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多時的二代健保終於在2011年年初三讀通過,預定在2012年上路,這個攸關全民健康福祉的重大政策,永遠是民眾關心的焦點,一年多來的電子報,我們也多次評論,加上明星級衛生署長楊志良以辭官明志,如果說該政策是去年最火紅的政策,應該也不為過。
但有個現象卻值得注意,二代健保過關當天,我在開車途中聽到一個音樂性廣播節目(不是政論節目)主持人問大家「二代健保是什麼?」竟然沒人扣應,隔了很久才有位醫師打電話進來說明。
實際上,站在課堂上問「二代健保」是什麼?如果不是相關科系,恐怕能回答的學生也不多,換句話說,吵翻天的二代健保,大家吵的是楊志良要不要辭職、會不會影響選舉(立委很關心),最後是以後要不要多付錢,但內涵是什麼?很難有人說出全貌。
以STS所關切的角度來說,這些政策的「溝通」都出了問題。現代的政策,由於牽涉太多的專業,因此一般民眾瞭解不易,但政策實施後,受到影響最大的還是一般民眾,民眾的瞭解,攸關實施後的成敗,因此如何「溝通」、跟誰「溝通」,應該是現代政策的一大要點。然而在二代健保的政策上,卻很難看到衛生署對於一般民眾宣導其實施要點,甚至連國民黨立委都說,根本不知道二代健保是什麼(指原先的家戶所得版本),遑論一般民眾。這也造成立委群起反對,導致二代健保從原來的「家戶所得」版本變成現在的「一代健保」加強版的原因之一。
換言之,現代政策的「溝通」是門大學問,回到上一期所討論的「置入性行銷」。政府彷彿覺得只要置入媒體,就是「溝通」,在二代健保的家戶所得版本要討論時,也看到電視上出現一些代言人告訴你二代健保一定要過,但為何過?過什麼?完全沒有人提起。也難怪楊志良民氣很高,但二代健保卻不如其所願,因為就算大家覺得他被立委欺負,換掉原先的版本,想要聲援他,但究竟要聲援什麼?這個通過的二代健保,究竟與原先提出的二代健保有何不同,於是在一陣忙亂的討論署長要不要下台中,二代健保悄然過關。
所有的問題其實就是在決策時陷於專家主義,主政者覺得為大家好,於是不需要溝通,大家照做就是,二代健保如此,另一個令屏東林邊想要發展太陽能產業民眾跳腳的再生能源條例也是如此,最後遭到大家群起反對,再來指天怪地,但民意就在其中悄然流失。
二代健保過關 楊志良請辭
雙軌制:基本保費、補充保費 費率由現行5.17降為4.91% 八成三民眾少繳錢
【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全民健保法修正案。與舊制最大的不同是,未來健保費的收繳採雙軌制,除現有每月所有民眾依投保薪資計算的「基本保費」外,還新增業外收入,包括股利、利息等單筆收入超過兩千元部分,另課「補充保費」。
衛生署長楊志良說,新制實施日將由行政院決定;保險費率將由現行的百分之五點一七降為四點九一,因此,即使加入補充保費新制,還是有八成三的民眾可望減少保費支出。
二代健保修正案從民進黨執政即送交立院審議,直到楊志良前年八月上任不惜以辭官爭取府院支持,才迫使二代健保得以審議。不過,原本採家戶總所得計算保費的概念,卻因外界對無業者有「虛擬所得」設計而引發爭議,一夕翻盤,回到一代健保的理念,但以加收補充保費來增加財源。
楊志良表示,一代健保只在及格之上,原本規畫的二代健保則有九十分,但經過折衝後,「目前完成修法的健保法草案應該有七十五分」。
依新法,凡被保險人有兼職外快,或有股利、利息、租金、高於投保薪資四個月的獎金超過的部分及執行業務所得者,就需要依百分之二的費率計算補充保費。
舉例來說,在證券公司擔任超級營業員的小劉,月投保金額四萬兩千元,依雇主負擔六成、政府負擔一成,自付三成保費計算,目前每月保費是六百五十一元,新制上路後,他的基本保費會降為月繳六百一十九元。
補充保費的部分則需全部自理,小劉有六個月的年終獎金,及一萬五千元股利;獎金只需繳超過四個月的部分,以兩個月計,需加計補充保費一千六百八十元,股利為三百元,一年需多繳一千九百八十元,兩相增減,一個月要多繳一百卅三元。
至於像林志玲、周杰倫等高收入的藝人,過去是以參加職業工會或第六類地區人口加保,但在新制後,除非他們以雇主身分自繳全額保費,否則只要有通告費、廣告代言的收入,就要加收補充保費。
【2011-01-05/聯合報/A1版/要聞】
補充保費 怎算?利息逾2千就要收
健保局:二代健保暫訂明年實施
【記者黃玉芳/台北報導】
健保局長戴桂英說,二代健保的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公告,目前暫訂為明年;擔心民眾及各企業對於保費收取有許多疑慮,健保局將會盡快訂出辦法,展開說明會。
立院昨天通過「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案,二代健保最快將於明年實施,跟民眾最攸關的補充保險費該怎麼收,也成了健保局一大挑戰。
二代健保一般保費的費率將由現行的5.17%下降到4.91%,一口氣下降幅度約5%;要增加財源的補充保險費,一年估計約挹注200億元。戴桂英表示,收「補充保險費真的是挑戰」,因為難以預測民眾、雇主是否會規避保費。
