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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4 10:57:07| 人氣23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雜】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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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骨文與金文中,奸與姦二字並不存在。一直到秦朝小篆,才有這兩個字的出現。古時,奸與姦二字是幾乎相通的。

以六書論,「奸」是會意也是形聲字。干字意味「犯」,所以與女人犯下不該有的干係,就叫做奸,此為會意;此外奸字古音「干」,故亦為形聲字。「姦」是會意字,指三個女人同處,就會搞出一些不合禮教的事情。二字之所以相通,在於其所蘊含的都是負面的概念,意指一種為了私人利益而不惜損害他人的負面人格或情事。

三個女人共處必會滋事,此為明確的觀察。別急,若你以為這是對女人的莫大污辱,那你就錯了。其實這是對中國古代男性沙文主義最大的控訴。此話怎講?君不見電影《大紅燈籠高高掛》中,老爺娶了第四房後,家裡的女人們的鉤心鬥角麼。在一個不允許女性擁有工作權、並特准男性三妻四妾的社會中,女人為了確保自己的生存利益,鬥爭是不得不的下下之策。宮闈中的你爭我奪,更是明證。切莫怪這些女人,想想現代我們這些在工作場所中的受薪階級,不也是為了讓老闆有更好印象而奮力不懈、甚至結黨營私?此外,當三個女人同在屋簷下,老爺再怎麼勇猛也只能一宿陪一位;試想,三天中有兩天守空閨,不就如同有三分之二輩子守著活寡兒麼,久了不免會想個精壯漢子來暖暖被窩。所以「姦」字表面上的負面意涵所背負著的,其實是億萬女子的暗夜悲泣。

在社會實質面,奸與姦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某種個人的惡質,後者指的是某種「羞人、不合禮教」的情事。但是在政治文獻中,姦和奸卻可通用,或許是為了將那些「奸人」鬥得更髒,故以「姦人」稱之。因為淫性的「通姦」,是絕對不同於「通奸」的,而且是比通奸更「下流」的,是「要有女人」才幹得出來的事!

「奸」是相對於「忠」而言的態度。所謂的忠,是指不二;也因此奸,就是政治態度容易傾倒的機會主義。然而機會主義者也是務實主義者,若一個機會主義者能為群體帶來更多的共同利益,則這個機會主義份子的動機比其手段來的偉大;若機會主義份子就在獲得利益之後反其原道而行,甚至更反過頭來傾軋異己(而該機會主義份子與這些異己原本是站同邊的),這些多行不義的腳色,才是所謂的「奸」。

但是,中國人(當然包括台灣島上的,沆瀣一氣)卻總是目瞽耳聾,卻又容易被激怒,於是整天價貼人「奸」的標籤,好像會說別人是奸的,自己就不會是奸一般。所以慢慢地「奸」不再有其道德上的評判價值,而只是一個用來分辨政治信念或利益不同的雙方的球衣而已。

當「奸」這個意像被民粹化之後,只會帶來莫名其妙的結局。

我想「奸」這個字被說最多遍,被喊的最廣泛的時代,大約就是清末民初那一段動盪不安的年月了。如前所述,奸是相對於忠而言,忠君就等同於愛國,當胡人倭寇在神州大地上胡來之時,也就激起了漢民族的國族意識,一方面企圖推翻滿人所建立的政府,另一方面企圖中興自強還我中國尊嚴。中國的國族想像與認同,在此時達到最高點(可笑的是當時的知識份子把歷史文化族裔都與漢人不同的蒙藏也劃歸中國)。這種因外在刺激而誘發的國家概念,是極為容易傳染的,在這種情況下,只需兩個問題就可以區辨敵我:「你是不是中國人」與「你同不同我保家衛國」。

不是中國人,那什麼話都別說,先挨揍一頓再說;這是我們稱其為中國的啟蒙運動的五四運動中的場景。而在國家受挫遭辱的當兒,你若不舉起拳頭,甚至前往協商密約,則你就是該批該鬥的漢奸賣國賊;這也是五四中的場景。

