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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5 19:43:30| 人氣51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行為學派下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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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克拉克,這一位美國年輕男老師出了一本教育心得「優秀是教出來的」(The Essential 55)。這位年輕有為的國小老師寫了五十五條基本班規,用以來教導學生,老媽大為心服,一口氣買了四本。這本書之所以風行,甚至暢銷了近百萬本,也是有許多噱頭的。這一位小學老師,曾經被美國總統接見過三次,還有這一本書的封面也很狂妄地寫著:「隨便放三十名學生在他班上,不管從前的成績、操行如何,他都能把全班『每一個』都教成優等生。」可是我不服氣啦,因為這五十五條基本款是可以一一檢驗的嘛。除此之外,我更好奇的是何謂優等生呢?成績是一回事,操行又是用什麼標準評估優異與否?

基本上,我認為這是一本很東方教育的一本書籍。裡面針對的,往往是簡單的、外部行為的項目。我忽然想到的是,全然否定遺傳與本能的作用,並且抱持著環境決定論和教育萬能論的華生先生,美國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他個人最有名的一段話就是:「給我一打健全的嬰兒,在我所設計的環境中撫養長大,不論他的天賦、才能、志趣及家族背景,我保證能夠任選其一,把他訓練成我為他選定的專業:像醫生、律師、藝術家、大亨、甚至乞丐或小偷。」這本書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認為改變學生外部的行為,就能夠使學生變好。所以他把排隊、拿筷子的方式、說話、看電影不能說話等等,都列在班規裡面。事實上,仔細觀看他的教學方式,其實不外乎禮貌和規矩兩種。我最擔心的是,克拉克老師可能會在其他方面也達到關心、瞭解學生的要求,但是其他想要效法的老師們,則可能只學到禮貌和規矩這些旁枝末節的教學方式,這對學生來講,未必是好的。

大致上,我對克拉克老師的教學沒什麼大的意見,但是我覺得沒什麼特別的。因為它關心的不是內部,而是外部行為,我覺得那是旁枝末節的。仔細看看我們受過的教育跟它不是很類似嗎?上課發言要舉手、上課不能隨便離開座位、要乖乖做完作業、對人要有禮貌云云。我們東方教育最重視的不就是這一些嗎?所以我不覺得這一本書除了強化上述的部分之外,有什麼特別的。但是對美國而言,這一本書是很不一樣的。美國學生的自由和自主性遠高於其他國家的學生,這當然有好有壞。因此,一個複雜、嚴謹的規定,就會讓他們覺得比較特別和不一樣。這和我們東方教育,老師尊重學生,甚至會被批評成放縱其實是很類似的,對於別種教育方式的進駐而產生的迥異感。

我認為東方教育要鬆綁,老師和家長有一個地方總是看不破,那就是孩子的自主性遠比他們想像得高多了,太多的限制與束縛是我對台灣教育最反感的地方。美國的夏山學校、台灣的森林小學爭議性都還很高,我也不當然認為大部分的放任,是一種最好的教育方式。但是束縛高,創造力和思考能力就會相對地減少,像是我們國中背註釋、高中背文言文,卻沒有人在乎我們能不能用這些字、寫這些文章,而這些又要扼殺學生多少的時間和創造能力?

「優秀是教出來的」有兩個地方我非常反感,可能是和我小時候受到的教育類似。其中第五十三條班規,無論如何,一定要誠實。我當然不是對誠實有什麼好反感的,而是他用以印證「誠實」的一個故事。他說他規定學生在排隊時不能夠講話,而這兩個女學生違反了這個規定。他事後從別的學生那裡聽到這件事情,質問兩位女學生是否有講過話。結果這兩個女生自然都否認了,一位甚至還說她看過聖經,不會說謊的。結果克拉克老師說他在外面聽到他們兩個有說話,讓兩位小女生嚇得臉白承認自己有說過話。

這裡有一個小小的問題,克拉克老師難道不是自己說謊用以證明兩位小女生也說謊嗎?他什麼時候聽到兩位小女生說話了?或許是為了保護告密的學生,但是首先,他就違反了自己所重視的條件了。我們學法律,有一個理論叫做毒樹果實理論。有毒的樹長出的果實不能吃,就是指違法方式所取得之證據不具有證據力。今天老師用了一些小技巧,先讓學生堅持自己絕對沒有說話,接著用「自己聽到你們說話」的說謊行為來讓他們認錯,目的可能是好的,但是手段是很糟糕的,倘若學生問老師一句:「老師,你真的有聽到我們講話嗎?你當時為何不制止我們呢?」他又要如何捍衛他認為很重要的「誠實原則」?

另外一個,是我個人更反感的「連坐處罰」。為了針對一個學生沒有插隊,他讓三班的學生都肚子餓不能吃飯。我對這個行為非常非常的厭惡,他是藉著其他小朋友一起的怒火來抵制一個學生不好的作為。首先,他沒有看到學生插隊,而相信了其他學生的說法。但是略過這一則,我想要針對的是其他學生沒有犯錯,為何受罰?這個學生犯錯,又為何要用其他人來刺激他?連坐是最權威、最暴力的一種處罰手段,它只講究目的,不講究合理與否。確實,我得承認因為自己而受連坐處罰的學生,會覺得羞愧而且連累了別人而不好意思,它的效果是比直接處罰是最好的。或許你還可以用團體主義來包裝它,但是每一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有什麼理由要為其他人的行為負責呢?至少,我認為獎勵可以鼓勵一個團體;處罰,則是只能針對個人,連坐的處罰畢竟是最惡質的。

我認為克拉克老師是一個認真的好老師,至少對一般講究公平的孩子來說,他是公平的。但是我覺得教育的目的,有很大一部份是啟發和關愛。筷子用得好不好?上完廁所要洗手?這些可能是生活中一些未做好的禮儀規範,有很大的一部份是家庭的責任。老師可以輔助這一部份,甚至一肩扛起,但是這不是教育學生的本質。一些基本的生活禮儀規範,是很明顯易見的,所以他會自豪,「一年內,他可以改變學生。」但是真的想要影響一個學生,又怎麼會是這些外在的規範呢?

台長: 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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