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性戀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造成的。如果你仔細地研究同性戀的案例,你會發現他們並不是生來如此,而是受到他們生長的環境,成長的經歷極高度的影響。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發生過非常非常不好的事,所以成為同性戀並不是他們的錯,不應該指責他們。
同性戀完全不是生理上的問題,而是心理上的問題 (非精神疾病)。要解決他們的問題,必須先找對方向,從心理上下手。生理上的藥物和療法肯定無效。
2.同性戀是可以改變的。有許多的後同案例證明,是可以改變的。他們自己所謂的性別流動、性慾流動也證明了這一點。
要如何幫助他們改變?可以確定責罵、咒詛或威脅都是無效的,除了更加雪上加霜地傷害他們之外毫無幫助。只有包容幫助他們,讓他們能夠原諒饒恕以前傷害過他們的人,從過去的陰影走出來,用愛醫治他們從小到大心理上所受的創傷,解開他們的束縛,才能讓他們回到生命的正道上。
就像列車出軌,應該要想辦法幫助他們回到軌道上,而不是讓他們繼續卡在原地。
3.人類的生理性別只有男女,並沒有多元。所謂的心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都是心理的認知問題,根本不應該和生理性別混為一談。現在以 性別一詞 一概而言,完全是個錯誤。
4.所謂的 LGBTQ 其實是心理上的自我性別認知問題,與生理性別完全無關。我們應該協助 (並非強迫)他們修復或建立正確的自我認知,而非簡單地說他們是正常的,不用改變,要接受自己。這樣的作法完全不會真正地解決他們自我認知的問題,只會讓他們繼續痛苦。
5.變性並不能解決問題. 變性只是讓他們有異性的外觀,他們的基因仍然是原來的性別。換句話說,只是用人為的方式,讓他們變成假男人和假女人。不管再怎麼像,終究是虛假的。用人為的方式造假,不是我們應該同意的作法。總不能有人認為自己生錯為人了,應該當狗,就透過整型讓他當狗吧!!!
6.我們要教小孩正確的性觀念。但是綜上可知,同性戀並不是正確的性觀念。男女配搭才是人類天生自然該有的性關係,不應該混淆。請不要因為自己對同性戀友人的喜好,就遮蔽雙眼,是非不分。
7.沒錯,異性戀確實有很多問題,但是,我們該作的,應該是對付這些問題,而不是再增加別的問題。同性戀無助解決這個問題,只是橫生枝節而已。
8.婚姻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仔細想想吧,從婚姻要有公開儀式,要戶籍登記,還要證明給別人看,就可以知道它並不是只關係到兩個人。婚姻證明不是永保忠貞的證明,也不是合法性交的證明。
9.婚姻平權是個假議題。
首先,婚姻根本不是人權,它是男女結合共同生育後代的制度。一堆人把它當作人權,明顯是對婚姻的認知有誤。它如果是權利的話,那些找不到對象結婚的人的人權在哪裡?是要政府配婚嗎?
其次,男男、女女根本和男女的配偶是不一樣的情況,是要如何平等?單純只是大家都是人,所以男女配偶有的,男男、女女就也要有?這根本是昧於現實的想法。
比如說汽車和機車,一個四輪,一個兩輪,都一樣是車輛,都能在馬路上跑,那為何汽車可以上高速公路,機車就不行?也有很多人要求汽機車平權,讓機車也能上高速公路啊。難道你們也支持這種平權嗎?
人有高矮胖瘦,還有各種各樣的不相同,所以我們不能作到齊頭式的平等,只能作到立足點的平等。這不是我們小時候就學過的嗎?
那為什麼還要無視於男男、女女和男女配偶的差別,硬要一模一樣呢?
如果用牛肉麵來比喻婚姻。那不管是用水牛肉、黃牛肉或其他牛肉來搭配拉麵、陽春麵或其他麵,那總是牛肉麵。
但是若是改成2份牛肉,或是2份麵,那還能叫做牛肉麵嗎?不行吧!
同樣的,婚姻是男女的搭配,硬要把男男和女女的搭配也一樣稱為婚姻,我也認為不可以。
參考資訊: 【敢於不同「性別自信快樂人生」講座】子女是同性戀怎麼辦?父母無條件的愛陪伴幫助 https://www.ct.org.tw/1333231#ixzz5XEQXQRMY 「截至目前為止,根據國外針對同卵雙胞胎為研究對象的生物研究,都無法證明同性戀是基因造成的。」蔡志東表示,雖然同性戀者本身多數相信「同性戀是基因造成的」,但就他所知,這個說法是缺乏科學及醫學實證來支持的,若同性戀真的是基因所造成的,那麼應該會呈現「無法選擇,更不能改變」的結果,但事實上,包括台灣在內,世界各國都出現了很多「後同人士」,足見同性戀是可以受到後天環境的影響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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