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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18:46:31| 人氣2,28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中資來台》買住宅 滿3年可移轉 飯店業意願高 中國商務部想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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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資來台投資4步驟
* 聯合晚報╱記者沈明川/台北報導 2009.07.01

中資若要來台投資,該如何申請許可?我國經濟部官員表示,中資來台投資要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但如果有任何投資障礙或問題,則可找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尋求協助。

投審會官員表示,有關中資來台的相關申請程序與申請表格,可逕自投審會網站下載。

1.至於申請程序,首先要申請核發公司/商號名稱及營業項目預查表,其中公司申請在經濟部商業司,商號申請在北高市政府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2.第二道程序是,檢附投資申請書、預查表影本、投資人身份證明文件箭代理人授權書正本等,向投審會提出申請。

3.第三道程序是,匯入資金,並檢附審定投資額申請書、匯入匯款通知書、買匯水單正本及投資事業籌備處銀行存褶影本等,以完成資金審定。

4.最後就是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其中實收資本額逾5億元,向商業司申請登記;5億元以下,向北高市政府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申請登記。


■ 中國客買住宅 滿3年可移轉
* 聯合報╱記者王光慈、李順德/台北報導

第一階段中資來台投資項目及配套辦法昨天正式公布,為防止中資炒作房市,政府明定中國人民在購買住宅後,必須登記滿三年才能移轉。購買辦公住所與廠房無此限制。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表示,這是參考新加坡作法所訂的配套措施,也是實踐馬英九總統的政見。馬總統在競選期間曾公開承諾,未來不會讓中國人民來台炒樓。

新辦法規定,中資企業因業務需求,可在台購買住宅、廠房、營業處所或辦公場所。

銀行貸款原則上比照本國人,約為房價的七至八成。但在台無住所的中國人民欲辦理不動產擔保放款時,則要以擔保品價值的百分之五十為上限。

取得不動產的中國人民,每年來台的總停留時間從現行的一個月放寬到四個月;每次停留期限和次數則不限制。為防止中國人民轉讓不動產後仍在台滯留,地政機關需負責通報中國籍人民轉讓不動產的相關資訊。

至於開放中資來台投資的金額,以廿萬美元為下限。廿萬美元以上,得申請二名中國籍專業人士,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每次停留期間不得逾一年。

中國籍人士每次停留不得超過一年,隨行配偶若為中國籍,不得在台就業,若為外國籍,則按外國人士在台就業相關規定辦理。未滿十八歲的子女,可申請就讀與學歷相銜接的各級學校或外僑學校。中國籍人士原則上停留不超過一年,但如果獲准停留超過一年,中國籍人士可以和配偶、隨行子女一起享有健保。

傅棟成說,接下來六個月是政策宣導及實驗期,政府會循序漸進,加強對中資企業的宣導及招商工作,但不可能馬上會有大量成效,外界不要預期太高。


■ 無居留權的中國客 房貸最高5成
*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9.07.01

因應中資來台的金融需求,金管會昨天宣布,開放中國籍人士可在台灣的銀行業做新台幣存款及借款。

其中,擁有居留權的中國籍配偶,可在台灣的銀行存款、貸款、申請信用卡;貸款成數比照台灣人。

至於在台無居留權中國籍人士,只能申辦購屋貸款,但成數不得超過五成,而且貸款條件不得優於台灣民眾。來台投資設點的中國企業購買不動產,貸款成數不設限。

另外,兩岸匯款由原本的列舉開放改為負面表列,外匯指定業務分行將可承做兩岸授信業務。

金管會昨天公布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放寬兩岸金融服務範圍。

銀行局副局長蕭長瑞說,以往兩岸匯款採取列舉規定,只有明定十五項目能夠匯款,例如捐贈親友、設立中國辦事處的辦公費、中國籍人民合法繼承或領受台灣人遺產等。隨著兩岸往來日益頻繁,許多匯款已超出這十五項範圍,例如,台灣配偶的保險金匯往中國的非繼承者、官司敗訴付給中國的賠償金等。

蕭長瑞說,今後不准匯往中國的款項,只限未經投審同意的投資款,或買賣股票的利得等等。


■ 中資置產 免申報資金來源
* 經濟日報╱記者林庭瑤、蘇秀慧/台北報導 2009.07.01

政府昨(30)日公布放寬中資來台購置不動產,來台投資中資企業可以購買辦公室、廠房及員工宿舍;中國人民來台購置住宅,可以辦理房屋貸款,同時不須向政府申報資金來源。

政府評估開放中資來台後,國內房地產的受惠效應最強,尤其是商辦的價格。但防止波及住宅價格,中國人民取得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後,於登記後滿三年可以移轉。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指出,購買住宅,三年後才得移轉,是避免中資炒作房地產,但購買商辦則不受此限制。

耗時近11個月,開放中資來台昨(30)日終於上路。行政部門評估開放中資來台後,第一波對台灣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房地產市場,至於製造業、服務業和公共建設的影響恐怕要到明年初才會較明朗。

傅棟成指出,政府修改「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大幅鬆綁現行對中國人民購買不動產的限制,即日起上路。

辦法指出,開放中資因業務人員的住宅、廠房、營業處所、辦公場所需要,得取得不動產。規定同時指出,中國人民來台購買不動產,不再需要向政府說明這筆錢的資金來源。

在貸款限制方面,中資投資人在台購買房地產時,銀行貸款原則上比照本國人,依照現行市場多為房價的七至八成。但,中國人民若沒有住所卻要辦理不動產擔保放款時,則要以擔保品價值的50%為上限。

