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櫃子前的小鬧鐘,伴著我帶了加洲的氣息回來。
鐘上的時間,依然是舊金山時間--
捨不得把它調回來。
因為,我不幸中了louis armstrong的咀咒,
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
過兩天開學了,
面對洶湧而來的工作,
帶著點點煩躁與鬱悶,
又開始一個年頭在教育制度下愚公移山的日子。
是有點不甘不願吧,
可想到明天就會看到那些可愛的年少臉孔,
心裡還是愉悅的。
也許該為自己的心情打掃一下了。
* * *
睽違美洲七年,
這次久別重遇,卻似乎沒選對重逢的地方;
雖然箨士尼樂園童話古堡夜空上的煙火真的使人彷如置身幻境
--生平第一次,我看煙火看得幾乎感動落淚,
雖然落成不久的Getty Center博物館的後現代建築風格叫人玩味再三
--相信我,Getty Center的聲譽勢必與日俱增,當代建築史也絕不會忘了它,
但除此之外,洛杉磯卻是個叫人納悶的城市。
到拉斯維加斯是有那麼一點朝聖的心理,
想看看資本主義無出其右的最偉大傑作到底是怎樣的。
像其他人一樣,越過沙漠,
我們在四十幾度的高溫下與這座妖異的城市打照面。
這地方金碧輝煌美輪美奐,
可吃的住的都比美國其他繁華地區便宜得多,
原來,一切的大興土木與低廉的消費,
都只為了吸引人們到賭場上玩樂,
他們要賺的是大錢!
假的巴黎鐵塔,假的水都威尼斯,
假的紐約市,假的獅身人面像…….
若要作後現代文化的”假像與虛擬”的研究,
這世上還有比拉斯維加斯更大規模更豐富的文本嗎?
在被荒涼的沙漠包圍的公路上,腦海浮起許多電影的零碎片段,
想到了oliver stone的”U turn”--
一個人在亳無防備下駛進一條有”U turn”標示的路上,
遭遇一連串怪事,最後掉不了頭命喪於此的故事。
本來覺得這部片很存在主義,現在想想,卻正是賭徒的寫照。
在拉斯維加斯看的是資本主義文化的鬼斧神工,
在大峽谷看的卻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到峽谷那天,天氣很壞,還不時下著雨,
加上峽谷內的住宿全滿,
我們未能到峽谷的山徑走走,
與科羅拉多河緣慳一面, 好不掃興。
旁邊的朋友一直說著遠古的印地安人如何在惡劣的環境下生存的故事,
我的最大收獲卻是買了印地安人手製的dream catcher,
在他們的文化中,此物能助人抓住好夢,摧毀惡夢。
當然了,日劇的效應也叫這dream catcher更添浪漫色彩,
“beautiful life”中的常盤貴子到美西旅行就是買了這小東西給木村……
聖地牙哥是旅行中的一個小高潮。
對聖地牙哥沒什麼期望的我們,
先是被她的夜色迷住了。
滿街優雅的露天咖啡廳餐廳、熙來攘往的街道、衣香鬢影的遊人,
還有穿梭於路上接載遊人的三輪車,
以及騎著腳踏車的警察(以便於交通擁塞時行動),
情調非常迷人。
當然,那西班牙與墨西哥風味,那小城風情,那怡人的氣候,還有那美麗的海灘,
都令人樂而忘返。
然後,我們取道著名的一號公路,
沿著美洲的太平洋海岸,向舊金山進發,車程足有十個小時。
一路上左邊是壯闊的大海與優美的海岸線、右邊是秀麗的山色,十個小時竟是一下子就過去了。
可狡猾的舊金山,竟以紅燈區作為對我們的見面禮--
我們預訂了房間的青年宿舍,
竟位處被好幾家strip bars與adult video shops包圍住的區域!
