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怨魂
面對「魂」的長篇大「怨」(神魂怨嗟既久矣),「屍」再也按捺不住,起身反駁(anti-thesis),其駁斥點正是從體魂主從的角度切入,對應前一段「魂怨屍」的慾望罪行。同樣是論證心體主客的議題,「屍」緊咬住「魂」應為主(主畀爾靈尊且美,知覺聰明種種全,居然肖似一天主)而已身為僕(使我時時役爾前,我本區區一隸僕)的論點,認為「魂」具有主動思考的能力,「屍」(或生前的身體)只不過是受役於「魂」,「魂」倘若不給指令,或者「魂」不鬼迷心竅的話(迷俗痴狂肯相殉),「屍」(身)根本不可能恣意妄為(理道自家宜主張,豈宜隨我任追逐;縱我有時矯命行,亦當御之使馴伏……爾原是主反讓余,自甘為我作馬驢;軀受魂制自有道,饑之渴之任所如;我若非爾授之意,毫釐不能自起居;我生我長我行事,與爾相倚似輔車),所以「魂」才應該負起所有的責任,何況如今所受蛇蟲咀咬之苦的是「屍」(身),而不是「魂」(蛇虫咀我我不禁,去去遠逃休來認)。
以上第一部分的「魂怨屍」與「屍怨魂」,就像是辯論正反兩方的「申辯」,所以篇幅均較長,且點出了兩造辯論焦點之所在,即誰該為生前的縱慾與死後的磨難負責(請詢眾論責攸歸,歸神魂兮歸血肉),相互指責,兩兩相怨。雙方「申辯」的修辭策略頗為類似,先是簡單起個頭,點明如今的慘況,然後再話說從頭,將人生在世原有健全完美的景況描述一番,緊接著便急轉直下,數落對方鬼迷心竅所導致的人生窘況,並將責任與過錯推諉給對方,強調自己是無辜的,最後則再一次地強調如今的慘況,以加深對方的罪惡感;整個申辯策略大致是「起、承、轉、合」的修辭過程,保守、持中、不走險招,以贏得「眾論」(就像是陪審團)的勝決。對「眾」(即陪審團)而言,其實並不容易做出公正的判決,因為「屍」與「魂」的辯證,正像是人(眾、陪審團)的身體與靈魂孰為輕重之辯,不論判誰輸贏,都將反證人本身的道德判準偏頗,唯心派與唯物派便應運而生,後設地說,此兩派的爭辯亦將綿綿不休。
魂屍互答
接下來便進入「答辯」階段。在「魂答屍」的部分,「魂」認為「屍」的耽樂縱慾過度(狂乎迷乎爾在生……奈爾眈世樂不輕),即使想管束,也管束不了,怎麼反過頭來,好像是「魂」錯了似地(正理我應拒絕爾……到今我反被累多,真如家賊害其主;陷我墮落罪坑中,道是我差招爾侮)。然而,在「屍答魂」中,「屍」強調天主賦予「魂」明悟與愛欲(記含明悟與愛欲,天主與爾恩無窮),理性與感性如何取決,「魂」應該要有能力可以區分(爾既有能能制我,爾合愛主積善功;若然一切無感溺,我亦奚能身為戎),能者多勞,恩多罪叢(但論罪來各不同,受恩多者罪多叢),否則到最後「屍」(身)所受的苦難無止無休,對誰都沒有好處啊(嗟嗟永久苦難堪,不了不休怎能受)!「屍」「魂」本應同甘苦共患難(一意遵崇天主命,爾我同樂永無憂),一旦遇有邪魔詭計、鬼迷心竅的慾望誘惑時,擁有天主恩賜明悟與愛欲的「魂」就應該擔負起分辯是非黑白的重責大任,身心(或「屍」「魂」、「體」「靈」)才能夠永享清明。答辯至此,結論似乎很明顯,責任的歸屬也很清楚,當然,這樣的答辯結果其實也代表著艾儒略╱聖伯爾納╱天主教的性靈為上的宗教靈修觀。
緊接著三段簡短的「屍」「魂」問答,主要在討論贖罪(redemption)的可能性,「屍」似乎依然本性不改,為了能夠脫離地獄的酷刑,還想要以賄賂的方式以達目的(若求脫免幽冥苦,可曾賄賂買得誰);「魂」則認為,如果可以贖罪的話,怎麼還會有地獄(嗟爾而今望罪贖,贖罪何曾聞地獄)?更何況,從來也沒聽說過誰可以用賄賂的方式而避得了地獄酷刑(萬金施捨更持齋,未有一人脫桎梏)啊!
