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05
記得我們有約
當麥當勞叔叔走出房間,微笑地伸出右手,微微一用力地跟我握了一握,我知道自己,又跨過了一關,離那個在十六歲的那年夏天從來不曾想過的學位又更近了一步。
那年發生了什麼事情?一月十三日,看著電視新聞的三台聯播,經國先生辭世。十六歲,十六歲的年紀,在那個時候,以為所有的總統都姓蔣。隔天上課的時候,還有同學開始背誦著經國先生的遺囑,斬釘截鐵地說,這聯考鐵定會考!
無法認同她時空錯置卻堅持己見的猜題方向,笑著對她說,「祝妳好運!」然後在心裡面,隱隱擔心著政局的些微動盪,聽說,有人反對讓李副總統繼位,似乎,明示著副總統只是擺著好看的傀儡,好像,茶壺裡的傾軋爭奪即將無法掩蓋地噴發喧騰……
那年,也面對著打從一開學就要同學們寫上自己的姓名電話住址以及貼上相片,然後看到中意的就不時點名要人站起來轉一圈給他看,接著嘖嘖稱讚被點名的同學的好身材的怪怪國文老師(啊,他似乎沒有資格讓我用老師來稱呼他,就用對一般人的稱呼吧,某先生),一方面慶幸自己在那個時候長得十分安全,完全沒有任何的吸引力;一方面在心中替被他點名之後明目張膽地用著言語騷擾的同學感到憤怒,然而,更多的時候是無法理解為什麼其他老師以及校長可以要求每年的高一新生忍耐一年(註1),用著『可憐他吧』的理由,姑息著像某先生這樣的人繼續存在於我們的校園之中,騷擾著一屆又一屆的高一小女孩。為什麼我們只能忍氣吞聲地狠狠瞪著他,暗暗在心中滋生著所有惡毒的詛咒,希望他早點因為所有任何可能的原因(被車撞被人砍被雷劈被電擊被水淹被火燒,甚至,走路摔跤腦中風……)提早退休,孤獨痛苦地終老一生。是的,十六歲,因為一個令人生厭的男人,花樣的青春年少有了陰影的陪伴。
因為他,拿手的國文,不僅成了我最不想觸碰的學科,連寫作文的時候,也要不斷地提醒自己,隨便寫,亂亂寫,字寫得愈醜愈好,句子愈不通順愈好,平庸不起眼,才是安全的唯一準則,千萬,不能被某先生注意到,最好就不要被他認識,讓我無災無難地度過這高中第一年,然後,把他拋到腦後去,讓那樣的詛咒隨著一屆一屆的學生繼續積累,最後產生念力,讓他得到他自己應該有的報應。
阿Q地想著,前面二十幾屆學姊們(當時的導師也曾經是他的學生哪,受過荼毒的老師其實感同身受,只是,也真的沒有辦法做些什麼呢)的能量,已經讓他妻離子散(她的妻子跟他離婚,他的兒子不認他這個老爸,甚至去把他老爸給他的名字改掉,徹頭徹尾不想跟他老爸有任何的瓜葛),再加上我們這隨後的幾屆因為時空轉換之後更強勁的怨力(女性意識開始抬頭),他的孤老一世,絕對是指日可待的。所以,我們以時間換取空間,用我們一年的時間換取他永遠只能面對牆壁喃喃自語不再騷擾其他學妹們(他是不敢在外面說那些話的,因為,絕對會被揍,他只有在校園中,坐在講台上,有著那樣的權力的時候,才敢放肆地濫用)的空間,絕對是值得的。
之後的好多年,經歷了好多次的被騷擾事件,對著我自己,我開始懷疑了起來。是怎麼回事?為什麼,一個女性,活在這樣的一個社會中,得要忍受那麼多大大小小程度不同的騷擾?我,再平凡不過,沒有突出的外表,甚至,直到三十歲之前,身材,都還是被週遭的或親或疏或遠或近的『好心人士』努力試圖改造的標的……他們怎麼會知道,其實,那是刻意地讓自己不起眼,是為了躲過那一次又一次在不同空間不同時間不同場所的不舒服感覺,只是,從來也就沒能躲得過去。騷擾,充斥在成長的記憶中,在校園內,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在公眾空間中,當然,也在工作場所裡。
