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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04:02:00| 人氣39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十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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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我四個小時,但是我做到了。我列了一張新的未來清單;寫在一張去舊金山玩時帶回來的便條紙。我的字沒有很大,但是我卻把整張紙都寫滿了。清單標題是『接下來十年內要做的十件事』。截止日期是2017年四月十日,我將會是三十二歲又四個月大。

順序不是以是事情重要的程度,只是我想到它們的順序罷了。

1. 結婚。(這項應該大家都猜的出來。)
2. 養兩隻貓跟也許一隻狗。(我總是很想要一次養兩隻貓,也許養狗是因為要看我住的地方合不合適養狗。)
3. 寵我姊的小孩,如果她沒有小孩,就寵我表弟妹堂弟妹跟朋友的小孩。(這項很難,因為我跟他們都不住在同一個國家。)
4. 有機會就穿裙子出門,至少一個星期穿一次裙子。(本來這項是要穿一個月的裙子,但是被建議/批評說太簡單。)
5. 去以下的地方旅行: 阿拉斯加,加拿大的諾瓦斯科西亞省,波特蘭,羅德島,佛蒙特,日本的隨便一個城市,英國,德國,還有一個地方我   
 還不確定。(基本上就是一年去一個地方玩;我今年已經去過西雅圖玩了。)
6. 學跳swing舞,然後一有機會就去跳舞。
7. 去一個大型的演唱會:Coldplay , Damien Rice,The Frames,或是 The Foo Fighters。(本來羅比威廉斯也是其中一個選擇的。)
8. 把我住的地方弄得像我家而不是旅館。(就是要照自己意思裝潢啦。)
9. 原諒我該原諒的人。
10.很興奮地去參加party,不只聽別人說話也要跟別人說話(而不只是回答問題)然後享受我自己在party裡。

我在前五分鐘就想出了第一二三四項。我猜那四項都是我一直想要做的事吧。第五跟六是我之前的清單改出來的,第七項是我一直想做但是沒做的。第八項是靈感是因為朋友說她要擁有一棟房子。

最後兩項花了我兩個半小時。最後兩個夢想很難決定,後來我看到一個男人他在四十歲前想要原諒父母,因為時間越來越少,已經不值得了。所以我想我如果有人可以原諒的話,還是趁早原諒他們好了。

我的最後一項是在半夜兩點的時候想出來的。我正在看一個影集,影集的主角很不會跟人社交。我也很不會跟人社交,雖然沒有到影集主角的程度。但是看到朋友的清單上都是一些很大的夢想,像是『學會說兩種語言』,或是小恩的『會說英文或是日文』,小趟的『去烹飪或是美容學校』,比較起來,我的項目都很容易。說實話,每星期穿一次裙子有多難?所以我知道我要對自己嚴厲一點,學會社交吧。

我有三個朋友跟我一起列了清單。我們要把它們寫下來然後交換。小恩說要照相存證,所以我已經開始了。在相簿上我已經有The Skirt Project,就是為了要紀錄我每星期至少有穿一次裙子出門。

裙子紀錄相簿:http://www.flickr.com/photos/sethappleton/sets/72157600063837342/

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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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表姊
looks like this skirt project has been going on for a while...are you still engaged in this project??
2008-01-30 15:47:00
版主回應
Yes. Week 42, baby!
2008-01-31 08:38:0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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