魔見與魔說
相較於之前的「屍」「魂」相怨與答辯,敘事者乃是以性靈、性格、行事、作風為描寫「屍」「魂」差異的重點,我們完全看不到「屍」「魂」的外在形貌究竟為何,也許因為「某人即每人」的反身認同,讀者可以依據自身的形貌個別加以訂定之;但是從「魔見」開始,敘事者花了許多篇幅描寫「魔」的形貌:「踰炭黑」,「口吐硫黃熾火炎,手持鐵矛苦相逼;齒如爬鋤鼻出蛇,耳瀉臭膿不可即;額角崢嶸赤髮撤,狀如野豬又如獺」,尤其是對於「口、齒、耳、額、髮」(集中於頭部)的多處特寫,真個是「萬筆難繪其醜模,萬紙難書其兇慝」!相對於「每人」、或「屍」、或「魂」,「魔」在敘述脈絡與閱讀認知心理上,全都指向一個「他者」的功能角色,因為是「他者」,「魔」被形塑成一個異類的組合,一個礦物(硫黃)與動物(蛇、野豬、獺)所組成的四不像,一個諸多穢物(臭膿)怪形(齒如爬鋤、額角崢嶸、赤髮)的綜合體,一個不斷化身變形的魔體(從「兩魔」變為「上下左右魔類多」,再變為「諸魔」),對於被「揪入地獄」者,施加難以想像與承受的酷刑:「擒鎖靈魂若拉之,魂哭哀哀遭鬼殺;上下左右魔類多,往來咬囓十九八;得魂跳躍其摧擠,爭誇彼輩之慧黠;欲比世刑倚無算,勝似熱錫鎔銅灌;咬牙怒齒剝膚皮,魂至此際罷且亂」,單從文字描述的動作裡頭,至少就有擒、鎖、拉、殺、咬、囓、摧、擠、灌、剝等,讀之聽之,無不令人毛骨悚然,膽顫心驚,至少對晚明清初的江南信眾、非信眾、準信眾來說,以佛教裡頭的十八層地獄試想之,並不陌生,此番對於「魔」的描寫,應可達到懾人效果。
面對這可怖的「魔」,以及隨之將至的地獄酷刑,「屍」「魂」除了「大號泣」之外,就只能祈求耶穌給予其生前罪行以「寬慈」了。從天主賦予明悟與愛欲,到不明是非,走入歧途,導致縱慾過度,使成罪身,繼而引發「屍」「魂」對辯,臨死入獄受刑之際,向耶穌告解祈求寬慈,以贖罪身,這一線性時間系列的過程,不正是《聖經》的永生觀點嗎?在「魔見」一段當中,結合先前的「屍」「魂」對辯,與此段「魔」「獄」酷刑的驚怖懾人心理作用,最後帶出施以寬慈的耶穌,讓讀者與聽眾在具有彈詞形式的敘事結構中,自然地接觸了耶穌與天主,以及整套精簡化的救贖宗教觀,潛於無形,且默化於心,而這也正是辯證戲劇詩文體,最具說服力的地方。
就在「屍」「魂」苦苦哀求天主垂憐、耶穌施慈的當下,諸魔一起高聲大喝:「到今遲了千萬分,縱爾頻呼主名號,豈得垂憐徼赦門;若怕幽陰長痛楚,生前胡不善為群;爾禍爾招爾自受,何為對我妄紛紜」,痛罵生前不為善、不為群,到了死後才在那邊哭天搶地,求主垂憐,這一切不是都太遲了嗎?自作自受,莫怪諸魔無情。這段「魔說」,雖然只有短短的八句五十六言,尤其最後四句(若怕幽陰長痛楚,生前胡不善為群;爾禍爾招爾自受,何為對我妄紛紜),根本就是勸世良言,和歐洲中世紀道德劇《每人》(Everyman)有其異曲同工之妙,終歸一句話:生前為善、積善,Be good!可以再牽強附會一些地解讀:這段「魔說」所押的偶句韻腳為「分、門、群、紜」,押ㄣ韻,或可寫成「恩」韻,這不就在暗示世人,即使表面上是「魔說」鬼話,但凡萬物,無不有主恩藏在!
夢醒與小結
幸虧這一切都只是一場夢,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夢過也會留下警惕。做夢的「某人」醒來之後,立刻看破世間浮榮與虛華(而今勘破世浮榮,田宅貨財俱幻影),一心事主,心無旁騖,信無異教(不如緩之勿亟圖,一心事主哀祈請;堪嘆世人為慮錯,隨俗波流如水落;善根美質都不存,智變痴愚厚變薄;異端蜂起正教微,茫茫宇宙迷真學;熱鬧場中爭是非,鬨然如鬥終歸寞);如此一來,便可以「不懼三仇圖七克」,「三仇」指的是肉身、世俗和魔鬼,「七克」指的則是去克服七宗死罪所引發的種種罪尤與非義言行。
不斷地總結、重複、提醒、勸戒,是這段「夢醒」後主要修辭策略,綜合運用七言古詩、彈詞、勸世歌等形式語言,念茲在茲的,就是勸善、悔過、信主、求主垂憐、傳福音,所謂的「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或是「西學為體,中學為用」,在這裡已經不那麼容易分別,毋寧將它視為混文體的宗教勸善小品還適切些。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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