美麗的女性胴體可以被拿來用情色的言語猥褻,不符合所謂美學標準的皮囊飯袋依舊躲不過低俗笑話的調侃。女人的身體,似乎,不再是女人的身體,而是男性的玩具,可以恣意拿來取樂。以往,在不文明的年代,一頭棒下,拖進山洞草叢裡面,誰管誰生理心靈受創?動物嘛!今日,幾百萬年的演化,法律規範了,行為上不可以那麼野蠻了,但是,心裡面呢?如果,不是因為在某種認知上面依舊那樣地相信,相信著女人是可以拿來消費的,就不會一天到晚掛在嘴巴上過乾癮,似乎,光說,也可以是一種滿足。
時間,真的可以換取我所希望的自在空間嗎?不說話,隱忍著這些事情的一再發生,或者假裝著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是不是真的就能讓在我後面出生的女孩子不再需要忍受我所忍受過的一切?好像,並不是這樣。
之前曾經和學弟聊天,聊到了男人看A片的普遍習慣,問著他,到底,那有什麼好看。他說,其實,就像吃飯一樣,沒什麼特別,對男人來說,一種正常的生理需求而已。問他是不是也有著幾片A片,可否借來瞧瞧?
尷尬的他似乎不太知道該怎麼回答我的要求,或許,從來也沒有女生跟他借過A片的經驗,但是,我想他可能被我的一臉誠懇所感動(其實是他知道我的纏字訣打狗棒法已深得黃蓉真傳,如果不趕緊打發我,他可能沒辦法進行其他事情),所以,千挑萬選了一部比較『正常』的片子,然後千叮嚀萬交代,這些只是A片而已,沒有任何的美感,不需要在乎劇情,這些,都只是解決生理需要的工具而已,不用想太多,沒有太大的意義,而且,幾乎所有的男人都是看這些片子長大的……
老實說,我很努力支撐著自己的耐心,把那部莫名其妙的性侵害片子看完。整部片子裡頭,真的,一如學弟的事前警告,不只沒有劇情,簡直是沒有腦袋,充斥的只有男性的性慾發洩。
當我把片子還給學弟的時候,忍不住地問他,看著性侵害的片子,男人,怎麼可以高潮得起來?一方面訝異我竟然可以忍受那樣的無聊把片子全部看完,另一方面他說,這,已經是比較『正常』的A片了。還有更多更扭曲的片子,他猜測我一定會無法接受,所以過濾過了。至於我問他的問題,他說,其實,大部分的人並不會去看劇情,甚至不去看女優的表情,身材才是他們關注的重點。那,其實,並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商品。有點像吃肉的時候,我們不會想到動物會不會痛一樣……
但是,那是一個完全不舒服的表情呀!不管那是因為女優自己知道她的角色會是被侵害的人,所以『演出來』的(如果那樣的麻木真的是需要被演出來的,那我真的得說,她演得入木三分),還是實際上她就是感受到了那樣的不尊重,在那樣的過程中,並不是愉悅的呀!在不愉悅的女伴面前,有什麼樂趣可言?
學弟跟我說了一句話:「以妳的角度來看,她是難受的;但是以許多男人的角度來看,他們是在服務她,是讓她爽到,因為他們爽了,她應該也是爽的……」
盯著他,我,不寒而慄。
不是因為學弟這個人,我絕對相信他可以知道A片和現實的區別。他是少數幾個讓我放心討論一些事情也不用擔心他們有著什麼樣過度解讀的男生,也是少數幾個可以和我用著相同語言對話而不需要有太多前置背景介紹的男生,但是,他說的實在話,讓我眼前烏雲密佈。
男人,看著A 片長大。用著A片裡頭的劇情,建構著他們對女性的了解,即便不是全部。只是,那樣的所謂了解,跟實際上的狀況,有著多少的差距?哪個女人被性侵害之後,會起身跟加害者說,「謝謝你讓我爽到」?但是,有多少的男人可能相信著,那或許只是因為社會道德的制約下的羞恥感,所以不願意承認其實在過程中可能有著高潮?不過,姑且不論在那樣的情況下會有多少女人得到高潮,難道,真的有人會相信,那種在暴力(我對暴力的定義是:以武力或權勢做出,或強迫他人做出,違背他人意願的事情)脅迫之下所發生的非自主行為對一個人的傷害與影響可以由高潮來做所謂的『功過相抵』?
