,它們是中午我吃便當時的伴讀文物。我曾在台灣的英文報上讀過一篇文章,題目好像是:“Reading can be fun!” 裡面說看英文小說時,不必每個不懂的單字都要查字典,只要前後文義看得懂,跳過這個字,往下繼續看下去。
這樣真的有趣得多,當然字義用猜的,偶爾也會搞錯,幸好對整個故事的影響不大,只是讀著、讀著,覺得怪怪的。再回頭翻字典,一對,果然是猜錯了。
華人同事中有好幾位都出國上學過,他們說還不敢看英文小說,見到我讀得津津有味,問起故事內容,我大致說得出來,不像裝樣子的。於是對我另眼相看,覺得我雖然沒留過洋,但看起來英文程度應該還不錯。
這裡面當然有難有易,當中那一本“Communion”(箱中偏右處),是位老外同事好友兼鄰居,他看我對外星人也有興趣,送給我的有關UFO書籍。其中不懂的專有名詞之多,不是直接跳過去就可以的,不查字典根本不知道在說什麼,讀起來極其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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