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小說家和文學評論家愛德華‧摩根‧佛斯特於1941年五月29日,在劍橋大學的評議會大樓,為知名的「瑞德講座」Rede Lecture發表專題演說,題目是「維吉妮亞吳爾芙」Virginia Woolf。吳爾芙夫人,這位和佛斯特同屬「布魯姆斯伯里文化圈」成員的另一位小說家與文學評論家,於這場講座舉辦前整整二個月,留下遺言後就在自家附近的烏茲河中溺水自殺身亡。做為數十年的知交好友與英國文學研究的權威,對吳爾芙作品極為熟稔也精確深入的佛斯特,在這場演說中,是這麼評價吳爾芙的:「隸屬於詩的國度,卻著迷於另一個世界,她總是從她那魔幻的樹向外延伸開來,掠取日常生活之流上漂浮而過的點滴,從這些細碎的片段中,她建立了自己的小說。」
對佛斯特來說,吳爾芙夫人創作最與眾不同的特色就在於,她的本質其實是個詩人,而她無論小說、散文或評論,都是由詩人的眼光出發而開展出的視野,這個特質是佛斯特用以理解吳爾芙文學的極重要途徑與切入點,讓他在這場演說中重複地論述了好幾次。或許對於佛斯特與吳爾芙這輩英國作家來說,詩的精神在創作上,確實有著決定性的意義與影響力,這從佛斯特在發表作品時的筆名,就可以看出些許端倪。他用的既不是愛德華,也不用他多數摯友所親暱稱呼他的摩根,而是刻意捨棄俗名而化約為簡寫的E. M. 佛斯特,就如同他上一輩的W. B. 葉慈,或他後輩的T. S. 艾略特與W. H. 奧登般,他們都是在英詩從浪漫主義傳統走向現代主義新頁這巨大潮流之中,受到薰陶和洗禮的一整代文人,他們透過詩,這種淬鍊過藏有著意象符碼的獨特語言,去對抗那瑣碎、紛亂而庸碌貧乏的日常生活,以一種獨特、狂傲、激情的眼神,一種直覺、神秘、心靈的邏輯,去觀看、化約並記錄這個世界。於是,他們必須跳脫出那個困於柴米油鹽醬醋茶與吃喝拉撒的真實自己,而要去建造一個分身、戴上一副面具,在詩的世界裡,他們不再是愛德華、威廉、托馬斯、威斯坦,而成為了E.M.、W.B.、 T.S.與W.H.。
E. M. 佛斯特雖然並不以寫詩而聞名(在他的雜文集【阿賓格的豐收】Abinger Harvest中有收錄詩作,他也曾為布烈頓的歌劇「比利巴德」Billy Budd寫詞),但他對詩的國度確實是極為著迷且崇敬的,在他較後期的知名短篇小說【天國公共馬車】The Celestial Omnibus中就曾寫到:「詩是一種精神,當人願意獻身於它(詩),也必然願意獻身於精神與真理。」而他最初的兩本長篇小說【天使禁履之地】Where Angel Fear To Tread 和【最長的旅程】The Longest Journey,書名就是明明白白地要向詩作致敬,前者引用自亞歷山大波普闡述自己文學觀點的詩【論批評】An Essay on Criticism,後者則是取自浪漫主義詩人雪萊暗指婚姻牢籠的詩【最鬱悶的旅程】The Dreariest journey,甚至他的經典代表作【印度之旅】A Passage to India的書名,就是把惠特曼Walt Whitman【草葉集】Leaves of Grass其中一篇詩作的篇名直接移植過來,顯現詩之精神一直是佛斯特寫作上很重要的核心理念。
或許佛斯特並不能算是如吳爾芙般以詩人的立場去創作小說,但至少,他的小說寫作是不斷地向著詩的領域望去,渴望吸納詩中美學的。在他1927年另一場劍橋大學的「克拉科講座」Clark Lectures,整理出來統彙十九世紀小說精神的文稿【小說面面觀】Aspects of the Novel裡,有個影響後世文學批評甚鉅的概念:圓型人物與扁平人物,這種角色性格分析的方法,當然也可適用於佛斯特自己的小說之中,但對我來說,佛斯特小說裡的人物類型區分,不只是圓與扁,或是更粗糙的好與壞,最重要的其實是,在他們的生命裡是否有著詩意。
