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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7 22:01:21| 人氣5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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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翻譯:

 

51.只有那些作家真正是「一個」作家時,他們才具有相同的論述類型。

    1.在哲學的圖式當中的學派概念。

    2.一個對象越是已被各式各樣地看待,前述的準則[第50小節]便越是必定受到此一對象的限制,並且單元必定更少地優先。

 

註:

 

51-1.同一個學派所論述的類型是相近的,在某種程度上似乎可以看成是「一個」作家。

51-2.但是如果一個對象已經被各種不同的方式加以論述,藉助作家的個體性來加以理解此一對象似乎就不再是最優先的事情。

台長: Aiste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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