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云:「欲知佛境界,當讀華嚴;欲知佛智慧,要讀楞嚴。」又云:「欲想佛法興,當講楞嚴經;欲與外道鬥,要誦楞嚴咒。」
據典籍記載:有一次,道教因妒忌附近佛寺的香火鼎盛,竟用邪術放火,欲想燒毀佛寺;住持擊鼓集眾,一心急誦楞嚴咒,結果,猛烈的火勢,竟轉移方向,反而燒毀道觀。正如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所說:「咒詛諸毒藥,所欲害身者;念彼觀音力,還著於本人。」所謂自作自受,正是因果定律必然的報應。
凡是讀過楞嚴經的人,都知道本經的發起因緣是阿難尊者示現墮落婬室,備受摩登伽女的誘惑將毀戒體,心念如來大慈能否救離?當時正在王宮接受波斯匿王供養的世尊,己經知道阿難被困婬室,齋畢即回祇園精舍,放光、化佛、說咒,并欶令文殊菩薩,將楞嚴神咒持往婬室,令惡咒消滅,回復阿難的理智,然後並提阿難與摩登伽女,歸來佛所。
當阿難尊者,從婬室歸來見佛,即悔恨一向多聞,不慕真修,而請求佛開示,得成菩提的最初方便。佛卻先問阿難:當初發心,於佛法中,見何勝相,頓捨世間,深重恩愛?目的是要令阿難明白,真心與妄心不同;欲求佛果無上菩提,必須放棄妄想分別的識心,而用不生不滅的真心為本修因。
佛即教誡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受輪轉。」妄想,是指眾生妄想分別的識心;常住真心,是指眾生原有的本覺真心。能見的識心非眼,愛樂亦非真心,只是妄想識心。眾生一向由於識心分別執著,以致煩惱叢生,招來無邊生死,今欲想出離生死,就要知道心目之間,何者是真,何者是妄,然後可以降伏塵勞煩惱,解脫生死。
因為迷途眾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本來具足一棵靈明覺照的真心,一向習慣使用妄想識心,分別色聲香味觸等六塵境界。順我者貪,逆我者瞋,愛則取,惡則捨,在充滿貪瞋與取捨的生活中,不知不覺造了無邊的罪業,招致無窮無盡的生死,枉受無量的苦惱。
佛云:「唯心與目,今何所在?」進而七處破妄希望悟知識心虛妄無體,其體就是真心;若能捨識用根,勤修楞嚴大定,就可以出離生死,成就佛果菩提。
七處破妄:
1.破妄計心在身內:楞嚴大定是正定所依的理體,是稱性所修的妙行。以其稱性起修,全修契性,性修不二,能出生無量三昧,為一切正定的總體,一行具足無量行,因名「具足萬行」,亦名普賢行,又名般若行或如來行。十方如來無不依此行門,超越一切因位,直趨佛果菩提。菩提是能莊嚴,涅槃是所莊嚴,涅槃是理,菩提是智,理智不二,唯是一心,此大定,是圓頓法門,一超直入如來地,不立位次,無須經歷五十五位菩提路,故言:「一門超出妙莊嚴路」!
