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1-02-27 13:26:06| 人氣59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0.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原文翻譯:

 

50.所有的作家在一種平行並列的關係中,在這種關係中他們都被當成處理相同對象的「一個」作家,才能成為被想像的。

[這是]為了科學上不可理解性[所訂立]的準則。然而,人們必定不能夠超出準則的界限,並且純粹地將準則應用在語言學上的不可理解性。

[對此而言的]普遍的圖式是哲學。所有事物在它們自己的國度裡形成了「一個」圖像(Bildung),但是這種圖像是藉由大量的個體性和許多相對的立場所才生動起來。

一位作家必須說的並且難以理解的越多,此一準則就越多地可能僅是許多先前的準則的補充。

 

註:

 

50-1.這裡所談論的似乎已經超出文法的詮釋所要處理的範圍,「一個」作家作為部分,所有作家作為整體,這所涉及的應為個體性上的詮釋學循環。然而,史萊馬赫似乎在強調只有在先前的準則無法發揮效用時,此一準則才做為補充的準則而出現。

台長: Aistesia
人氣(596)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教育學習(進修、留學、學術研究、教育概況) | 個人分類: 文法的詮釋面向 |
此分類下一篇:《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51.
此分類上一篇:《普遍詮釋學》文法的詮釋面向4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