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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4 18:59:23| 人氣33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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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工,而且跟很 nice 的人一起工作,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

我跟兩個兄弟一起工作:山姆跟傑瑞。山姆大我四歲,傑瑞小我一歲,都是台南市人﹔但是他們在新加坡長大,一直待到上大學,才分別過來美國。他們兩個都對我很好,所以我很喜歡他們。

其實,在那裡打工,通常都很忙碌,我們三個人都有自己該做的工作要做﹔難得有空閒的時候,我們也累得東倒西歪,沒力氣聊天。傑瑞的工作是做飲料,所以沒客人的時候,他也要切個西瓜調個奶茶。我的工作是顧外場,招呼客人,上餐具跟茶,幫客人點菜上菜,收盤子﹔反正外場經常可以看見我跑來跑去。沒有客人的時候,我要擦碗筷跟補餐具。山姆的工作是「指揮」,還有算錢﹔說實話,一忙起來,沒有山姆指揮跟催廚房,我的工作根本無法順利進行。因為我不可能進廚房催人,我只會好聲好氣的請他們動作快一點﹔山姆是會直接衝進去吼的。

忙歸忙,我再店裡的時光總是愉快的。當然,除了怕被山姆跟傑瑞罵之外,我也怕他們兩兄弟發脾氣。人一忙起來是很容易發脾氣的,所以我一開始上班的那幾天,不是山姆發脾氣,就是傑瑞不爽。而我也只會笨笨地站在一旁,不知道該怎麼辦。

說實話,我是很怕他們兩個沒有錯﹔這個世界上我怕的人很多,但是可以讓我又怕又喜歡的人卻很少。怕,是因為不喜歡被罵,不想被罵﹔喜歡,是因為他們是好人,對我很好。

昨天,有個人叫了二十個鰻魚飯便當,說要在五點半送去。傑瑞在四點多就開始做飲料,山姆在四點就開始準備便當。而我,除了招呼進來買外賣的客人之外,跟小孩子一樣在店裡跳舞。突然,山姆跑出了廚房,一溜煙就跑走了﹔回來的時候,手裡抱著三碗白飯。我想,飯鍋裡的飯不夠了。乒乒乓乓地,山姆跑了出來,給了我三個空碗:『幫我洗一下,然後擦乾。』說完之後又跑走了。

我當然開始洗碗,擦碗﹔心裡想,終於有事可以讓我做了。過了一下子,山姆跑出來,他看著我,面帶笑容地說:『還是 Michelle 最乖了。』

他說完,又跑進廚房了﹔留下臉很紅,傻笑,而且還在擦碗的我。不知為什麼,被他稱說「我很乖」帶給我無比的開心。在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大人都會說我乖,因為跟我調皮搗蛋的表弟相比,我真的很乖﹔畢竟我連話都不敢說。小時候,我不是為討好父母親而活,而是想被稱讚「乖巧」而活。

長大後,「乖」的意思改變了。媽媽的朋友開始說我乖,因為我不會亂花錢買衣服,因為我沒有男朋友,因為我不翹課,因為我不做任何一件在大人眼中看似幼稚的行為。我還記得某位阿姨跟我媽說:「妳女兒好乖喔,都沒有男生追;真好。那像我小女兒,三天兩頭跟她男朋友出門。」

我真的聽不出來那句話是諷刺還是稱讚。

我是個吃軟不吃硬的傢伙。今天只要你說我乖,我就會很合作地聽你的話﹔如果你兇我,你說的話我也聽不進去。你可以說我乖,我會很開心﹔你也可以說我聰明,即使那不是事實,我也習慣了那個形容詞。

常被稱聰明,但實際上我一點都不聰明﹔喜歡被稱乖,因為實際上我一點都不乖。

*圖片from: [ Portrait of a Smiling Young Boy ] by Joel Sartore/National Geographic Image Collection @allposters.com*

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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