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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2 05:57:06| 人氣1,09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布施章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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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施有三種:以財物濟人,謂之財施;持戒忍辱,謂之無畏施;說法化人,謂之法施。人若修行,三施均關重要,但以法施為上乘。蓋捨飯施衣、助款救世,雖為莫大善舉,社會沾恩,世人稱讚,其實所救者多屬形體,按之真功實善,尚有不及。

  若行法施,善言勸化,直超性靈;金丹普散,共登覺路,於世則化行俗美,於人則超凡入聖,較之財施專救假體勝於百倍。如來佛說法,乃謂若人以七寶佈滿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不如於一經中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於此當可明證。

  至於無畏施,乃是降伏身心、解脫識蘊,亦是偏於自了,仍不如說法渡人為無量功德。孔子曰:「己欲立而立人」亦為明證。

  然財施雖非上乘,如用之得體,亦與法施無甚差異。如印刷善書、助款辦道,雖屬財施,實為財法兼施。孔子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良以天道降世,原為天借人力、人賴天成,雖云天道,實由人辦。既為人辦,當然一切方式不能盡脫塵俗,所謂借假修真、和光混俗者是也,目的雖是到彼岸,而在未到彼岸以前亦須用筏,不過一切均應無所住於心耳。如來說法,以筏喻之,良有以也。例如辦道,招待來往、刷書印訓,以及佈置道場、設立佛堂等等,在在需款,有款則能發達,無款則寸步難展。

  人如識透個中精蘊,三施真義,能說法者廣行法施,有錢財者多行財施,既可解消冤孽債累,復能得到真功實善,庶不負人生一世修道一場。但有錢財者往往不能看破銀錢,甚至視財如命,有時性命可犧牲,銀錢不能捨棄,一世經營,煞費苦心;及至無常一到,萬有皆空。豈知銀錢為有用之物,善用之,則能救性命,不善用,則性命為其斷送;況銀錢各有其主,施捨決不落空。捨一分銀錢,即得一分福報。有智者盍三復斯意。

台長: 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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