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方面呢?
1871年日本明治天皇派岩倉使節團出往歐美諸國訪察,但這並不是日本第一次向西方派遣使節團,之前的1859年,為要交換《日美修好通商條約》的批准文,日本使團乘坐美國的軍艦Powhatan號前往美國,並也決定派遣咸臨丸作為護衛艦,史稱「萬延元年遣美使節」這是日本有史以來第一支向外派出的使節團。福澤諭吉作為咸臨丸的軍官木村攝津守之助手,於1860年前往美國。咸臨丸當時的指揮官為勝海舟。
除上,1862年的「文久遣歐使節」和「橫濱鎖港談判使節團」。
竹內下野守為正使的「文久遣歐使節團」福澤諭吉也隨之同行,此兩次他除目睹了文化和建設上的差異外,還用幕府發給的津貼買了許多英文書籍帶回日本。通過參加海外使團的經歷,福澤痛感在日本普及西學的重要。回國後,他翻譯並寫了《西洋事情》等六十餘種的書籍,對日人進行西學上的啟迪,還將他原本設立的蘭學塾也改名為「慶應義塾」從事教育活動。
當時日本一向認為珍稀物品之地毯,國外居然任人穿著鞋子在上邊踩踏,國外看到此的福澤感覺非常不可思議!至於踏在地毯上的皮鞋,日本人是何時才開始有穿的呢?
開天闢地以來,日本首次赴美的「萬延元年遣美使節」團員之中,有位仙台藩的家臣玉蟲左太夫也隨著特使新見正興前往。途中停留在夏威夷,他們發現無論晴天或者下雨地上總是濕的,腳上沒著鞋子走路很是不變。玉蟲左太夫心想:「我要邁出外面一步。」於是他下船,進城買了有紀錄以來的日本人第一雙皮鞋。
其實那些官員和水手的腳上並非沒有穿鞋,而是他們穿著的草鞋,當完成首次橫渡太平洋航抵美國舊金山時,這樣的鞋子除被海水給浸濕也都散了架,破爛不堪。舊金山港下船之後,船長給水手們各買了一雙靴子,自此,大家的裝扮也都有著小小地改善了。
另外,有一張記錄下日本武士在埃及人面獅身像前的合影相片,那是1863年在下關日方開砲攻擊航行於馬關海峽上的英、法商船,想當然爾,這又是一場被列強聯軍反擊吞敗為終結。
(林獻堂1927年5月從基隆出發,經過香港、新加坡、斯里蘭卡後,再到埃及看金字塔,接著通過蘇伊士運河從法國馬賽登陸歐洲。1882年,清代文人袁枚之孫,即晚清在上海辦「新媒體」,被稱為「洋場才子」的袁祖志,經蘇伊士運河赴歐遊歷,後寫成的《談瀛錄》則是他歐行數月的遊記。在「蘇彝士河記」一文裡,他對運河的客貨過路之利,與建設經費之巨,論其前景「未可限量」並嘆服英、法、埃及三方,主其事者的深謀遠慮)
幕府鑑於當時日本國內的攘夷聲浪漸強,列強駐日大使總又躲著不見,無法之下,決定派遣外國奉行的池田長發率領使節團,搭乘法國軍艦前往法國,覲見法蘭西第二帝國的皇帝拿破崙三世,來為下關之戰進行道歉。前往法國途經埃及的使節團,繞道至卡夫拉金字塔參訪。就在這一場景下,拍下了一張和服與皮鞋穿搭的合照,於當時來說是顯得突兀的歷史相片!(可今日的日本女大生畢業典禮穿著「袴」Hakama與短筒馬靴相互搭配,怎就如此可愛呢?顯然世俗的眼光也是隨著時代在做變化)
看到這的人,可能有人會說坂本龍馬的銅像不都以腳穿皮鞋為呈現嗎?要是提及此,龍馬的土佐同鄉約翰・萬次郎(中濱萬次郎)說不定才是日本第一位穿上皮鞋的人呢?萬次郎原是土佐清水小漁村的漁夫,打魚時遭遇海難(15歲,1841年)被美國的捕鯨船救起,後與船長的威廉建立起父子般情誼。除了跟隨他遠赴美國也遠航四海。十年之後他才得以買船回到日本,並在幕末發揮他的語言專長著有《英米對話捷徑》乙書。
既然在國外待過那麼多年,萬次郎說不定才是第一位穿上皮鞋的人?只可惜沒留下這方面的紀錄。龍馬老家的畫師河田小龍曾奉藩命訪問萬次郎,依據口述和半憑想像畫成《漂巺紀略》據傳龍馬有可能看過這本書,且由河田的口中聽到不少的故事,”西洋玩意”想必也打開著龍馬對新奇海外的啟蒙。
明治以前的日本,主要穿用與日本房屋結構密切相關的木屐和草鞋,形成了很是獨特的鞋類文化。屋內的大部分空間嚴格禁止穿鞋,每次進出內外、上下玄關時得脫下或再穿上,對於不懂得此的人很是混亂!因此,當美國黑船的軍人來到日本人屋子,不懂之故,直接就穿著裹著泥土的長筒靴子踏上榻榻米,這令他們很是困擾!所以之後才有可以套在靴子外面之”使力吧”(スリッパ・Slippers・室內拖鞋)的出現。
岩倉使節團訪問期間大多數成員改西髮著西裝,可是擔任正使的岩倉具視仍不動如山保留著日式髮型和和服的裝扮。他的形象被刊載於美國報紙的插圖上。訪問之初,岩倉頗以日本傳統文化為傲,但不久留學美國的兒子岩倉具定勸他說:「不要以未開化的形象使國家受辱!」岩倉正使遂才被說服,在芝加哥食決定改為”High-collar”(hái-kat-lá,高額頭的一種髮型)的西裝頭髮型,此後不久也改穿洋裝。
然而20年後的1881年,清朝的留學之事出現變數。李鴻章接紹容閎建議之後本欲該那些學生進入軍校就讀,但是美國政府當時只允許日本人就讀軍校,拒絕該批清朝學生於外,陳蘭彬故主張全撤留學生。再加上留美幼童習染西洋風氣,甚至改信基督教和剪辮,令保守的清朝官僚十分不滿,上奏批評要求撤回。
(幼童留美前後的裝扮差異)
食古不化牢牢固守200年前入關時(1644年)的「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辮髮之政策(剃髮、易服、圈地、占房、投充、逃人合稱清初六大弊政),茲事體大,妥協不得,無法讓步,最終朝廷准奏召回幼童。除了部分因病和擅自留美不歸者外,其餘均召回國授予職務。
眼看將要燃起新時代的火苗這樣就被滅掉了,老說兄弟之邦同文種的中日兩國,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你退我進國進民退,落後就得挨打不是沒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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