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友愛馬兄講述「閲讀障礙」症狀:「閱讀障礙,reading disability,這是一種心理現象,就個人的經驗可能是這樣的症狀:無法專心閱讀、沒有耐心將一篇文章看完、或者文章是看完了,卻不知何意;也有可能文章看得很慢,主要是一看到不知其意的地方就會鑽牛角尖卡住了...種種閱讀的現象。」
突然警覺,這些情況我也都有。上學時,我不是不用功的學生,考試前一定會花幾天讀書,還會在課文中畫重點,但考出來的成績就是不理想。以前一直以為是自己努力得不夠,並且重點沒抓對,卻原來是我也有「閲讀障礙」!
我姊姊還沒結婚之前,曾帶我姊夫去給姑媽看。據姊夫回來敘述,那是一場震撼之旅。姑媽家當時是一棟日式老木屋,客廳鋪著榻榻米,四周以可以拉動的紙門隔間。就在這四邊的門楣上,掛著一整圈的相框,裡面清一色全是北一女和台大的各種獎狀。
我那六位表姊妹全部品學兼優,教育行程是標準的『北一女 → 台大 → 美國』。姑丈治家極嚴,對孩子們的要求是『學業未成,何以家為?』
Selina (網上圖片)
我四表姊在初中時,有位男生天天在巷口等她出門,兩人一起去上學。後來好像小表妹說漏嘴,姑丈勃然大怒,不僅要四表姊切斷與那男生的連繫,還嚴厲逼供,要四表姊招出那人是誰(哪一位鄰居)?以便上門要人家督管好小孩。
四表姊非常義氣地堅決不說,被罰關進廁所,不給吃喝。什麼時候招供,才什麼時候放出來。聽說從早到晚,被關了整整一天。幸好他們家有兩間廁所,不然不是四表姊著急,而是全家的人比她更急著投降!
不要說中學時代,連上了大學,尚未取得美國研究所錄取,恐怕也不准交異性朋友。其中一位表姊,大學交了位男友,姑丈堅決反對。他們兩人是在畢業後,瞞著姑丈,申請同一所研究所就讀,到了美國再結婚。這種相當於「私奔」的行為,姑丈十分生氣。一直到後來姑丈生病住院,全部六個女兒裡,就只有這位表姊毅然請長假(或是乾脆辭職),飛回台北,天天在醫院裡看護父親,父女倆才終於冰釋前嫌。
就因為這樣,她們在高中時當然沒有男朋友,可能連男的朋友都不敢有。看班上同學拿著男生送的建中青年校刊炫耀,難免有些羨慕與吃味。我每期送去一本,不曉得她們有沒有拿到班上也去顯擺一下?
因從小和表姊妹混熟,小時還在她們家一起打過枕頭大戰,我不怕和女生談話。高三校慶時,有一群女生來參觀,同學們都害羞,不敢趨前接待。我一個人上去,認識了以後,眾人一擁而上,一位女生也沒留下給我,全被一對一緊迫盯人拉走,其中一對後來還終成眷屬。
曾聽家中長輩講過,姑媽在生四表姊時,認為這次一定生男孩,全部童裝都買男生的。結果又是女孩,全家騙說真的是男孩。被一位不知情的護士說破嘴,姑媽憤而把四表姊扔在醫院不顧,自己提前出院叫了三輪車回家。這些小男生的服裝後來都被我承接使用。
姑媽曾想將我過繼過去,我母親捨不得,沒有同意。要不然我的人生軌跡絕對截然不同,小時候不是群覽民初印刊的繡圖繪本小說,而是飽讀經史子集(姑丈書房有一整面牆的巨大書櫥,擺滿這些國學書籍)。並且也遵循姑丈的家規,一路被逼上台大,再到美國研究所。或許就能進入NASA去參與火箭研究,圓滿完成我的火箭夢。
但那也就失去機會與我太太認識,我們是高三寒假,大年初二,在西門町看電影排隊買戲票,她和同學排在我前面,就這樣結識的。依照姑丈的脾氣,哪裡允許此事發生。搞不好,放假不在家好好溫習功課,溜出去看電影,單這一項罪狀,就足以被判處關廁所刑罰了。
我不是故意搭訕我太太和她同學,而是急著要去接那位初中時的好友。他媽媽不准他出門(理由:放假不在家好好唸書,竟然天天往外跑出去玩),他說已經和我約好去看電影,他母親認為我是好孩子,跟我出去可以,但條件是必須我去接他出門,讓他媽媽親眼看到是我沒錯。
當年戲院在放映前一小時開始售票,若等我買到票,再走去武昌街城隍廟附近他家,一來一回,會誤了至少十幾分鐘的電影看不到。因此我託我太太她們買票,她們當時想我一定是要去接女朋友,答應幫忙。沒想到接回的是個男生,還好那年代沒有什麼同性戀概念,沒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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