一開始感覺毛毛的,到後來才知道該名為north beach的區域其實是個非常可愛的地方;
除了風月場所,該區還有許多精緻的露天咖啡廳餐廳,
而且距離漁人碼頭、中國城、金融區及聯合廣場都不過一箭之地,
聞名全美、孕育了beat generation文化運動的city’s light書店更是近在咫尺。
每天出門,左邊就是美麗的bay bridge。
多元與融合,是north beach的特色,也是舊金山的魅力所在。
去Castro區的經驗有點有趣。
第一次去在晚上,坐地鐵去的,沒什麼感覺—
gay bar,gay cafe不是沒去過,
就算是泰國在大街上整個區域都是男妓bar的盛況也見識過,
Castro似乎也並不那麼特別。
可第二次去的時候,感覺完全不一樣了。
那天我是坐電車去的,
車子在market street上緩緩前進,不知不覺中,我發現自己已在彩虹旗包圍下,
而在這大白天,我終於看清楚Castro的真面貌—
整齊潔淨的街道、路旁青綠的大樹、和藹可親的行人…….,
這區域是如此井然有序,如此舒適平靜。
噢!原來是我以小人之心度人,抱著獵奇的心態而來,以為要捕捉什麼異色,
卻猛然發現這些同志只是簡單地健康地活在這裡,
就像每一個最普通的人,過著最平凡的生活。
那天在華麗的Castro老劇院,我看了一部老歌舞片”Kiss me,Kate”,
是一部把黑白拷貝重新塗上顏色的電影,看時還得戴上3D眼鏡。
滿場觀眾看得拍手歡呼,叫人不得不感染那戲裡戲外的歡樂氣氛。
他們都活得很愉快吧。
在七色旗幟的飛揚下,他們建立人類文明的一個里程碑。
以前就曾經覺得,沒趕上六七十年代的反叛時代,是一憾事—
Arthusser、Roland Barthes、Foucault、
法國有68年的五月風暴,英國有”PUNK”運動,美國則有YIPPIES運動。
這次遊U.C.Bekerly與Haight區(YIPPIES 區),撫今追昔,深被觸動。
學生運動、大麻、性解放、崇拜東方宗教、搖滾樂、反戰、裸體、JOHN LENNON…….,上一代反抗主流文化的狂、熱、誠,
彷彿仍在U.C.Bekerly與Haight區的一家裝潢怪異的小店、一件七彩的染布T-SHIRT、一尊泰國佛像、一件破舊的黑皮衣、一幅裸男裸女的漫畫中,
找到絲毫的痕跡,那是前人勇敢地開路踏出的足跡。
也許他們的理念,早在世紀初尼采就呼喊過,
但他們卻是在實際的生活上,大大地改變了美國,甚至是其他許多國家的文化面貌,
這是尼采一輩當年不曾做到的。
舊金山不比紐約繁華,也沒有巴黎倫敦的輝煌歷史與豐富的文化遺產,
她甚至有點小城風味—你能想像在如此一個國際知名的”大”都會中,
很多地方是可以徒步前往的嗎?你能想像在萬事講求效率的美國大城市,
竟容得下那總是慵懶的慢吞吞的古老纜車嗎?
還有那起伏的山丘造成的獨特風貌、那清爽怡人的天氣、那多元的文化與人種、甚至那些叫人偶爾碰上便不禁駐足觀賞玩味好半天的街頭藝術品及小藝廊,
舊金山怎能不偷去旅人的心?
同行的其中一個朋友在美國生活了七年,是個捍衛美國文化的人。
我說對美國絕無偏見,但美國能給我的文化衝擊與觸動,始終不及歐洲。
他忿忿不平的說美國還年輕。
也許吧,把一個十三歲的小伙子跟一個四十歲的成熟男人相比,
是不公平的。”就多給美國一些時間吧。”我說。
真的,誰能篤定繼意大利的文藝復興與法國的啟蒙運動後,
下一場精彩的文化運動不會在美國發生?
* * *
回澳門前,在台灣買了一本英文版的小王子,
要送給那個我在舊金山的青年宿舍邂逅的日本人,一個教我心動的人。
曾經跟這個人,好幾次一起在漁人碼頭,看著落日在金門橋下冉冉消失。
然後他會說,他很想每天都看到美麗的日出與夕陽,
也許,他會願意放棄一切,跟小王子到那個小小的星球吧,
在那裡,他可以隨時看日出日落。
………………..
“I’m very fond of sunset. Come, let us go look at a sunset now.”
“But we must wait.”
“Wail?For what?”
“For the sunset. We must wait until it is time.”
“I am always thinking I am at home.”
………………
可是,我絕不是那個他心目中的小王子哩。
這屬於夏天的假期該結束了吧,
明天,
把小王子寄了,
把時鐘的時間調回來,
我也許就是新的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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