民國八年五月四日的大規模遊行的導火線,一般認定為是北洋政府派往參加巴黎和會的使團有可能負眾望而引爆。

一次世界大戰初期,協約國對同盟國宣戰後,日本即刻同協約國的英法聯軍對德宣戰,同時派兵進駐原為德國租界的山東半島,袁世凱執政的中國政府無力抵抗,並在隔年簽署了著名的廿一條條款,將山東半島的權益讓與日本。一九一七年(民六年),美國準備加入歐戰,於是在中國展開外交遊說,希望北洋政府能夠支持美國的參戰(與最近國際情勢有點雷同,不是麼?),這造成當時的憲政危機,大總統(黎元洪,親德)與大掌櫃(國務總理段祺瑞,後來被美國遊說成功)分執不同意見,而當時議會也不同意中國跟著美國起舞;不過基於將來或許可能步上國際協商場合,以外交手段解決懸宕已久的日據山東與廿一條條款問題,以及免除八國聯軍中對德與對奧的賠款,因此段氏內閣擅自宣佈與德斷交、宣佈參戰。這決策被當時對中國政局有不小影響力的澳洲記者端納(”Donald of China”)視為「中國首度踏上國際政治舞台」。然而此府院紛爭持續延燒加劇,最後段祺瑞被免職下臺,接著引發一連串憲政風暴,不在話下。

一九一八年歐戰結束,事隔一連串政治事件之後,再度執掌國務總理一職的段祺瑞立刻派代表團前往巴黎參加和會,希望達成原先宣佈參戰時所期望的目標。可惜中國外交經驗與籌碼不夠,與會人員在交涉過程中,頗有無望之歎。在和會結果可能不利於中國之際,中國境內媒體開始出現追究的聲音,認為曹汝霖等人在廿一條條款上「欣然接受」字樣導致後來的山東問題無法解決的窘境。加上後來代表團在五月二日引咎辭職,且政府中有人秘密放出總統徐世昌欲令代表團在不利中國的和約上簽字的消息,並直接聯繫各大學校長,終於在五月四日爆發出學生愛國運動。

可在這運動當中,盲目的情緒壓倒一切,「賣國賊」成為眾矢之的。一九一九年的北京,是一七八九年的巴黎,瘋狂、野蠻、暴力。

照後來的史料,代表團原本就沒有要簽約的意思,也就是無論中國境內那場暴動是否發生,對於後來的結果也不會有太大影響。即便和會代表團的引咎辭職果真是來自徐世昌總統的簽約壓力。我們都能以權謀的角度來看,發現其中不乏政客鬥爭角力的影響。

前面提到是否加入歐戰的議題導致北洋政府權力核心的衝突,國務院片面宣戰之後段祺瑞被迫下野,但其後歷經張勳復辟,黎大總統被禁,段氏舉著約法大旗進城聲討、再度執掌國務總理一職、武力解散國會並擠下由副總統轉任總統的馮國璋、最後支持徐世昌選上總統。這一段政治歷史導致中國北方的政治高層之間充滿利害與矛盾。加上當時中國為南北分裂狀態,南方孫文的軍政府亦有代表參加巴黎和會代表團,也在掣肘代表團的正當性中發揮了某些效用。或許可以這麼說,政治權謀者玩弄著熱血青年的情感,犧牲某些對外交涉人員的政治聲譽,只為了自己的政治野心。

不過我無意去貶抑五四運動在中國的影響,那畢竟是中國境內人民第一次直接對外來壓力發出怒吼。然而如果政治鬥爭之中的忠奸愛國賣國標籤滿天飛舞,那麼民氣只會流於意氣用事,成為有心人物的利用工具。

當時嚴復的一段話,頗能發人省思:「蓋拒約後,於膠濟除排閣日貨外,羌無辦法。而和約中可得利益,從而拋棄(江漢卿反對是也),所傷實多。此事陸專使與中央政府莫不知之,然終不肯犧牲一己,愛國不祥,為國家行兩害擇輕之事。此自南宋以來,士大夫所以自為謀者,較諸秦繆丑諸人,多為巧矣。嗟呼。事真不可一端論也。」

事果真不可一端論!不二於君、不二於國、是忠;反之為奸。這種文天祥式的觀念是過度迂腐的。因為君與國的意義在哪,忠的意義在哪,不反之的意義在哪,都不去深究辨明;反而是獨居象牙塔中自溺自憐,企圖創造一種忠狗的不智形象,「留取丹心照汗青」,而忘卻知識份子應對人民的責任。由此更可對照出,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對君臣關係的探索,實在是中國知識庫中遲來的清明啊。


註:以上資料最主要參考書籍為

《我在孫中山、張學良、蔣介石身邊的日子》民初在中國的澳洲記者端納口述,Selle記載(原書名”Donald of China”),周知文化出版,譯者不詳。對於史實模糊的中國現代史,這本口述歷史除了提供了不少秘辛八卦,更讓我們看到在政治中,幕僚操作的重要性。

《超越革命與改良》馬勇著,上海三聯書店出版。本書可謂中共傳統知青對前朝歷史的評析,其中唯物史觀的痕跡頗為明顯,儘管缺點在於作者對國族意識的觀點太過先驗而缺乏反思性,但對於清末民初的歷史事件的史料蒐集與評論,都有一定的進步水準。


台長: 扥辣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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