從小到大,男人所受到的暴力威脅,一直就比女人來得少。不相信?男人去上廁所需要結伴同行嗎?在台灣長大的男人會被告戒晚上超過十點最好就不要出門了嗎?會跟男人說,搭計程車之前最好請友人先記下車牌號碼?會要男人隨身帶著哨子?在學校裡面有沒有哪一堂課是要來教男人防身術的?如果,不是這個社會的空間對女性安全的威脅遠遠超過男人,那,為什麼我們女生就得要這樣被諄諄告誡,小心安全小心安全?
那,會不會,因為對自身的安全沒有太多戒慎恐懼的經驗,所以,也很容易地覺得,只要是不動武力沒人流血的性侵害,其實就不算是侵害?同理可證,只是嘴巴說說,眼睛瞄瞄,屁股捏捏,胸部碰碰,又沒有什麼太大具體騷擾事證可以列舉傷害的騷擾,也不是什麼大事情。做的人感覺舒服,受體,應該也不會有著太大的不愉快,對吧?雖然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但是,我們喜歡的事情,別人應該也會喜歡吧?所以,我是好心讓她舒服耶!
是嗎是嗎是嗎?
如果不相信女人的難過真的是難過,感覺不舒服真的就是不舒服,那,或許得請男人自己,假設自己被性侵害吧!假設自己被五花大綁,被不存在於性幻想對象中的人強行進入體內,然後被侵害之後還不保證能夠活命,只要這樣設身處地地想想,或許,就可以理解,女人,在擔心什麼,在不舒服什麼。
如果,不認為那樣似乎無傷大雅的騷擾根本沒什麼,那麼,或許,請那些男人想想,走在路上,或者搭大眾交通工具的時候,自己的蛋蛋沒事就會被陌生人(最好想像那種會讓自己渾身起雞皮疙瘩的陌生男人/女人)摸兩把,同事開玩笑的主題老是圍繞著的自己下半身的尺寸大小,上班的時候被要求穿緊身短褲來提振工作效率……
那或許他們就會願意相信,在被迫的狀態下,在不是自主的情形下,就不會有所謂的舒服的可能。
十六歲那年,跟自己有著約定,約定著,要讓像某先生那樣的人,可以愈來愈少。將近二十年後,我們的社會,因為一群前輩先進的努力,終於有著一些法律的依據來處理這樣的類似情況,但是,或許,更需要繼續做的,是去讓這個社會有著愛惜自己,尊重他人的根本體認。
記得,我們有約。約定著,要讓這個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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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們有約(發行日期:1988年10月)
演唱:葉歡 詞:陳樂融 曲:陳志遠
當陽光照亮心上 溫暖了每個夢想 總會想起凝視我的那片雲
是不是路正遠 是不是會改變 我的心 一如從前
當燈火漸漸熄滅 忍不住多看一眼 那條最初到最後的地平線
帶我走過曠野 帶我走出黑夜 給我愛 給我思念
記得我們有約 約在風雪另一邊 所有的心都睡著 還有我們迎向藍天
記得我們有約 約在日出的那一天 就在誓言的終點 以愛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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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曾經跟馬修的娘聊過,才知道,那真的是那個年代的斑馬城的小女生的夢魘!一個明顯不適任卻無『法』,真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予以解雇的老師……當所有的警告都沒有了用處,當沒有考績獎金對他也沒影響的時候,設法不逼一個人上粱山,做出傷害性更大的事情或許是那時候其他師長們的考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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