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打算在打工度假期間自己租車去玩
或是可能會在WWOOF的期間有開車的需求(?)
所以研究了一下台日駕照相互承認等等的東東
乍看之下還真是複雜
但後來才發現
原來我的「租車出去玩」的需求跟台日駕照相互承認是八竿子打不著關係低~
若你持有中華民國駕照,又想要在日本開車的話,有兩種方式:
1. 「拿到日本駕照」:這就是利用台日駕照相互承認的方法,你只要拿台灣的駕照日文譯本,就能到日本的「運転免許試験場(免許センター)」免試換取日本的駕照,適合後續會長期居住在日本的人。申請手續繁雜,除了日文譯本可先在台灣申請之外,其他手續需要到日本後才能辦理,且費用較高(詳細程序可參考這個人的部落格,我覺得她寫的很詳細:http://blog.kcg.ne.jp/blog/leeway/7006)。
2. 「拿護照+台灣駕照正本+日文譯本」:這種方式手續簡單,適合去日本觀光、滯留時間較短的人。只需事先在台灣申請日文駕照的譯本(監理處申辦)即可,譯本的有效期限為一年。去日本的時候只要帶著「護照、本國駕照正本及譯本」就可以開車、騎機車嘍~(但須注意,汽、機車要分別申請),手續費一張100元(參考網頁: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movie/mutual_favor.htm)。
所以,為了應付任何可能發生的狀況(說不定我哪天可能要騎機車送報紙?),我花了200塊分別申請了汽、機車(125c.c.)日文譯本各一張。結果發現(又是一次失敗的經驗?):只要申請汽車的譯本,就可以騎「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跟「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了;而申請機車(125c.c.)日文譯本的唯一功用,就是可以多騎一種車,叫做「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早知道就申請一張汽車的譯本就好了>”<
機車(正面)
機車(背面)
汽車(正面)
汽車(背面)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