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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06:06:32| 人氣1,6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容德章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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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曰:「有容德乃大。」可見容德為人生之要素。天之量大,包羅萬象;地之量大,生育萬物;人之量大,要天空地闊。量大則德廣,量小則德薄。舉凡困苦艱難、毀謗辱罵,均應大度包容。譬如饑寒勞碌,勿生怨恨;困苦患難,勿生煩惱;尤其毀謗辱罵,勿與計較。蓋饑寒勞碌乃為自己命運,分有應得,無從怨恨;困苦患難乃為自生定數,欲逃不能,煩惱何益?至於受人毀謗辱罵,如其曲在我,乃為當然報酬、不應計較;如其曲在彼,乃彼德有喪,與我無損,又無庸計較。況今生享受為前生所造,所有毀謗辱罵未必盡為無因;亦或前生冤債孽賬今生討要,果如此,則又是消孽解冤之良機,不惟無損,而且有益;如必須計較,則冤孽未解而又重結,冤冤相報,何有了時。

人生世界,往往痛苦多而快樂少,殊不知痛苦快樂純由自取、全在我心。任何痛苦,我心不為痛苦,即非痛苦;任何快樂,我心不以為快樂,即非快樂。即受人毀謗辱罵,在他人以為極大恥辱,在我並未介意,而又何痛苦之有?推而及之,任何困苦煩惱,如以淡然處之,即能轉苦為樂。

若此,則必須涵養心性、擴大容德,實行無畏布施,方能作到圓滿地步。否則,氣量扁淺,容德不足,遇事不加思索,不論青紅皂白,驟然怨恨煩惱,或怒髮沖冠,致起鬥爭,一時無名火燒壞許多功德,甚至惹起無數糾纏,既損私德,復增痛苦,實屬不值。此皆無容德之流弊。

要之天性無無明。【心經】云:「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人若識透天性、認清真假,凡合於天性者為真,而發揮之;凡不合於天性者為假,而滅度之,自不動心矣,自無無明矣。然後堅忍不拔,行之無礙,仍須多研道理,力改氣質。語云:「學問足以變化氣質。」氣質改變,而天性自能發揮光大,一切脫然無累,何患不成。

台長: 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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