生命有著詩意是什麼意思?或許可以看看前面所提到,佛斯特用以闡述詩歌意義的短篇小說:【天國公共馬車】。這個故事描述的是一個男孩總是非常好奇那個立在自家對面、指向死巷的路標「通往天國」究竟有什麼含意,據說那只是詩人雪萊惡作劇開的玩笑,但有天,他卻在標誌下發現貼著一班公共馬車的時刻表(日出與日落),於是在一個清晨天亮前,他來到死巷,居然還真的等到了那班公車。馬車載著他穿過了牆,跨越到不可思議的奇幻仙境,踏著彩虹造訪了濟慈詩中所描寫的景緻,並結識從希臘羅馬到18世紀英國文學裡跳出來的活生生人物。經歷了這超現實的一天後,男孩迫不及待地告訴了飽讀詩書的文學學會主席,他最崇拜的邦斯先生,而邦斯先生在嘲笑奚落他之後,禁不住好奇,也被說動了決定一探究竟,結果天國馬車還真的又出現了,載著他們來到那個奇妙無比的世界,然而,精通拉丁文也熟讀各家名著的邦斯先生,不僅沒有如魚得水的快意,卻反而在那兒陷入了歇斯底里,他什麼也不敢看,什麼也看不到,最後爬出馬車就從雲端上掉了下去……
故事最後,駕馬車的車伕:但丁,對著驚惶失措的邦斯先生說了:「我是手段,不是目的;我是食物,不是生命。」詩的意義不在於背誦,不在於欣賞,而在於它觀看與理解世界的方式,這種對於自己人生與世界萬物的認識,能夠超脫出這個社會所給予你的既定印象與陳腐規範,能夠接納並欣賞非現實與非功利的美感,能夠訴諸真實感官與心靈上的激情或寧靜,如此,才真正可以接近到詩的真實意境。所以,把詩給背錯還結結巴巴的男孩,可以輕易地融入詩所建構的天堂,而學富五車、引經據典的老學究卻崩潰畏懼,最後只能重重地摔回人間,這正是佛斯特最殘酷而深沈的諷刺,生命的詩意不必然來自於學識與思辯,有時候更可能來自於最純真的直覺。
像是在佛斯特最成功的代表作之一【此情可問天】Howards End中,我們就可以看一組有著鮮明對比的代表:巴連安Leonard Bast與施亭璧Tibby Schlegel,兩人年齡相仿,前者是個身處中產階級最底層的小職員,過著拮据卑微的生活,但卻仍保有著一種或許看來毫無必要的信念,他透過閱讀自學與參與藝文活動,努力地試圖提升自己的精神生活品質,而對於他人(即使是對一個他已經談不上愛的真正邊緣底層女性),他則是堅守著承諾與信任,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幸福;至於後者,則是個不愁吃穿、就讀於頂尖牛津大學的公子哥兒,他的世界裡就只有自己,以及書本裡的學術理論,生命中既沒有同情也沒有激情,當他面對著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姊姊時,腦袋裡卻只有門外那份擱久了就不好吃的奶油蘋果布丁。
倒不見得說模仿小說【理查德法弗爾的苦難】The Ordeal of Richard Feverel裡故事的主人翁,不睡覺餓肚子在森林裡走上一夜,就一定比吃上一口熱騰騰的奶油布丁來得更有意義,重點其實在於,生命之中是否有著一種衝動,驅動著自己必須擺脫世俗的束縛,必須對抗平庸的視野,去做一些看來愚蠢可笑卻十足浪漫的事,因為自己明白,那種旁人眼中不切實際的荒唐行徑,正可以勾勒出自己內在的英雄形象,呼喚起生命裡的詩意。
當然佛斯特也不全然認同巴連安這個可憐兮兮的角色,他對詩意的追求也往往受限於他不足的靈性與艱困的環境,但就光是他這股追求的衝勁,便讓他成為了整個故事最關鍵的激盪者,搖撼了英國愛德華時期看似堅不可摧的階級架構。詹姆斯艾佛利執導的電影版《此情可問天》或許是佛斯特小說最成功的一次改編,編導似乎深闇作者對於巴連安這種無望追尋著詩意的同情與洞悉,用一種彷彿超現實的影像觸感,呈現了這個男子內在對美的想像。那也正是電影裡最具詩意的段落之一,這個衣裝有些邋遢、舉止並不瀟灑的男子,像是走進幻境中般,來到了一片藍色搖曳的野風信子,月光下拄杖前行的他,耳邊響起的,是約翰羅斯金John Ruskin對於自然美景如詩般的歌頌(註)。這段充滿靜謐之美的影像,是在巴連安剛閱讀完一段羅斯金的【威尼斯之石】後(上床與未婚妻雲雨)緊接著插入的畫面,觀眾理所當然會認定這是夢境,或至少是閱讀時腦海浮現的想像。但這美麗的幻覺還有個續篇,幾年後,巴連安在火險公司上班時,當他偷偷拿出星象圖來研究,接續下去置身森林野地的畫面又再度出現,我們仍可能認為那只是狂想、是白日夢,但隨後,巴連安為了妻子的魯莽而再度造訪施家姐妹的段落,便明白地告訴觀眾,那場夜裡的自然漫遊,其實可能是真實發生的情節。
