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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9 15:14:09| 人氣6,68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五無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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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皇寶懺釋義

接下來說《地藏經》裡所說的五逆罪。

「若有眾生不孝父母,或至殺害,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父母雙親有養育之恩,塵劫頂戴,四事供養,縱使毫無怨言,尚不能報鴻恩於萬一。《正法念經》說有四種恩,甚為難報;「一母、二父、三如來、四說法師」,此四種恩大難報。我們的生身得自於父母,法身慧命得自於如來,如來不在世,從說法師處長養法身慧命。如何可以忘恩負義!若能供養此四種人得無量福,現前必定為人讚歎,將來能得無上菩提。何況不孝順父母,乃至於將父母殺害,這是五逆大罪之一。一定要墮入無間地獄,受千萬億劫的長時間的苦難。想求出離地獄遙遙無期啊!觀佛三昧海經云:「佛告阿難,若有眾生殺害父母,罵辱六親,作是罪者,命終之時,揮霍之間,譬如壯士,屈伸臂間,直落阿鼻大地獄中。」阿鼻地獄一日一夜等於閻浮提歲月六十小劫。這樣壽命要經一大劫,如果是五逆者,受罪要滿五劫,所以說求出無期啊!

 

「若有眾生出佛身血,毀謗三寶,不敬尊經,亦當墮於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假使有的眾生,想傷害佛,令佛身出血,或者毀謗辱罵佛法僧三寶、或者對於法寶等尊經不恭敬、輕慢污穢、隨處放置,違犯以上這些重罪,也是要墮落於無間地獄,要經過千千萬萬劫的時間,想要出離都遙遙無期。

 

「出佛身血」,這個罪原是提婆達多所造。佛陀在世時,宣揚教法,諸大國王,長者均恭敬供養,提婆達多看在眼裡想自立新佛,一天到晚想把佛陀害死,每一天佛陀都要進含衛大城托缽乞食,經過山路,就用一塊大石從山上滾下來,想把佛陀壓死,金剛力士遙以金剛寶杵把石頭一擋,大石粉碎,有一粒小石子劃破佛的腳指頭流出血來,普通凡夫出家人持戒清淨,尚有護法神保護,何況天人師的世尊,金剛力士就是護法韋馱尊天菩薩,這個出佛身血的提婆達多,當下感得大地裂縫,現出地獄推出火車,把這個出佛身血的提婆達多活活捉到地獄,叫「活捉地獄」。有佛在世才有這個罪,現在無佛時,如果我們以惡心故意破壞佛像,不管是畫的或雕刻的,也等同出佛身血。如果是清潔佛像整理供桌,不小心碰壞佛像指頭或衣服的貼金等,這不叫出佛身血,但要趕快在佛前求懺悔,這不是惡心。

「毀謗三寶」,佛、法、僧是三寶;造謠、生事,是毀謗。三寶是苦海中的慈航,迷途中的指南針,引導人出離生死苦海、登彼岸,而邪見之人,不去瞭解佛法的真諦,皂白不分,便去毀謗,阻止人信佛、阻止人誦經、阻止人出家,惡見毀滅佛教,壞人天眼目,這個罪是很重的。

「不敬尊經」,對於經典、法寶不尊敬、不重視。自己不具慧眼,不知道佛經能救眾苦、能脫生死、致人涅槃,而將佛經典,用火焚燒,或放置在不淨處,當廢物用,種種輕賤法寶。平常法會誦經,經典都會用蓋經布蓋好,這就是恭敬尊經。有的年輕人,來聽經,將經典一捲往褲子後一插放褲袋裡,這叫不敬尊經,或者放在不淨的衣服中、或放在夫婦房間或床上、或任意掛在壁上、或污手持經、或用口吹、或任意撕毀、塗寫,這些都叫不敬尊經。佛所說的法猶如法身佛,所以對法身佛不恭敬啊,這罪過是非常重大的。《阿難請戒律論》云:「僧尼白衣等、讀經律論,行語、手執翻卷者,依忉利天歲數,犯重突吉羅,傍報二億歲,墮獐鹿中,恆被摺脊,苦痛難忍。無記戲言捉經律論,亦招前報。或安經像房堂簷前者,依忉利天歲數,八百歲犯突吉羅,傍報二億歲,墮豬狗中。若得人身,一億歲作客棲屑,不得自在。」

