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看見一個消息,就是有一個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
在所謂世界是平的但骨子裡卻不是平的時代,我用滑鼠輕輕的點擊下去,於是產生一個連結,並且從連結開始,進而產生一個過程:
我在內心裡交織著-琢磨我其實可以參加、到浮現一種幻想-唷!我得了大獎、進而萌生出念頭-想要參加。在這個不到三分鐘左右的可如何先生臆想狀態,我成為一位參加比賽的活動者。
這事,也就擱在那兒。
今天,在天空佈滿冷色系的狀態下,在那豪雨突然靜止的剎那,我接到一封在骨子裡是不平的卻呈現世界是平的時代的電子訊息-俗稱的E-mail,那信裡寫著:
恭喜您!您已入圍第六屆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年度最佳原創作品部落格的初審階段。 我們已於網站上公佈初審入圍名單,歡迎您也上來看看其他入圍參賽者的優質部落格。
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2011/nomineesum.aspx
其實,這事兒也不過就是個通知信而已,是不?
結果還有下文:
另外,部落格大獎活動辦法規定,入圍者需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張貼入圍貼紙,並附上連回活動首頁之超連結(http://blogaward.chinatimes.com),同時發表一篇入圍宣告文章(內容、長短不拘),若於入圍公佈後一周內(05/31下午5:00止)仍未張貼文章及入圍貼紙,將視為非部落格作者本人報名,以棄權論。
I have heard that hysterical man (me?) say:
That if nothing drastic is done…
於是,我只好寫了一篇自己感覺異常奇特的入圍宣告:
嘿!大家!我入圍初審了!
瞧瞧,這事兒是咱整地?
不知咱整地,我成了小瀋陽,我成了娛樂的主體又是客體呢。
不過這事兒就跟貓兒睡個午覺一樣,來得快也去得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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