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提到破汗衫事件,很多節儉的男士可能覺得還能穿,捨不得丟棄,在家裡穿著。我退伍後進入職場,在一家自行車工廠外銷部上班。台北公司由副總掌管,他是留美工程博士,對下屬嚴格,不苟言笑,我們這些年輕小職員都很怕他。
那時台灣每週上班六天,只休星期日一天,但外銷部人員假日裡須輪流值班。有一次收到國外要緊電報,我趕快拿去副總家裡呈報。
副總正在公寓樓下門外,穿著件破汗衫,自己動手洗車。
移居溫哥華後,台灣那邊的老板捨不得花錢為我在外租辦公室,我只得在家裡上班。因沒有辦公桌,也沒會議室,就在我家便餐廳接見家長和學生,大家圍著餐桌坐談。
老闆本來要我穿西裝見客人,但在自家裡,穿著全套西裝打著領帶,卻光著兩腳,看起來好奇怪喔。於是通常我穿著 smart casual 和人會談。
這些晤談都事先約定排好時間(by appointment),因此只需前一刻或半小時穿戴整齊即可。
有一回一對夫妻提早了一個多小時就來了,他們搭公車,怕遲到,很早就出門。那年頭還沒手機,他們直接上門按鈴。
那間舊居沒有冷氣(溫哥華當時極少人裝冷氣),平時在家裡穿著隨便,我上身破汗衫,底下是破洞牛仔褲(並非時髦,而是節儉)。他們來得太早,一開門就彼此相見,完全來不及換裝。那就只好如格友浪跡者說的那般,侃侃而談,只要自己不覺得尷尬,那就不會尷尬。
他倆根本也不在乎我的衣著,因為是存心來偷學這行業知識。當然那是後來才知道的,那些年常被騙,不小心教出好幾位競爭者。一次餐會,一桌坐的都是同行對手,同桌一位先生很開心地向大伙介紹,推崇我知識豐富,說他就是先找我徹底了解過,才順利進入這行業的。
有位住在西區的朋友,開了間餐廳。我們常每週兩三次開車45分鐘過去捧場。當然老闆娘也很客氣,都會幫我加菜。那幾年聽通靈高人的話,我們吃素。我點素食餐,老闆娘就會盛一大碗滷肉飯送我。他們的滷肉飯很費工,是將帶皮的五花肉切小丁做成的,不用絞肉混充,非常好吃。(相熟老店員透露,廚房驚問:「人家點的是素食,怎麼可以上葷腥給人家吃?」,老闆娘回答:「你不懂,這個人不是真吃素。」)
老闆娘常向我們說一些「奧客」的故事,說那些人穿著不好,拉低餐廳格調,她很不歡迎。上面既然不喜歡,底下人逢承上意,也對這些奧客沒好臉色等云云。
有次去,店裡生意很好,服務人員忙不過來。我們熟門熟路,不麻煩他們,自己去拿餐具來擺。被年輕店員一頓訓斥,大聲罵說不准亂碰,我們在妨害衛生!相熟的老店員知道我們是老闆朋友,一般很客氣。但他們店人員流動率高,年輕人待不久,常見新店員。
老闆娘聽老店員報告,出來和我們一起坐。但她沒有為店員的行為道歉,又再次訴說起穿著不得體的奧客事件,言談中對店員的作法很認可。對奧客就是要兇,讓他們知道自己不受歡迎,下次不敢再來。
型款如右圖→
常聽她罵奧客,我們也不敢穿著隨便去她餐廳。那天我穿的是件長袖軍裝綠格子襯衫,下配同色系西褲,這套全棉的衣服是在百貨公司買的,產自香港,價錢並不便宜。但洗過幾次有些退色,顯得渾暗,不再鮮明。
自己反省,人敬羅衣,是自己沒穿對,人家已經反覆暗示過了多少次。遲鈍如我,到此刻才想明白,原來奧客是指我,我就是那種不受歡迎的奧客。
這次趁著搬家,進行徹底斷捨離,太太把我從裡到外的破衣褲,包括幾件「時髦」的破洞牛仔褲(真實穿破了的),一古腦全丟得乾淨。就算稍微有點小洞的衣物,也都不准再保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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