 

「若有眾生侵損常住,玷污僧尼,或伽藍內恣行婬欲,或殺或害,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或有的眾生,侵佔佛寺的土地以為己有、或佔用寺廟房舍全家共住、或者任意使用,損壞寺院的財物,玷是染污之意。僧是男眾比丘,尼是女眾比丘尼,僧尼是清淨修持梵行的,毫無瑕疵,貪慾不肖之徒,不知罪福深重,利用種種方法強加點污沾辱。或者在寺院內:這寺院是三寶清淨聖地,豈容您任意縱慾妄為行婬。或者在寺院內或殺或害眾生性命。像這些造惡之輩,都會下墮無間地獄,經千千萬萬劫的長時間,想求出離卻遙遙無期啊!

 此是第三重罪。「侵損常住」,侵是侵犯,損是損壞,均是屬於偷盜。有的惡人,侵佔常住屋宇、侵佔常住田園、侵佔常住土地,或損壞伽藍,使十方僧失去修行辦道之所。如佛在世,祇樹給孤獨園,僧人所居,如有人侵佔,或者損壞,皆屬此罪。

 

常住伽藍,皆指寺院的通稱。因為寺院為三寶常住之所在,故曰「常住」。梵語「僧伽藍摩」,華言「眾園」。「僧伽」華言大眾僧。藍摩是指大眾僧所住的「庭園」,簡稱伽藍。所謂常住僧物有四種差別:(一)常住常住物:指眾僧的廚庫寺舍果樹園林等物,是永遠住於一個地方,絕對不可分判!所以叫常住物中的常住。(二)十方常住物:如日日供給眾僧的當日糧食。是取前常住常住物而入當日的常食:這些物質,是屬於十方僧眾的物品!一打板,十方僧人都可依序享用,所以稱為十方常住,亦即是十方僧人的常住物。(三)現前現前:如各比丘所屬私人物品,這些物品,係現前僧人的現前物,故言現前現前。(四)十方現前。如亡僧所遺的經物,是可以分給十方僧人,為各現前比丘所屬,所以稱十方現前物。

再如世間偷盜。偷一個人的,欠一個人的債。偷盜一個城市的公共設施,因公共設施由全城人民納稅而建,全城人民都是債主。如果偷盜國家的,將來結罪,一國人都是債主。寺院、庵堂的財物是三寶物,若是偷盜,其罪比盜一個國家財物的罪還要重,因為通十方,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一切出家人都有分,都是債主。是故盜三寶物,一針一線、一草一木,都墮阿鼻地獄。

「盜」者,不與而取謂之盜,範圍非常廣泛。負責管理常住三寶物的人,稍不小心就造嚴重的果報。我們浪費三寶物,亦是屬於這一條。因此,「愛護常住物,如護眼中珠」,為常住節省一分錢,自己就得福;若浪費侵損,其罪無邊。

因此,要真正通達事實真相。絕對不會是某人佔了便宜,某人吃了虧!何以故?今生奪取別人的,來生要還他;來生遇到緣,我們財物也會被其奪取。我們今生侵佔別人的,來生別人也侵佔我們的。

「玷污僧尼」是破壞僧尼的清淨戒行。

「或伽藍內恣行淫慾」舉個例子:寺院打佛七、禪七或拜懺誦經七天,因為是夫妻,就不忌諱,同住一間房間,以為行婬不要緊,但這是三寶清淨聖地,這叫污染清淨伽藍,或者是兩夫妻同是受雇修建寺廟建築,暫住寺裡寮房,如果共行婬慾,同樣是犯了這條重罪,所以要小心。

甚至有的「在伽藍內殺生害命」,當屠場用。血污淨地、腥薰佛堂、逼僧遠離,如果在寺院裡,殺害畜生性命,罪加一等,亦墮無間地獄。

 

「若有眾生,偽作沙門,心非沙門,破用常住,欺誑白衣,違背戒律,種種造惡,如是等輩,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前二條是在家人,破壞三寶,而墮地獄。後二條,乃出家人,自壞三寶,而墮地獄。

或是有的眾生,假扮沙門模樣,外表現出家相,但是內心裡面,並不是出家人的心,不但破壞常住清淨規約,而且還要亂用常住的東西,常住衣食住是在家的白衣弟子所供養的,是要供養真真正正的出家沙門,而這污道的偽作沙門,還接受在家弟子供養,這就是欺誑白衣。不但如此,還違背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做出種種惡行。像這樣的人,當然是要墮到無間地獄,千千萬萬劫,想求出離而遙遙無期啊!