這是個非常聰明而且靈巧的改編範例,運用了觀眾對電影語言習慣的誤導,刻意以謎樣的畫外音、光影和音樂,製造了適切的超現實情境,而當我們像是在人物的內在世界悠然地繞了一趟之後,才意識到幻象被落實成為真實發生的事件,這其中的落差會逼使我們去感受,那種破格冒險的慾望是可信的,而這個角色對詩意的渴求,便不會是荒唐虛浮的,反而更像是他在庸碌醜陋現實激流中,必須緊抓住的實存浮木。
在【此情可問天】小說中、詩意天平上的另一個極端,也是階級上的另一個極端,是魏家The Wilcox Family,特別是亨利與夏禮父子,兩個典型毫無想像力、全然臣服於社會既定遊戲規則裡的人(雖然這遊戲他們玩得很純熟),在他們的眼中只有現實,清楚裡面的脆弱與殘忍,卻毫無欲求去改變它,或至少去追求超越的美感。佛斯特是這麼描述魏亨利的:「他覺得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之下,而凡是他不知道的,都是不值得知道的事。」
但在魏家之中,卻有著一個和其他人完全相反的角色:魏茹絲Ruth Wilcox(亨利的妻子),她的生命本質卻是十足詩性的,而更奇妙的是,她的詩意並非如施家姐妹The Schlegel Sisters(這個姓氏讓人不禁想到德國浪漫主義詩人施萊格爾Karl Wilhelm Friedrich Schlegel)般,來自於家庭教養與廣泛的知性閱讀,而是一種草根性的、訴諸於直覺與感官的原始詩意。佛斯特是這麼形容她:「她並非飽學,甚至不夠敏感,奇怪的是她卻仍然能讓人覺得偉大。曼綺和她的朋友在迂迴討論思想和藝術時,能感受到有個超越他們的人在冷眼旁觀。魏太太既無惡意,甚至也不批評;她很可愛,也沒有說一句不客氣或不中聽的話。但是她和日常生活都落在焦點之外,讓人感覺模糊。在午宴時,她似乎比平常更朦朧,也更接近日常生活和可能更重要些的生活之間的分界線。」
這一種像是與生俱來的詩意究竟是什麼?正是我們下一篇文章所要討論的。
(註)
Ankle-deep, he waded through the bluebells.
His spirit rose and exulted as he breathed in the sun-drenched air.
The glorious day was in itslast decline.
Long shadows lay on the sward
and from above the leaves dripped their shimmering drops of gold-green light.
Moths and butterflies swarmed in merry hosts,
flitting here, glimmering there.
But hush. Could that be a deer?
The trees reared in mighty columns, their tops still radiant
in sunlight which spilling downward through the wealth of leaves,
dissolved at last in the darknessof the mossy earth.
Their color slowly faded from out of the flowers,
but their scent lingered to honey the air he breathed.
這篇詩文是在網路上查到的,豆瓣網上寫的是出自約翰羅斯金之筆(感覺十分合理,因為小說裡巴連安正在讀羅斯金),但小說和電影劇本裡都沒有這段文字,不過我遍查自己手邊所有的羅斯金文集(發現我其實沒有【威尼斯之石】的原文書),都找不到這篇作品,確實最大的可能是我閱讀收藏的羅斯金實在太少,但因為無法求證,所以仍有以訛傳訛的可能,特此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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