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0
為了將上星期沒走完的行程走透,今天再上滿月圓風景區。
這次,邀了學弟同行。因為抵達時間較晚,停車場已無位置,再繞一圈,發現路邊有個小小樹林,似乎可以停車。但守在樹林口的大男孩告訴我們,這是私人土地,要停車的話,需要跟他們購買一百元的時蔬水果。
耶?這哪招?我從來沒想過可以用這招呢!想想,我也是需要買蔬菜,那,可以停車,又有蔬菜,應該還可以啦!所以,停好車之後,選了三把山芹菜(50元),一顆大蘿蔔(20元),兩顆小木瓜(32元),才完成了買票停車的手續,繼續往山裡移動。
一路上,一邊更新幾個月沒見的資訊,一邊詢問多層次分析研究法的適用時機與相關問題(學弟說他搬家工人的階段性任務已完成[是說真的也不忍再荼毒也進入四十關卡的書生啦],接下來這階段,就是我的統計諮詢囉),ㄧ邊聽著爬坡時學弟因為專注於論文發表而忽略鍛鍊身體的沈重氣息,有種惡作劇得逞的邪惡小開心,嘻,不是只有我體力變差,還有人陪呢!
滿月圓瀑布,絕對不能只在觀瀑亭遠眺,走進瀑布的山谷,感受濺起的細微水分子,是這段路程的必須。不過兩次的造訪,真的有個感覺,一次要走完整個園區,體力,真要好好訓練才行耶!這次因為走青壯年行程(速度比上星期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的長輩伴遊團還快上許多,兩個人不知道在追趕什麼),儘管路程較短,回到住處,鎮痛乳膏還是需要出動來緩解膝蓋的小痠痛了說!
不過,其實,這篇碎念,我想要講的是一個今天因為購買停車場蔬菜跟一則新聞所引發的思考。
回到住處之後,聽到新聞報導著曾經似乎是「自立楷模」的布丁三姊弟最近的風波。聽著記者對這三姐弟面對網友的爆料的回應、阿嬤的解釋,我心裡浮出了一個念頭:其實,這只是「我要賣你的跟你想買的不一樣」的例證而已。
三姊弟當初賣豆花,被形塑出來的是,母死父離家,好辛苦的阿嬤照顧他們長大,他們,很自立自強地用著自己的努力在賣豆花,希望大家多多幫忙這些自立自強的孩子...但老實說,他們並不是在賣豆花(雖然他們想賣豆花,也看似在賣豆花),他們賣給大家(或大家想買)的是「感覺自己是好心人的自我認同」,豆花,成了附帶商品...不過,或許,他們也不必然很清楚地意識到自己其實是在利用大眾的愛心獲利,畢竟,還有一個豆花這樣看似合理的附帶商品當成美麗的包裝,讓他們有個「自強三姊弟」的美名。
然而,當有網友看到他們用著iphone,去高檔餐廳吃飯,當然,會感覺到被欺騙的受傷,因為,當初網友不是因為喜歡這三姊弟豆花才去買的,是因為這三姊弟是「自強楷模」,「值得」幫助(實則是為了滿足自己「有愛心的自我認同」)。但是當發現自己竟然,買到的是「被人家利用的自我認同」(人家只不過想賣你豆花賺你的錢),於是,一片嘩然。
只不過,這樣的操作手法雖然不陌生(車站賣口香糖的阿婆,販賣愛心餅乾的機構,其實都如出一徹),但也讓我有更多的思考。
當初,既然三姊弟希望大家因為看到他們的困苦來買豆花,那,大家也配合演出順了他們的意。買豆花不是因為豆花好吃(我不知道好不好吃啦,但,買的人應該不是為了豆花而去買的),而是因為他們的「困苦」。所以,今天,沒那麼困苦了,那也絕對不可以表現出來,不然,生意鐵定受影響,因為自始自終,賣的,就是「困苦」。
想要人家看到我們困苦而來消費,那我們就得一直展現困苦來維持他們的願意消費...好吊詭,卻又很示現。
反觀一般會因為想滿足自己「有愛心的自我認同」的消費者,我也覺得很有趣。幫助人家不就是希望人家可以過得更好嗎?當人家真的過得更好了之後,為什麼要生氣呢?會不會是因為一旦開啟這個「有愛心的自我認同」的模式,就可以要求對方要繼續用著「困苦的受助者」的姿態來履約(讓我們滿足自己),否則他們就違約?
雖然同樣的,「我要賣你的跟你想買的不一樣」,你要停車可以,買一百元的蔬果吧!然而,雙方清清楚楚的明白,這就是契約,都沒有感覺被欺騙。而且,他們的蔬果品質沒有不好,回到住處後,炒了山芹菜,還意外地清甜,讓我下次願意再去買菜順便停車,賣方,達到他們行銷商品的目的,還讓買方感覺舒服。因為,產品夠好到買方願意特別為他們的產品再去消費一次。
那就算蔬果品質不好,買方也清楚,自己只是買停車位的使用時間而已。
販賣愛心這樣的行銷手法不是不能用(其實已經被濫用),但是,產品本身應該才是重點!
那那些想要滿足自己很有愛心的自我認同的人,其實,也不用那麼光火!因為呀,一次消費,就要人家一輩子不翻身,一直困苦下去,那,也太過了啦!當人家不再賣我們「有愛心的自我認同」,就,再找另一個賣家就是了咩!反正從古至今,賣這項商品的賣家,從來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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