2.破轉計心在身外:佛言:「若心在身外,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眼見心即分別,證明身心相知,怎可說:心在身外?所以佛又以「身心相知」而破其執心在外。
3.破轉計心潛根裡:心若是潛在眼根裡,當看外物時,應先見眼根,後見外物,故佛再以「當見山河,何不見眼?」而破其妄執心潛根裡。若不見眼,則法喻不齊,心非潛根裡,如琉璃合眼;若能見眼,眼則同於所見之境,失去能見的功能,不得成就彼根隨見,隨即分別的道理。
4.破轉計見內:佛云:閉眼所見的暗境,若與眼對,則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言眼所見的暗境,無論是在眼前或在眼後,但見暗相即是見內;然則人居暗室中,所見暗相,皆應是人身中的焦腑了,但事實不然。若言此暗境,不與眼對,又如何成見?即使是說:閉眼所見的暗,是離對外之見,而是反觀身中,由內對所成,故不應說暗室之暗,皆是人身內的焦腑。然則開眼見明之時,亦應反觀,看見自己的面;今開眼見明之時,既不能反觀,看見自己的面,則閉眼見暗時,亦應該不能反見,自己身內的臟腑。如果強言:開眼見明之時,亦可以反見自己的面,則此能知之心以及眼根,皆應在於虛空,怎可以說:閉眼見暗名為見內呢?再說:若然心眼都在虛空,自然已經不是屬於心眼了。因此,不應該說:閉眼見暗名為見內。
5.破轉計隨生:眾生由外境牽心,遂起分別;再由心取境,故有種種造作,竟執此虛妄的識心,為自己的心性,而言隨妄想識心,所合之處,心即隨有;心緣於內,心即在內,心緣於外,心即在外,心緣於根,即潛根裡,若心緣於身內,心即在身內,所以心不一定是在內,在外,在中間,但心有可能在內,在外,在中間,此番妄計成功,將救前四失。佛為破此執,先定有體、無體、一體、多體,遍體、與不遍體等義,然後逐一而破之。
6.破轉計中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無相,無相即實相,是藏教義。實相無相,無生死相,無涅槃相,無煩惱亦無菩提等相,超越空有二邊,凝然不動名為實相,是別教義。實相無相,無所不相,法法無非實相,是圓教義。本經明陰入處界,本如來藏性,藏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無所不在,豈可說是在內、在外、在中間?若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是兼有根塵兩種的,但根是有知,塵是無知,二者混合,能不雜亂?又塵之物,既非根的心有知,豈不是知與無知,相對兩立?識生其中,應該一半有知,一半無知,而墮於二邊,云何為中?如果說:此根塵所生的識心,不兼有根塵兩種,則此識心,既非同於根的有知,亦不同於塵的無知,離卻根塵,此識心究竟是以何為體相呢?
7.破轉計無著:佛按其情執,追問此心究竟是有,抑或是無?若此識心,離世間一切物象,本無所有,如龜之毛,兔之角,但有其名,而無實體,又何必說住與不住?若離一切物象,另有心在,就不可以名為無心。既有心當然有相,有相則必有所在,有所在即有所住,怎可以說:一切無著,名之為心?般若說諸法皆空,如空中花,水中月,本無實體,徹底虛妄,義亦通四教。若心無實體,內外境空,無住無著,是藏教義。若心無實體,當下即空,空故無住無著,是通教義。若心即藏性,超越空有,故無住無著,是別教義。若心即真如自性,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故無住無著,是圓教義。
佛再次徵心云:需知生死根本乃指一切眾生自從無始以來,背覺合塵,不知見相二分,虛妄不實,攀緣三界,諸幻化相,成分段生死的根本;三乘聖人,不了生死涅槃等如空華,皆是屬於身心的幻影,別攀涅槃之緣,成變易生死的根本;菩薩不達萬法唯心,捨空有二邊,攀中道之緣,成為微細變昜生死的根本。佛初次徵心,繼而七處破妄,無非是破此攀緣之心,令阿難與眾生,捨棄妄想識心,逆生死流,順涅槃本。
佛又云:涅槃根本則是指眾生的如來藏性,藏性就是具有菩提覺智與涅槃真理,在生死不染,在煩惱不污的真如自性。此性不變而能隨緣,因隨染緣,而起見相二分,見分是心法,相分是色法,亦即宇宙萬有諸法;自此眾生但見能緣所緣諸法,分別取捨,胡作妄為,隨業流轉生死,而不見此識精元明的本體,致使真心不失而似失。若能悟此真心,依之而修,即可反妄歸真,速證佛果菩提涅槃,所以真心,就是涅槃的根本。
前之七番破妄,顯示識心虛妄無體,現今佛再次徵心,目的在顯示見性圓明,才是涅槃根本。切記:若心不入道,縱然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同,如人說食,終不能飽!
--黑與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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