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前往機場接台灣來的留學生,homestay的轟爸(home pa)也來了,他穿著T恤和牛仔褲。接個高中女生,不需要穿著隆重,對吧?
女孩的父親陪著一起過來,他穿全套西裝。(讓我回想起當年頭幾次出國,大多是出差,所以也穿西裝上飛機。後來看得多了,把正裝打包在箱裡,搭機盡量穿得輕鬆。有回被升等到頭等艙,我穿牛仔襯衫和牛仔褲、帆船便鞋。那位老外空姐還對我眨眨單眼,不知她是什麼意思?)
把孩子送到寄宿家庭,林木幽深,環境優美。她父親和我到街上咖啡廳休息聊天,座中他向我說,擔心孩子會學到不好的習慣,想要為孩子換家好點的寄宿家庭 !!! (用三個驚嘆號,一來就要換家庭,可是一件傷腦筋的麻煩事。)
我趕快問為什麼?理由是看轟爸穿束太輕鬆、不鄭重,可見這家庭管理鬆散。他教導子女,人要衣裝,佛要金裝。穿著打扮對社會和人際關係非常重要,太隨便邋遢,會被別人看輕。
幸好那天我也穿西裝打領帶,不然那位老爸更要皮皮挫,覺得溫哥華不是送孩子來學習的好地方!
晚上父親在downtown高檔中餐廳請轟爸轟媽吃飯,我也坐陪。他們穿著精整高雅,總算讓我們舒了口氣。
除掉剛入社會的頭幾年,後來改進入貿易公司工作,從此我上班的「制服」就是整套的西裝領帶,一穿就穿了快二十年。
那年陪我們企業的小公子去東南亞出差兼旅遊,同團一位另一企業的小公主對他一見鍾情,託我盡力幫忙撮合。回台後,他倆終結秦晉之好。小公主為了表示感謝,請我吃了頓飯。
在餐廳裡見到我,她嚇了一跳,說沒必要穿得那麼隆重。雖然是大飯店裡的西餐廳,但只是中午便餐,無須正裝出席。可這是我的日常「制服」,飯後還得立刻趕回公司上班。
移居到溫哥華,前幾年在一間學校裡就職,西裝仍然是我的工作服飾。
後來變成在家上班,總算不必天天穿西裝打領帶,感覺十分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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