「沙門」是修行人,非指僧尼,僧尼比沙門更殊勝。古印度沙門是泛指一切修行人,所有一切宗教徒,只要認真學習斷惡修善,皆稱沙門。佛教傳入中國後,沙門就變成中國佛教出家人的專稱。可是,一般稱沙門是比較謙虛的稱呼。若有眾生偽作沙門,不認真修行,其目的即是欺騙眾生。

為什麼要出家,就是為了要了生死,斷煩惱,煩惱多的很。先要把貪瞋痴三個根本煩惱斷了,其餘一切細微煩惱就斷了。準瑜伽論有四種沙門—一、勝道沙門:能證得勝道者:佛、菩薩、聲聞、緣覺等。二、說道沙門:已經斷惑證理,而能宣說正法,使眾生進入佛道者。三、活道沙門:即是修諸善品,清淨自活。依出家戒律過著清淨生活。四、污道沙門:或謂邪行者。出了家又犯齋破戒造諸罪業,染污律儀,污了清淨道法,叫污道沙門。外現修行之狀,內藏瑕穢之情,即污道沙門,佛言:「持戒最為樂,身不受諸惱。睡眠得安穩,寤則心歡喜。若破戒誑人,則人天路絕!可不慎之?」正法念處經云:「何者邪行?實非沙門,起種種之貪慾,做種種之業因,虛貪信施,枉受供養,是人以是惡業因緣,身壞命終,當墮惡處大地獄中,受大苦惱,求出無期。」

 

「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穀米,飲食衣服,乃至一物不與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若是盜心竊取,或是自己用,或是供家親眷屬享受,皆屬偷盜常住物。

這一品到這裡已經三次說到「常住」這個名詞,第一個侵損常住是指明目張膽的依他的強盛勢力,欺侮出家人,例如:霸佔寺產、房舍、土地,或故意將寺廟開條馬路過去,或假藉都市計劃,將寺廟土地變更地目為公園預定地,或其他用途,結果只公佈在報紙及市公所,公告期間一過,投訴無門。台灣北部某寺廟因未能及時知道都市計畫內容,結果數十餘甲土地全數被劃成公園預定地,這位主持這案子的官員不久到日本旅遊,夫妻倆同時於旅館被火災燒死,這就是「侵損常住」。所謂「破用常住」就是造諸惡行而不是持戒清淨的出家人。你硬是在寺院裡吃飯穿衣,接受供養,接著這裡講偷偷的拿叫「偷竊常住」,錢財或物品、糧食米麵,任何飲食之類及衣服用品,甚至一草一針,不與而取,當然要墮入無間地獄千千萬萬劫長的時間,想要求出離卻遙遙無期啊!這裡要注意,與就是給你。不與就是沒給你。你拿走了,這就犯盜,普通一般人在社會上偷普通人的東西,犯普通盜罪,其罪尚輕,你要是偷竊常住的財物,其罪是無間地獄。為什麼?社會上普通人的財物,是他自己賺來的,你偷了他,只對他一人,最多一家人造罪。但這常住所有財物,是十方信徒百千萬人來自十方,供養三寶及十方常住僧(聖、凡都是),是盡南瞻部洲所有出家人都共有一份,結果你偷去了,本來十方信眾是來布施求福的,這偷竊造罪的對象是難以計數,所以這罪要下無間地獄,求出無期啊!

《觀佛三昧經》說,「盜三寶物,其罪超過殺八萬四千父母。」華聚菩薩在經中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吾不能救也。」若是居士道場,弘護正法,其因果與寺院庵堂相同,絕對不可隱瞞常住隨意取用,諸如信封、信紙,用來寫私人信亦在其中。

 

:本文參考聖一老法師、道源長老、淨空老法師的地藏經講記。

 

台長: amita bu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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