在停留期限上,放寬取得不動產的中國人民來台停留期限。依規定,中國人民每年來台總停留時間,從現行的一個月放寬到四個月;至於每次停留期限和次數則不做限制。

另外,馬總統在競選時,曾承諾不會讓中國人民來台炒樓,於是參考新加坡對外國人取得住宅限制規定,明定中國人民取得的住宅,所有權登記完畢三年後可以移轉。


■ 中國飯店業 登台意願高
*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7.01

中資最關心投資審批的時程和細節;現階段開放項目中,旅遊飯店業看好兩岸觀光商機的投資意願最高昂,中資也期盼金融業、食品加工業能儘速鬆綁投資。

● 中國國企也想投資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6月赴中國上海舉辦中資來台研討會,稅務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楊明珠表示,不只中國籍企業對來台投資有興趣,連中國的國有企業都要求安排個別說明,甚至詢問來台灣上市的可能性。

楊明珠表示,近來中國各行業公會更是紛紛湧入台灣,包括國有企業、服務業、公共工程、紡織業、電子業,都陸續來到台灣參訪各產業的投資機會。

資誠針對中資來台的相關辦法還印製了投資手冊,中資企業拿到時都訝異台灣的工作效率,直呼「沒想到法令才剛出,就有投資手冊可以讀了」。

楊明珠指出,中資不但想賺台灣人的錢,更希望把握中國客來台灣的商機,因看好兩岸直航後的觀光商機,旅遊飯店業對於來台投資最熱烈,希望能共享兩岸觀光旅遊的大餅;最積極的還是金融業,中資金融業早已蓄勢待發,只待兩岸金融合作監理備忘錄(MOU)一簽訂,就可望來台設分行。

楊明珠說,中資企業對台灣食品業衛生健康的認同度高,也很希望藉由投資學習台灣的食品工業技術,希望下次食品加工業能夠列入開放項目;此外,中資現在投資不動產只限於自用辦公室,未來希望進一步適度鬆綁中資投資台灣不動產。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部營運長吳德豐表示,由於中資企業來台投資要先經過董事會同意,投審會應儘速公布審批細節,並明確宣示對陸資是否有特別要求,有助於中資內部評估。

● 就怕重複課稅

吳德豐指出,中資現在對台灣只有「基本的概念」,對來台投資的具體法令規範和審批程序都還不了解,他們害怕審查的過程如中國般冗長,也關心會不會兩岸重複課稅。

吳德豐說,不只中資企業關心開放投資的進度,連中國的稅務機關也很關心中資開放後的兩岸稅制,擔心造成企業的稅務問題,資誠預計兩周後還要赴北京舉辦研討會,同時對中企說明投資辦法公布後的相關配套進度。


■ 中國商務部想來台設點
* 經濟日報╱特派記者林安妮/北京三十日電

中國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唐煒表示,商務部近期將指導有關商、協會,率領中國相關領域骨幹企業赴台考察;他期盼,台灣能准許中國非營利組織在台設立辦事處,協助兩岸經貿合作更上一層樓。

中資來台辦法30日生效,唐煒在中國商務部網站定期與網民交流的欄目中,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表示,樂見台灣推出中資來台辦法,中國商務部也將全力協助中國企業來台投資。針對中國商務部是否有意來台設立辦事處,協助更多中企投資台灣,他則說,有需要,但期盼台灣開通政策。

中國商務部特別選在6月24日至7月3日,由主管對台經貿業務的司長唐煒坐鎮,以「談大陸與台港澳地區的經貿合作情況」為題,與網民交流,顯示中國也有意在台灣昨天宣布中資開放政策之際,做策略性表態。

我國經濟部即日起受理中資來台投資申請,中國商務部近日也將指導有關商、協會帶領商貿流通、汽車、機械工業、紡織、公共建設、海洋運輸等行業骨幹企業來台考察,了解台灣投資環境。唐煒指出,中國產業考察團來台期間,除了與台灣企業洽商和項目銜接,還會舉行高層投資論壇,就中國企業來台考察情況等問題,與台灣各界交換意見,爭取推動赴台投資取得實際進展。

唐煒表示,隨著中國經濟發展和產業層次提高,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具備赴台投資的能力和實力,商務部將密切關注中國企業對台灣投資辦法的反應,適時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服務。

他指出,台灣推出的辦法是否對中國企業有吸引力,必須根據市場經濟,總體考量政策、市場、服務三方面認定,而這些也必須從實踐的效果才能得到驗證。

中國商務部素有該國國務院「天下第一部」之稱,不僅總攬外商在中國投資,也掌管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審核大權。目前商務部在主要貿易夥伴、港澳與多個國際組織均設有據點,隨著兩岸邁入雙向投資時代,中國商務部是否考量來台設立辦事處,也格外引人關注。

唐煒說,中國設立辦事處必須考量兩個層面,一是兩岸經貿互動工作是否有需要;第二是在台灣設立辦事處的相關條件是否具備,目前看來,「第一點無疑是成立的,但第二點的政策環境還沒有實現。」

他解釋,目前台灣的相關政策還沒有延伸到允許中國非營利組織在台設立辦事處,不過,中國商務部希望台灣根據兩岸經貿工作發展的實際需要,儘早推出允許中國非營利組織在台設立辦事處的相關辦法,推動兩岸經貿合作繼續上台階。

台長: 台北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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