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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2 17:42:49| 人氣2,445|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論戀愛:白色情人節特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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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4.

 

1. 問世間,情是何物

 

  乙丑歲,赴試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旦獲一雁,殺之矣。其脫網者悲鳴不能去,竟自投於地而死。」予因買得之,葬之汾水之上,累石為識,號曰雁丘。時同行者多為賦詩,予亦有《雁丘詞》,舊所作無宮商,今改定之。

 

  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天南地北雙飛客,老翅幾回寒暑。歡樂趣,離別苦,是中更有癡兒女。君應有語,渺萬里層雲,千山暮景,隻影為誰去。

橫汾路,寂寞當年蕭鼓,荒煙依舊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自啼風雨。天也妒,未信與,鶯兒燕子俱黃土。千秋萬古,為留待騷人,狂歌痛飲,來訪雁丘處。

 

~元好問(1190-1257)《摸魚兒》

 

 

        真愛是永恆的,只是太多的事物、情愫與關係被偽裝成愛:諸如傳宗接代的使命、孤獨終老的恐懼、荷爾蒙的衝動、對愛情的幻想、男女生活功能角色的互補、婚配的現實考量…,所以人們才會誤以為愛情是不牢靠的。

 

 



 

2.死會活標論

 

如果知悉自己心儀的對象已然另有交往的對象但尚未定下婚配,此時你該如何應對?是極力爭取抑或敬而遠之?

 

不知是因為處在性別比例失衡的環境、因為在感情的路上比較晚熟、或者純粹是「造化弄人」的緣故,偏偏在學苑裡時對異性難以動心,宛若絕緣體(或者,當時也根本不清楚愛情是怎麼一回事,連對自己都不夠瞭解,又如何感應怎樣的人才會與自己相知契合?);出社會以後,對「活會」的追求者興趣缺缺,偶或有心動的對象,卻又都「死會」了。倒不認為是「輕易得則等閒看」、「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或許正因「死會」的人已經證明可以經營一段穩定的關係、正因其為「死會」,所以更諳與異性相處之道,因而更增溫柔體貼、細心耐心、成熟穩重的魅力?

 

在感情的歷程上,先遇見、先給承諾的是否就註定是相偕終老、天作之合的伴侶,之後遇見的,就非得背負第三者、狐狸精的惡名?是否有規定每個人都得跟自己的初戀情人結婚?多看看、多比較是未婚者的權利,還是劈腿的遊戲?將心比心,誰希望自己的男女朋友被程咬金搶走?說到底,「死會活標」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嗎?友人C說得好:「我不覺得死會活標的問題在於不道德,而是在風險與成本的問題。我覺得死會活標是一項高風險的投資,因為對方會一直處於上風,隨時可以用『好朋友』、『劃清界限』等老梗脫身,還可以圖得『專情』、『不受誘惑』等正面評價。相對的,期待的一方(俗稱:小三)有很高的風險,失敗的結果多半是內傷無處可訴(失敗小三還敢來哭.…),就算成功了仍不免被非議(小三扶正了…會不會有報應…)。會被要讓對方決定放棄原來的伴侶選擇自己,真的是一條很漫長的路,需要很多的積極付出與勇氣。」

 

感情的難題總是存在於不等式關係:所愛之人已死會,不愛之人又揮之不去。人世間的情緣有各種形態,若是屬於自己的幸福,事情自然會有轉機,不必苦惱,也不必使力。每天開開心心做自己,珍惜所有且隨緣隨喜吧!

 




3.門當戶對論

 

        之前連續看見周遭兩位女性都以「父母反對」為由,而與學歷、收入較低的男友分手,不久旋即投入雙親屬意的、所謂「門當戶對」新歡的懷抱,共結連理。本來以為是孝順的女孩難免希望婚姻能得到父母的祝福,才毅然斬斷情絲,但後來卻憬然了悟「門當戶對」雖非絕對,共通、契合的個性、習性、興趣與價值觀才是重點(事實上,人們還是傾向與個性相近的人相愛,而非互補的人),但恰恰就是「門當戶對」、職業、學歷、收入、家庭背景相近的人「比較容易」有共通的興趣、話題與價值觀。「門當戶對」在現代已不是勢利、市儈的階級考量,而是統計學的「優勢機率特性」了。

 



4.愛情與友情

 

「是的,我並不愛妳。」他說。

「妳是一個好女孩,妳為我做了很多事,我都明白。只是,我無法愛妳,很抱歉。」

我無法言語,這些話聽起來多麼熟悉。正是我在幾年前對另一個男孩說過的,那男孩當時說了些什麼話?他的表情又如何?

