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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8 01:59:09| 人氣2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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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寫東寫西的。高中時,我幾乎每星期會寫一封信給住在遠方的朋友。上大學後,雖然我沒有比較忙碌,但是其他人好像都忙起來了﹔所以我慢慢轉向以 e-mail溝通。記得我姊總是笑我怪,因為寫信花的時間比 e-mail慢很多。

但是收到一封真正的信,總有種興奮,血液沸騰的感覺出現。

現在我反而開始跟高中朋友通 e-mail。一星期我大概要回六封 e-mail,然後寫一封給歐先生。我每次跟我姊說:「我只是回 e-mail而已。」都至少要花個兩小時。 

跟我高中同學寫email真的很好玩,因為我們都住在同一個城市。有個很離譜的,就住在我家對面,但是她知道我每星期會寫信給小歐之後,不知道為什麼開始吃醋,也要我一星期寫一封 e-mail給她。Fine,要我寫信給妳不是什麼難事,困難的是妳要回我。她做不到。所以每次我寫信給她,她都倍感壓力。

就只是寫信而已嘛...壓力從哪裡出現的?!

好友今天在信中寫了一句:「我都不記得妳在高中有哪麼喜歡的老師,怎麼在大學妳有那麼多喜歡的教授?」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大一這一年真的遇到很多很棒的教授。我在國三的時候,也有一個很喜歡的老師,叫做馬奇太太。馬奇太太是我的九年級的英文跟歷史老師,也是我十年級的地理老師。

我常常想,世界上要是有天使,就一定是她那個樣子。

我喜歡她,因為她總是以她的學生為榮。她總是讓人感到受關注跟被愛。她會跟學生說很貼心的話,然後讓我這種愛哭鬼哭的嘻哩嘩拉。我覺得老師的用意,除了教書之外,就是該給學生信心。一個會記得你的好的老師,而且因為你是你而喜歡你...我覺得那是人跟人之間最好的禮物。

喜歡一個人,因為她是她。因為你是你,所以我喜歡你。即使你改變了,我還是喜歡你,因為你就是你。

我的演講課教授,前天上課上到一半,突然唱起歌來。她唱的歌詞容易,但是動聽:「I have found love in myself.」聽她唱歌,我的眼淚跟漏水的水龍頭一樣。其實我是很不好意思在班上大哭的,(不像有些同學已經哭的上氣不接下氣)。 

我很激動,因為我覺得她的歌唱到我的心裡。因為我歡迎她進入我的心裡,所以那樣簡單六個字達到了她的效果。我回家寫了封 email跟她說我的感受﹔她回信說我是個 treasure。

當然,我之前寫過,被一個28歲的男生說屌,是一件很酷的事.。(請見【哥哥】一文) 被一個32歲的教授形容成是『寶藏』...當然也是很棒的一種感覺。之前小歐寫信給我,不知道為什麼,他說他很忌妒我可以把自己的感覺寫出來。他說他不行,他在寫作中無法像我一樣自由。

我覺得是因為他不敢當他自己。

我聽過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女孩,她總是希望可以改變自己,所以別人會喜歡她。所以她在A面前,裝出A喜歡的那樣子;在B面前,作出B喜歡的樣子;在C面前,又要作出喜歡C的樣子。她覺得好累。直到有一天她決定,她要做她自己。

她發現,做自己後,她喜歡的人,也都喜歡她。

我還不確定她是對的。但是我真的好希望她是對的。

想像...妳喜歡的人,都喜歡妳...那真是一種很棒的感覺!

*圖片 from: [ Be Who You Are ] @ allposters.com*

台長: 兔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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