就有民間團體擔心,費基項目之一、超過月投保薪資四個月的獎金,以後若改為加班費、津貼等其他名目發放,就收不到受雇者的補充保險費。戴桂英表示,試算時將年終、三節、績效等獎金都納入,未來訂定施行辦法時,會再評估是否要納入紅利等項目,更為周全。
而在計算股利、利息、執行業務收入等項目時,都有下限規定,也就是如果民眾存款25萬,一年利息約2500元,超過下限2000元的部分,即500元,要計收保費10元 (500x2%)。
但實際下限的數字還會再進一步訂定後公告。計算保費的下限門檻也令健保局頭痛,訂得太低,可能被批「搶錢」,訂得太高,整體收到的保費會減少。
至於另一項租金收入,目前只能鎖定租給公司行號等法人、有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包租公包租婆;因為補充保費採取就源扣繳,私下出租,沒有申報資料,在健保局的實務作業下有限制。
【2011-01-05/聯合晚報/A3版/話題】
不忍卒睹反反覆覆的再生能源政策
【社論】
馬政府執政迄今約兩年半的時間,雖然有兩岸開放、金融海嘯後景氣迅速回溫等大圖象的表現,但是在若干特定政策的面向上,卻顯然讓不少民眾產生疏離感。大圖象的正面政績不容易在人民心中留下印象,但是具體政策的負面感受,往往卻能刻骨銘心。 若是以結果數據來推論,馬政府的民調最近半年始終在四成左右徘徊,而五都選舉藍軍選票大幅下跌,似乎都顯示點點滴滴的負面庶民感受,確實侵蝕了政府在兩岸經濟環境上所做的努力。最近再生能源政策反反覆覆所激起的民怨,恐怕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在評論之前,先將再生能源政策的幾件重大發展做個整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是去年七月立法院三讀完成的立法。在那個時點,馬政府已經執政了一年兩個月,國際原油價格早已趨穩,而該條例也是馬政府行政院版。整體而言,這部法律是執政黨所擬所審所推,在野黨並無著力;如果有什麼問題,執政黨當然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在法律通過之後,行政院又花了一年時間草擬研議後續子法,包括再生能源的收購費率,而後在今年七月才正式公布。審議費率的委員會由經濟部次長當召集人,外加政府官員,學者專家等。委員都是政府所聘,主持會議者更是內閣高官,討論時間也極為充裕。總之,如果這個收購能源的辦法有問題,其責任也是百分之百在經濟部、在能源政委,別人實在搭不上邊。
沒想到,前述經過廿六個月緩慢醞釀的再生能源條例及辦法,甫推出三個月就被嗆翻天;而四個月後就由能源政委出面聲言費率太高,會掏空財政云云;五個月後竟然宣布政策大轉彎,不但明年元月政府收購費率大降約廿%,且原本「簽約一年內發電約即有效」的辦法又改為「完工送電約才生效」;這令許多已經在做再生能源投資的民眾來不及因應,氣憤難平。當然,經濟部自己也有說詞,卻顯然是漏洞百出。以下,就讓我們逐一檢視並予以評論:
一,經濟部說,有許多人因預期太陽能設備價格下跌,故核准之後遲不動工。但是,當初的辦法上明定簽約一年內需完工送電;既然約定如此,民眾當然有權利選擇何時動工,何錯之有?更何況,區區一年時間,設備價格又能有多大變動空間?政府犯得著這樣改變政策侵擾庶民嗎?退一萬步,當初簽約即生效的辦法容許民眾延緩動工,又是哪個顢頇官員的決定?他該不該鞠躬負責,以息民怨?
二,經濟部與能源政委都說,現在申請者眾,形成再生能源過熱的現象。但若經濟部花了一年時間算出來的費率太高,反正費率年年可調,大可在明年元月調降費率,何必為了這些許差額,硬要改成「完工才生效」,逼得已然通過者的契約當場作廢?再退一萬步,如果費率太高以致申請過熱屬實,那麼當初設定費率的笨蛋官員,是不是先該負責、甚至下台?
三,經濟部說,長達廿年的購電契約會拖垮財政。我們實在不想再問,這個會拖垮政府的偏高費率,又是哪個糊塗官員簽報提出的?為什麼官員五個月前毫不擔心財政,現在卻是如此憂心忡忡?
無論如何,再生能源政策在上路五個月後反反覆覆,一再激起民怨,又再一次暴露了若干政府官員之事前無遠見、事後無擔當,不但惹毛了人民,也讓馬政府流失選票。坊間盛傳,再生能源諸多辦法其實都是台電公司在阻撓,因為分散發電會減少台電集體採購的肥水。此外,不少主事官員以前也與台電過從甚密,也因此抵制再生能源。我們不願意相信這樣的傳言屬實;但若再生能源民怨持續燃燒,也始終沒有官員負起責任,則到明年立委選舉時,執政黨的得票率恐怕還會再掉。馬總統,這件事是不是該請行政院管一管了呢?
【2010-12-22/聯合報/A2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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