我弄不清此刻的憂傷,為的是自己或是另一個男孩?

像多年前的一場雪,到這時才覺得寒冷。

 

~張曼娟《風月書》〈熟悉〉

 

 

雖然愛情的萌生勢必經過友情的階段(一見鍾情、天雷勾動地火畢竟只是神話),或許有互相試探的曖昧期,好的愛情也必然包含友情的成分(尊重、體諒、包容、給予對方自由的空間…),但愛情與友情畢竟是涇渭分明、不可混為一談的。

 

愛情的發生是可遇而不可求、是不假思索、無庸置疑、自然而然、無從勉強的。不是努力就會讓對方心動,完全不適用「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法則。有些人妳就是只能跟他當好友而不來電,只能發發「好人卡」說聲抱歉。我見青山多嫵媚,但青山不見得見我亦如是。不能認清而癡纏執著者,也只能落得連朋友都做不成的下場。過去雖也曾篤信女人嫁給愛她的男人會比她愛的男人幸福,但後來又覺得如果是一個我不愛(甚至討厭)的人愛我,我應該完全不會希罕他的愛意或覺得幸福,那樣單方的愛只會造成負擔與困擾吧。

 

延伸閱讀:霜霜〈淺談愛情〉

 http://mypaper.pchome.com.tw/aaiirr55/post/1321799355

 

 



 

5.情人節祝願

 

願天下眷屬都是有情人,

願世間所有美好情緣都長長久久!

台長: Brsu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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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霜
妳朋友C 的觀點,感覺很成熟
2012-03-13 13:52:03
版主回應
友人C的分析的確很成熟。記得霜霜也曾在〈謊〉一文中回應我:「如果妳已經有親密伴侶,此時才出現更讓妳心動的對象,妳有勇氣抉擇嗎?」其實「死會活標」對想活標的人而言風險很大,事實上對「死會」的人風險也很大,不但可能背負薄倖、變心、劈腿的惡名,而且假設「死會」的人真有心和原本的伴侶分手、轉而跟新的對象交往好了,新對象可能還是難免會擔心他和前伴侶藕斷絲連或復合,「死會」的人也必須背負可能追不到新對象、兩頭皆空的場面。人生旅程中我們會遇見誰,無可預知。對的人出現在不對的時候,左右為難的無奈。
2012-06-09 00:37:04
旅人
情人節快樂

午安安
2012-03-23 17:46:59
版主回應
晚安,謝謝賀節。

記得在寫這篇時,末段沒寫「願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屬」,是因為當時猶疑著「成眷屬」對於「有情人」而言真是最幸福的嗎?不也常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有時真會覺得:兩種不同性別的人,有著不同的家庭,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嗜好,不同的性格,把那麼多個的「不同」拼在一起而去過「相同」的一生─這件事真的不可思議。

婚與不婚,本就像人生無數的抉擇一樣,各有利弊、有得必有失。有時也是一種賭。要找到能互相欣賞、包容,不致「因了解而分手」、不會「相見易得好,久住難為人」的伴侶是可遇而不可求,是幸運、是福分。若遇見真心相愛的對象依然是可以賭賭看的。且隨緣隨喜吧!


最近在報上看到一段話,於我心有戚戚焉:

願意對姻緣抱著積極正面的態度,畢竟緣分很難說,還是樂觀地相信老天自有安排。談戀愛,感覺很重要,追求心靈的契合,彼此要能是對方的好友、情人和老師,也要能互相溝通。只要遇到對的人,就會走入婚姻,姻緣可遇不可求,沒有所謂的時間表,但也不會為了結婚而結婚。
2012-06-09 00: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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